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太原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担保人有什么要求有年龄限制吗
一、年龄限制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即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怕担保人不具备偿贷能力。毕竟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在贷款人无力还款时,必须替贷款人还债。
二、除了年龄限制外,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还得满足这些条件:
1、要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做担保人之前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缴存时间在1年以上,重要的是自己名下不能有公积金贷款,以及其它不良负债。
②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期限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我不建议你这样做,这样在担保期间一旦有什么问题需要你承担连带责任,另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相关部门就可以直接办理,不需要担保。
③ 公积金担保人条件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④ 公积金贷款找人担保要满足哪些条件
很多人在买房的时候,由于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较低,所以会优先选公积金贷款。但自己不满足条件的时候,怎么办呢?有的人会选择找人担保,找人担保也是银行为了防范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但是担保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的,下面,我们来看下需要些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和收入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的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提醒:当了担保人就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等借款人将贷款还清才行;如果借款人无力还贷的时候,担保人就要承担还贷的责任,所以要慎重当担保人。
⑤ 公积金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哪些人才可以做担保人
公积金担保人要求什么条件?哪些人才可以做担保人?下面同我来看看。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延伸知识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用以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数额。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计算的,包括哪些工资项目?
工资总额按国统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规》计算,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⑥ 公积金担保人条件是什么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6)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是三年吗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