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还完被拆迁

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还完被拆迁

发布时间:2023-07-15 15:05:09

❶ 房贷没还完拆了怎么办

1、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不用还贷,因为房屋被拆迁时出现抵押物消失,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2、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3、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才是拆迁补偿人。虽然因为贷款未清,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是贷款人在法律上已经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❷ 抵押房遇到拆迁怎么办

法律主观:

抵押房屋遭遇拆迁该如何处理 要求重新设定担保财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据此,在原抵押财产因拆迁而灭失后,罩敏 债权人 为了担保其主债权,可以要求 债务人 提供其他适合的担保物。只要新担保物的价值足以保障主债权,债权人不妨继续履行原 借款合同 。尤应注意的是,若被拆迁人是以产权调换的方式获得 房屋拆迁 补偿的情况,由于被拆迁房产是两个不同的物,所以在原房产上设定的抵押权效力并不能及于拆迁后补偿的房产。《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就规定,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因此,债权人如要对物段枝交换所得房产也能主张优先受偿权,必须要与借款人就补偿所得房产为主债权重新设定抵押权且签订新的抵押协议。 积极行使物上 代位权 ,已 拆迁补偿 款保障债权实现 根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及代位物燃备的提存】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 赔偿金 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解除担保 《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38条还规定了在抵押房产被拆迁时,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此时,因为主债务清偿,抵押合同也得以解除。借款人在抵押房产被拆迁后,仍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但是不同意适用拆迁所得补偿款偿还贷款,也不愿意签订新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本付息。为了阻止借款人转移财产,在主张提前清偿的同时,采取相应的 诉讼保全 措施。 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因此,如果债权人不能与债务人就担保方案或清偿达成协议的,债权人可以告知拆迁人,要求其暂缓发放拆迁补偿金或者交由第三方保存。 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

❸ 贷款还没还清房子要拆了怎么办二套房比首套房多了什么费用

贷款还没还清房子要拆了怎么办?

房屋拆迁时如果还没还完借款,在房屋拆迁期内无需还款,由于房屋被拆迁时发生质押物消退,那样商业银行的质押权就消失了。可是金融机构具备优先受偿权。换句话说,小区业主取得拆迁赔偿款后,理应最先还款银行借款。

2、房产契税。首套居住面积90㎡之内按1%征缴,使用面积在90㎡-144㎡(全国各地存在差异)按1.5%(按全国各地征收率递减,这也是按3%测算)征缴,总面积在144㎡之上按3%(全国各地存在差异)征缴。二套房契税按3%(全国各地存在差异)征缴。

第二套最新房贷政策

1、二套房缴存职工家中用公积金委贷,随后选购二套自住商品房,二套房较低首付款为20%;对已有1套住房并且还清相对应选购房屋借款的缴存职工家中,为改善二套房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委贷选购二套自住商品房的,二套房最少首付款比例为30%。

2、分期购买第二套自住商品房家庭的,一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二套房贷款年利率不少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各种银行分支机构可结合当地市人民政府新创建二套房价格管控任务和政策规定,对国家统一贷款政策的前提下,提升二套自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二套自房屋贷款利率

❹ 房子拆迁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法律分析:1、按揭购买的房屋相当于抵押给银行,银行是抵押权人。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导致抵押物消失,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就抵押物所取得的价款,抵押权人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因为圆祥凳拆迁方只有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会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而后再在安置补偿款中扣除。2、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橘旅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宴弊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❺ 贷款买的房子动迁了怎么办

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住房按揭贷款属于借款合同,在法律关系上是借贷关系。房屋征收拆迁是政府行为,不影响双方债务关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拆迁也不会损害你的财产权。借贷人可依照合同继续执行,也可以自己掏钱提前还清房贷。
谈好拆迁赔偿后,提前告诉拆迁方房子在抵押贷款,你带上贷款合同和银行到所在拆迁方办理一个委托账户,拆迁方会把欠银行的贷款划拨到欠款银行帮还款(提前还款),之后再把剩余部分,再办理退保手续。如果想要安置房,那么再申请安置房的抵押贷款手续。转按揭是不行的,因为拆迁以后,房产也就是抵押物发生变化。1、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2、如非货币补偿,拆迁方要协助拆迁户与银行进行债务清理,或者转换抵押物。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房子,如果碰到拆迁,这个事情是开发商和银行政府沟通的问题,不需要我们自己担心,只需要按照规定赔偿就可以了,因为拆迁之前银行肯定是要把钱要回去的,不过不会找我们,是找开发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与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还完被拆迁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贷款28万10年等额本息月供多少 浏览:935
换份带公积金的工作是否影响贷款 浏览:902
公积金贷款紧急联系人是担保人吗 浏览:826
合肥小额贷款刘军 浏览:845
离婚房子贷款没还清怎么过户 浏览:493
农村信用社贷款一直没有消息 浏览:302
手机小贷款上征信吗 浏览:834
换外地工作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浏览:212
可以做汽车二次抵押的贷款公司 浏览:261
支付宝的流水能贷款额度 浏览:228
友信贷款公司最新状况 浏览:26
网上贷款需要交钱才可以提现 浏览:39
买房公积金贷款流水 浏览:307
贷款网贷工作填的假的 浏览:651
车抵押贷款10万分期7年 浏览:858
中国银行大学生创业无息贷款 浏览:282
盈盈有钱是否为正规贷款公司 浏览:816
福州小微企业贷款需要抵押吗 浏览:922
银行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和注意事项 浏览:971
长沙申请公积金贷款余额要求 浏览: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