『壹』 有贷款签证会通不过吗
只要用户的贷款没有逾期,且没有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就不会影响签证。至于签证能不能通过,和贷款关系不大,贷款并不是决定签证能否通过的主要原因,办理签证需要根据用户的综合情况分析。办理签证的目的会影响签证能否通过。
办理签证的主要目的:
一、交流、访问、考察等活动。
二、商业贸易活动。
三、旅游。
四、家庭团聚、寄养子女;探望在其他国家永久居住的亲属。
五、工作。
六、商业演出。
七、过境。
八、定居。
九、学习、进修。
十、人才引进。
有些国家(如加拿大)的签证是比较好办理的,也有些国家(如美国)的签证办理难度较高。由于加拿大的国家政策较为宽松,前往加拿大留学、旅游的用户有很多,加拿大的签证是比较好办理的。不过加拿大的医疗费用非常昂贵,办理加拿大签证时最好购买国际旅行保险。
办理美国的签证,即使用户没有贷款,财务状况良好,各方面条件优厚,但是前往美国的目的回答的令美国签证官不满意,也无法获得签证。
『贰』 给贷款人做担保有什么影响
替人担保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计算的损失,可能的损失主要有:
一、可能替他人背负偿还贷款的义务。担保绝不仅仅是签个合同这么简单,而是实实在在的替别人的贷款负责,以后出现什么事都会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还不起贷款,那你就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去借款人还钱,如果实在换不起,经过法律程序后,不紧可以处置朋友的财务来还款,还可以执行你的财务去共同还贷款。各种案例已经表明,替朋友担保,一定要充分考虑朋友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各种坑担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议谨慎担保。
二、可能影响个人征信。朋友还不起贷款,贷款逾期后会直接向你要求还,如果置之不理,那么朋友的征信报告上显示有污点,你的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有逾期记录,有可能影响以后的买房、买车时贷款。征信逾期的后果,不仅包括直接拒绝贷款申请,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额度,总之,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还是建议,自己的铁杆朋友可以担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轻易担保,朋友如果个人资质够好根本不用担保,需要担保大概率说明还款能力是有问题的。
【拓展资料】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定义: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叁』 美国留学,保证金15W贷10W,签证是否有影响
贷款没有问题啊。
但是你把保证金额度提高到20万吧。如果不行就带存款两年以上的存款5万的存折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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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转学,申请的学校中最高的官方公布费用一年4W usd..
本科转学,据我所知,美国都是学分制,如果你从国内走的话,应该没法转学分哦。
所以四年学费仍然是16wUSD以上。加上生活费。所以我建议你保证金20W+贷款10W。
当然你有担保人更好。
『肆』 帮别人担保贷款没还 出境签证可以吧
你可以申请签证,因为外国的签证不管通过不通过它都收费,作为外国政府收入的一部分
由于你是担保,如果不还,对你经济能力会打折扣,如果数额比较多,会影响你的信用,所以不建议申请出国的签证,通过率也不会高,特别是旅游签证对经济能力要求还是挺高的,所以先让人家去还钱,没有什么担保了,你签证不就没影响了啊
『伍』 帮别人银行贷款担保对我移民有影响吗
只要对方贷款还清了,《担保合同》条约到期了,在移民就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在担保期,想要移民就会收到影响。
『陆』 我爸贷款没还,我作为担保人可以出国旅游吗
如果没有被限制高消费,可以出国旅游。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限制高消费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