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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当担保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09 19:37:58

A.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B.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C.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会有以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拓展资料:

第三人和债槐薯桥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铅猛,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被称为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属于债的移转范畴。根据不同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不同类型。以债务承担量为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全部债务的债务承担和部分债务的债务承担。以债务人就其所移转的债务是否还须负责为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因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债务的承担,当事人均可自由约定原债务人就移转的债务是否仍承担责任,如不承担,则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如承担,则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场合,第三人之所以为债权人提供担保,通常是基于其对债务人人际关系、偿债能力的评估与预期。债务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由其他人承担,将改变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与心理预期,增加第三人偿债的风险。为保护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本条之规定,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场合,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之行为将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产生何种影响,直接取决于债权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通常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在借款人还不上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或者连带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责任是指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贷款之后,担保人需要承担剩余的贷款部分,连带责任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一样,有对债务全部清偿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换不上贷款,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银行贷款贷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将承担什么后果?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的后果要根据担保的形式而定,具体为:

1.一般担保。在借贷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担保人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和还款的要求。

2.连带责任担保。若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若借贷人没有按期还款,则银行有权让担保手含人还款。若没有规定,则银行在对借贷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偿还,直至借贷人没有能力偿还,担保人需偿还剩余贷款。

拓展资料

个人贷款种类:

1、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是个人可申请的最为常见的贷款之一。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房价普遍较高,很多人只能靠贷款才能买的起房;另一方面,住房贷款利息也是相对较低的,同时额度也较大,期限较长,又相对容易申请等,让住房贷款在个人贷款中备受欢迎。

2、消费贷款

消费贷就是用来消费的贷款,根据消费目的的不同又可分个人家居消费贷、汽车消费贷、一般用品消费贷。其中,家居和汽车消费贷基本都是需要有抵押或担保的,除非你的银行信用非常好,才能申请信用贷款,所以想要申请并不是那么容易。3、经营贷款

经营贷款就是用于企业经营的贷款,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小企业主等就可申请这类贷款。而且当前国家的政策也是鼓励银行向这些小企业者贷款,所以相比以前,申请这类贷款也变的更容易。当然,申请这类贷款多数还是需要抵押、担保或质押的。

4、个人质押贷款

如果你手上持有股票、债券、基金、保单等有价证券,就可以把这些质押给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一般期限较短,因为有价证券的价值可能会随价格发生变化,期限太长会增加银行的风险。贷款额度一般都会在质押物现有价值下,打一定折扣。

贷款没还上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分为两种情况。

1、担保人没有偿还能力来还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会第一时间找借款人本人来还款,若是长期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找到担保人来催促借款人还款,其后还会让担保人来还款,担保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贷款,这种情况是不会坐牢的。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和借款人一起尽量将所有贷款还清。

2、担保人有能力还款,贷款逾期后,若是借款人有能力还款而不还款,银行会起诉借款人,在让担保人还款时,若是担保人有能力还款,那么在银行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将担保人的房产、车产等低于市价来拍卖,因此,若是拒不履行,那么是有坐牢可能的,另外也会产生罚款。

拓展资料

一: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小额信贷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

D.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保证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当事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在银行 贷款 ,担保人有以下职责: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E.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银行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1、银行借贷的担保人,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范围承担责任。
2、没有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人应该具有什么资格
(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F.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
(1)朋友在银行贷款,当事人正好是担保人,当事人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当事人来帮助朋友偿还债务;
(2)偿还债务,还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的义务,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3)情节比较轻的话可能就是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话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
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

G.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或汪能力的限制。衫好仔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范围为限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袜逗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借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1、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

(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拓展资料: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H.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既然担保,那么担保人需要担负哪些责任呢?我就将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经过整理后阐述如下,希望能够为大家解疑答惑。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圆谨伍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晌搏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7、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9、担保人依照担保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1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解答的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因此,生活中我们并不可以随意的去为别人提供担保,在为被人提供橘或担保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站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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