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财政政策主要措施_财政支持小贷公司的政策措施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财政支持小贷公司的政策措施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以政策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近年来,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益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为闭迟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无疑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但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轿滚李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多政策方面的支持。
一、建议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税赋。建议参考执行农村合作银行“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小贷公司涉农贷款免征营业税,涉农贷款利息收入计算应税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二、建议适当放宽小贷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小贷公司从银行融资的比例。根据近几年小贷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分析,由于不能吸收存款,从银行融资的比例又较低,小贷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极低的杠杆率下运行,资本回报率不高,致使放款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既制约了自身的发展,又增加了中小微及“三农”客户的资金成本。在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缺乏的问题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前面。建议将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适当备衡放宽,可参照浙江省的做法;将经营管理好的小贷公司经评级授信,从银行融资的比例上限提高到资本金的100%。
三、建议对小贷公司适当进行财政补贴。小贷公司作为微型金融机构,不能像农商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享受“小企业贷款配套风险补偿”和“农业贷款配套风险补偿” 等优惠政策,社会效益较高,财务效益较低,经营风险远高于其他金融机构。建议各级政府对小贷公司给予适当风险补偿,可参照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标准。
四、建议加快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步伐。建议加快具备条件的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步伐,给予小贷公司在转成村镇银行后一定的话语权,保留简灵便捷的运作模式,更好地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服务。
五、建议放宽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比例。随着小贷公司的快速发展,小贷公司股东面临瞬息万变的金融环境,如何保持高度协调统一,做出快速、准确决策,对小贷公司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放宽股东比例有利于小贷公司提高股东质量,优化股权资源配置,形成核心竞争力。建议放宽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上限,为转制银行做好准备。
六、建议放宽外资入股。利用外资为“三农”、中小微企业服务,分担金融风险是值得探讨的命题。实际上,2011年,外资投资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大连、重庆、武汉、沈阳等地相继成立。建议允许外资投资小贷公司,在解决小贷公司融资难的同时,分担风险,活跃地方经济。
常州财政部门落实5222万元扶持资金,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取得跨越式发展。一是资本规模加速增长。新批准武进银丰、新北宏源、天宁九龙等15家小贷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4.38亿元。原有13家公司中有7家继续加大投资,增加注册资本16.16亿元。到2011年底,我市批准开业的农村小贷公司达28家,比年初增长116%。注册资本达98.76亿元,增加注册资本60.54亿元,比年初增长158.40%。二是融资数量快速增加。积极向金融机构融资,全年通过金融机构融资19.49亿元;积极向公司股东融资3.25亿元,两项共计融资22.74亿元,有效满足了“三农”、中小企业、个人创业的贷款需求。三是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不断拓展业务,扩大贷款规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达130.17亿元,比年初增加81.96亿元,增长170%。四是信贷导向更加合理。28家小贷公司全年涉农贷款余额达125.91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96.73%。涉农贷款客户4560个,占全部客户的98.40%。在小贷公司4634个贷款客户中,有1992个客户无银行贷款,占全部客户的42.98%。
财政部网站3日消息,从2012年起,在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等4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
财政部称,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财政部下发“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有关事项通知”。通知指出,申请奖励资金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经营运作良好,且各项指标符合有关监管部门要求。
2. 小额农户贷款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1、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都是针对农民的,一般需要办理贷款卡。以信用的方式还贷款,但是贷款额度通常都比较低,一般是3万元以内。另外,信用社还有农民联保贷款,将由三五户农民组成联保小组,相互为彼此贷款担保。联保贷款额度比个人信用贷款额度相对高一些。
2、农行农民小额贷款,农行农民小额贷款是农行对农户家庭内单个成员发放的小额自然人贷款。每户农户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员申请农户小额贷款。农行的农户贷款一般没有信用形式的,需要以保证/抵押/质押/农户联保等方式申请。
3、邮政银行小额贷款,主要针对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贷款。这类贷款要求自然人保证或者是联保,最高可贷款5万元。申请保证贷款的,需要你和保证人一同前往邮储银行办理;申请联保贷款的,需您同联保小组成员一同前往邮储银行办理。
4、利息优惠贷款政策,针对人群是在职村干部、村医、教师等在农村创业的。不要担保,没有不良贷款记录。利息是10万元每年4000元。可以随贷随还。
法律依据:中国银监会《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本着“平等透明、规范高效、风险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发展农户贷款业务,制定农户贷款发展战略,积极创新产品,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与考核激励机制,加大营销力度,不断扩大授信覆盖面,提高农户贷款的可得性、便利性和安全性。
3. 小额贷款转型
主持人徐春培刘梅芳
欢迎客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冯兴元,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杰
辽宁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曹健
袁朝阳贵州剑河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
21世纪初,农户小额信贷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应运而生。在20多年的实践中,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不断创新优化“三农”优良品种,为“三农”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之水,支农主力军地位日益巩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进一步发挥涉农小额贷款“金融信贷”的优良禀赋,加大信用贷款力度,无疑是更好履行支农支小使命的重要举措和正确选择。
导航政策“小农贷”和“出海”
农业指南杂志: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江西婺源试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内俗称“微农贷”)。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国农村信用社推广。请回忆一下当年推广小额农贷的情况、效果和社会反响。
冯兴元:第一,基本亮氏喊概念。小额农贷是指农村信用社在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以农户信誉为基础,向农户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该模式的主要创新点有:贷款受益人多为普通农户,金额大,贷款范围广;贷款主要靠信用,没有抵押物;一次性验证、余额控制、按需贷款、循环使用、期限灵活、手续简便。第二,发展轨迹。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于1999年和2000年颁布了《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2001年,在江西省婺源县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在全国农村信用体系推广。第三,社会影响。一般来说,小额农贷是政策驱动的。控制好各个环节的风险,既能实现银农双赢,又能保持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当时,贵阳花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浙江兰溪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功实施。据统计,2002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30710家,占农村信用社总数的92.6%。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联保贷款余额近1000亿元,发放农户贷款5986万笔。信用村46885个,信用镇1736个。
曹健:2001年,人民银行在江西婺源试点小额农贷取得成功经验后,在全国农村信用社推广。老百姓从质疑到好奇到赞同,当时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小额农贷是在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以农户信誉为标的,有效满足农户生产生活资金需求的贷款。无数农民依靠农信社开具的“信用证”,通过敬野小额农业贷款发家致富,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就农村信用社而言,小额农贷成为主核桐要产品,信贷规模不断上升,支农小主力军地位不断凸显和巩固。
袁朝阳:小额农贷推广之初,全县人民掌声连连,农信社营业网点熙熙攘攘,贷款农户络绎不绝。当时农村信用社在农户贷款的发放上有了很大的突破。
贾森:在推广初期,栖霞市农村信用社侧重于小额信贷的“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循环使用”模式
冯兴元:第一,对象有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只发放给信用农户。第二,用途和数量有限。其资金往往用于生产经营和消费,只能满足小规模农户的金融需求,难以满足农民家庭的医疗、教育等其他金融消费。第三,信息不对称。在银行贷款异地“三查”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往往采取谨慎的授信方式,一些外出创业的农民工或扩大生产的大型企业经营者很难获得全额贷款支持。四是贷款政策保守,贷款销售不积极,贷款申请等待时间多。仅靠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农村信用社只能消化一小部分存款资金。
曹健:“农民贷款难”的主要原因:一是与普通人相比,贷款手续繁琐,短期周转不如民间借贷方便;第二,自然和市场风险。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往往出现“丰产不丰收”的局面,导致小额农贷逾期;三是部分农民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淡薄,存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农村信用社贷款难”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服务缺位。以某县为例。全县16个乡镇,2个街道,239个行政村,每个乡镇有一个农村信用社。每个信贷员有2到3个信贷员,每个信贷员要管理4到5个行政村,所以他要处理更多的柜台业务,更少的时间在家里发放贷款。二是风险积累。多年来,小额农贷的高不良贷款一直制约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三是严格问责。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信贷员的积极性。
袁朝阳:“农民贷款难、农信社贷款难”的困境有一定的历史因素。一是管理手段滞后;二是信息化程度低;三是经营过程中存在“轻农”“偏农”现象;四是金融生态环境差,道德风险时有发生;第五,农村信贷载体和信贷产品存在缺陷。
贾森:从农村信用社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来看,涉农小额贷款风险权重较高,约占30%,历年核销的坏账(损失贷款)占半壁江山。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需求者多为中低收入农户,靠天吃饭,收入极不稳定,偿债能力较低。二是不良贷款问责力度大,每形成一笔不良贷款,都会对贷款相关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问责。作为信贷从业者,他们倾向于发放风险低、管理容易、收益回报高的房贷。
农业导报:20年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和创新过程,这些发展和创新是如何解决“困境”的?
冯兴元:第一,政策驱动。小额信贷的发展与创新,与政府持续推进小额信用贷款及相关农户信贷服务有关,也与政府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政策有关。201
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将发展普惠金融上升到国家战略;2018年,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3年)的通知》规划了乡村普惠金融路线图;2019年,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调了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_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普惠性”;2021年、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相继提出,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出台,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如浙江省就相继出台了《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第二,技术与创新推动。数字技术、移动互联和智能手机日益普及,加快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征信体系、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正在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对失信人员警示作用非常明显。在此背景下,智慧授信、智慧申贷、移动支付、超级金融柜台等智慧银行功能不断增强,农村数字化小额信用贷款服务乡村振兴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
曹建:一是抓环境。依托村委两级共评定信用农户7.3万户、信用村组48个、信用乡镇3个,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信用工程体系。二是抓授信。通过整村授信共采集农户信息32032户,授信10555户。三是抓创新。小额农贷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提高到5万元,此外还通过农户担保提升贷款额度。
张杰:一是坚持“讲质求稳”,稳扎稳打做好规定动作。二是开展“整村授信”,建立红马甲金融小分队、落实客户经理驻点办公制度。三是抓实“一村一品”,由支行长挂职乡镇副镇长、客户经理挂职村主任助理、派驻党建金融特派员,实施“清单管理、批量走访、集中预授信”。比如,我行紧扣本地苹果产业链,从育苗—成果—销售全产业链,相继推出“育苗贷”“苗木购销贷”“改良贷”“种植能手贷”“农资贷”“农机贷”等产品,累放小额农贷1.69亿元,助力栖霞苹果走向全国。
农金导刊:“十四五”时期,农村中小银行发展信用贷款对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有什么重要性和必要性?
曹建:信用贷款以其流程短、无抵押、低门槛的优势,引导更多诚实守信的贫困户脱贫,助力更多有经营头脑的乡村能人致富,帮助更多有市场前景的小农经济做强。
袁朝阳:发展信用贷款能够让更多资金回流到乡村,能够让更多老百姓获得更方便、更快捷、更灵活的金融服务。
张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通过“小业务”实现“大规模”,通过“小贷款”发挥“大作用”,通过“短平快”撬动乡村“大蓝海”,可有效解决“三农”初创期、发展期资金需求。
立足当下“小额农贷”模式利弊辨析
农金导刊:谈谈当前经济形势下,贵行发放信用贷款的路径、对象、举措、现状。
曹建:我社于2020年12月份成立小微营销中心,通过创新信贷流程,实施网格管理,划片到村、划街到人,重点向辖区个体工商户及各乡镇种养户营销信用贷款,截至目前,授信户1170户、累计投放金额1.29亿元。
袁朝阳:目前,我行信用贷款占比高达64.03%。一是创新产品。先后开发“致富通”“易贷通”“黔农快贷”“便民快贷”等系列产品。二是锁定对象。加强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全面满足广大农户、个体工商户、行政企事业单位、小微企业等资金需求。三是畅通路径。做强做大“黔农云”,由“线上 线下”逐步向纯线上转型。四是优化举措。探索推广信用工程建设“六步工作法”,常态化开展普惠大走访,借助金融微课堂、金融夜校、新媒体,努力形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营销体系。
农金导刊:请总结一下贵机构发展信用贷款业务的亮点经验。
曹建:我社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的年利率5%的“金信优农贷”和“金信养殖贷”,成功抢占官场沟花生收购市场和高台子养牛市场,较低的利率和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好口碑。
袁朝阳:我行用好“党建品牌 责任品牌”,打造“农信黔行”的“五张名片”,即发挥“金融党建联盟”优势、发挥金融服务渠道优势、发挥异业联盟优势、发挥政银企农战略合作优势、借助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户“双增收”优势。
张杰:我行坚持支农贷款与农业生产周期合拍;坚持乡村信贷与农村发展规划合拍;坚持信贷服务与农民生活需求合拍。通过改良传统种养加等经营性贷款产品,开发住房、教育等消费类贷款品种,调整期限额度,促进更多“三农”客户受益,从而实现共同富裕。
农金导刊: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农村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有哪些痛点或难点?
袁朝阳:“痛点”包括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市场呈现投资放缓、消费不足、有效信贷需求减弱态势,加之农村呈现空心化,农村传统有效金融服务需求呈现收缩趋势。
张杰:外部因素,农户的还款意愿将成为贷款存续期内是否不良的重要因素。内部因素,新老交替断档,新任客户经理无法准确判断农户是否有还款意愿,对农村摸排不到位等问题都会导致贷款管理存在缺陷或者形成不良。
农金导刊:农村中小银行发放小额农贷如何避免“垒大户”乱象,如何有效防范化解信用贷款风险?
曹建:强化“机”“器”“人”管理。在机制上,严格落实信贷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免责机制,做到“敢放、愿放、能放、会放”。在工具上,引入大数据计算,通过数字化的评判、预警、监督和事前事后管理,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在人的管理上,坚持清廉文化、阳光信贷、稽核审计、绩效考核与法纪教育等,促进信贷工作合法、合规、完整、有序、有效。
张杰:建立完善的农户信用等级评级制度,完善对农户的管理。一是引进现代信贷管理技术,实现农户信息化管理;二是完善评级制度,加大对管理员走访力度;三是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随机抽查农户信用等级是否与其还款能力相匹配等。
“金融 信用”共筑乡村振兴命运共同体
农金导刊:农村中小银行如何培植、寻找高效信用载体?
曹建:因地制宜,整村授信,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预授信”,留足“备用金”,农户随用随取,用一天付一天利息,不用的时候不付利息。通过人性化服务,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慢”问题。
袁朝阳:具体实践中,要抓实抓细信用工程建设、小额农贷管理、农户贷款扩面提质三大工作,为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张杰:加大网络改造升级,实现业务处理的实时化、系统化、网络化;拓宽服务功能,推广电子银行产品,为客户提供账户查询、账户对账、转账汇款、代发工资、网上纳税等多种金融服务。
农金导刊:如何进一步健全信用体制机制,通过发放信用贷款打造普惠金融服务同客户的“命运共同体”?
曹建:我社主要采取三项举措,一是提高授信面,今年末达到应授信户数的90%;二是提高用信率,授信是路径,用信才是目标;三是提高诚信度,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袁朝阳:一是充分发挥小额农贷方便、灵活、快捷的优势,增强农户的贷款获得感、满意度。二是加快推动黔农村村通转型升级,整合商超、销售、医保等各类资源。三是夯实普惠金融服务大本营,把社保卡代理发行工作纳入金融普惠服务。四是持续发挥金融服务创业创新和新市民“直通车”作用。五是定期开展“送金融服务、送农技服务”等活动,帮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张杰:积极探索以党建引领压实信用体系建设责任的管理机制,强化融合共促;加强与辖内政府信用部门、特色产业村村委、村民间组织的联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稳妥落地。
农金导刊:如何运用科技支撑,借助数字化转型做大做强做实农户及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业务?
曹建:通过“整村授信 支付环境建设”,设置助农取款点,投放ATM、POS机,开通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推广“金信一码付”,搭建深入农村、服务农民、惠及城乡的服务网络,为偏僻地区提供效率高、成本低的金融服务。
袁朝阳:树立“数据就是第一资产”的理念,加强与各部门合作,推进“无感授信”,打造一体化渠道服务体系。实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产品由“满足功能”向“体现价值”转型。
张杰:创新智慧产品,从客户需求出发,加大线上申贷产品创新力度;实施智慧建档,所有的客户进系统、所有的客户征信进系统、所有的客户贷前调查进系统;推广智慧微贷,构建集“风险预警、风险监测、信用评价、数据分析”于一体的“金融大脑”,推动微贷技术向乡镇网点延伸、向传统信贷领域延伸。
农金导刊:期待国家出台哪些有针对性的优惠扶持政策,正向激励农村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更好地支农支小支持乡村振兴?
曹建:一是应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二是应适当提高信用贷款不良容忍度;三是应出台系列政策对农信社信用贷款的呆账不良进行再次置换。
张杰:国家应通过减免税费或资金的优惠来帮助农商银行发展小额信贷,如在再贷款利率方面给以适当的优惠以降低农商银行的资金成本,或调整支农再贷款期限以适应农业生产周期,以及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小额信用贷款营业税与所得税,鼓励农村中小银行多发放信用贷款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
4. 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一、金融扶贫四大体系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市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网络主阵地,落实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二、小额扶贫贷款简介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年利率4.35%)、财政全额贴息。三、申请条件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四、享受政策贷款利率按同期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5万元以内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已经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支持政策不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5. 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发起设立、只用资本金发放小额贷款、不能吸收存款的法人机构,是近年来中央针对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鼓励探索建立的一种新型贷款组织。贷款利率掌握在基准利率的4倍以内,一般为18%左右。
2005年、2006年两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要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增加农村金融供给,解决微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等问题。根据这一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商业部等部门就开展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问题多次进行调研和政策研讨。2005年10月,开始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省(区)各选择一个县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同时提出,试点以外省政府搞试点的,可自行组织。
2008年5月4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一)性质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9倍。
(四)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6. 什么是金融信贷扶持政策国家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有什么具体要求
金融信贷扶持政策是国家对创业者在金融信贷领域所给予的优惠政策,其意义主要是在金融信贷方面减轻创业者的信贷压力,帮扶创业者创业成功。
在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上,2013年9月8日,国家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金〔2013〕84号)做了如下规定:
①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和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要坚持自主自愿、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财政贴息资金审核,规范政策执行管理。
②财政贴息资金支持对象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述人员中,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可以适度给予重点支持。
③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妇女最高贷款额度8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④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7. 小微金融免征增值税政策
法律分析: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法律依据:《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现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