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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清理整治

发布时间:2023-07-20 13:18:37

Ⅰ 网络小额贷款平台要清理了,你希望花呗借呗存在吗

有官方专业人士说,网络小额贷款平台(P2P)已经清理差不多了,目前只剩下3个机构。当然,3个机构不等于只剩下3个平台,因为一个机构(公司)可能经营多个P2P平台。

同时,我们也要避免一种极端,认为一个事物有不利的一面,就否定它的益处和存在的必要性。对于消费金融小贷,也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Ⅱ 监管小额贷款

划出自然人贷款的上限。

消息称,正在酝酿的互联网小贷监管办法对互联网小贷借款人进行了明确界定。互联网小贷业务借款人要求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监管办法还特别提到,两年内要尝试将互联网小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上述互联网小贷相关人士表示,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网贷鱼龙混杂,很多消费贷款的用途也很不一致。如果进入征信系统,对消费者的金融贷款或者消费行为都是有约束力的贺袜,对整体的信用贷款操作都是有利的。站在网络小贷机构的角度,我也希望进入这样的体系。

明确杠杆率

注册资本方面,新闻显示,互联网小贷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杠杆率3-5倍;并且不允许线下借贷。

网络小贷牌照围城

但需要注意的是,网络小贷牌照并不是万能牌照,放贷能力有限,行业整体在下滑。2018年,网络小贷审批总数大幅下降,仅有3家,主要原因是网络小贷公司监管政策收紧。

薛洪言指出,从行业影响力来看,专注于普惠金融的共同基金机构定位更加清晰,在杠杆率要求下规模空间也受到严格限制。但强监管有助于行业洗牌,龙头机构在规范透明的运作中更容易享受到市场分化的红利。相对于普通的小贷公司,网络小贷是一种新的模式,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内操作,因此需要出台统一的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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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放心好了!

相关问答:八成P2P网贷平台出局,12月成交腰斩,P2P要凉了吗?

我是理财规划师、互联网金融专栏作家:乐山大佛,很有幸来回答这个问题。对于网贷前景可以参考一下这篇文章:大佛:2019年 P2P该何去何从?

1、P2P的前生今世

P2P它的本质就是民间借贷的网络版,是线下民间借贷的一部分。这一块最开始时起源于个人与个人之间有偿借贷,自古以来有数千袭乱年的历史,其实一直也是受各朝各代法律保护的。做的好的个人放贷,做大后古代叫钱庄,近现代叫公司或者典当行,2007年的时候,国内第一家P2P公司上线,一些原来在线下从事放贷的公司转移到了线上的P2P上面来,包括宜信等都是原本就在线下从事借贷业务的公司,转到线上来的。

因为银行对借款人的资质要求很高,你要想找银行借款就必须要充足的抵押物或者优质的个人信用,但实际上真正缺钱而又急用钱的人以及中小微企业往往又没有这些资质,所以他们很难从银行贷下来款,然后才会去找P2P公司借钱。也正因为这些原因,国家对P2P的定位就是,作为银行的补充部分而存在。

2、P2P的利or弊

一群愤青总是认为P2P是骗子,是害人精,无论是踩过雷而退出的投资人,还是深陷P2P借贷债务危机的人,都喜欢给P2P这样乱扣帽子。其实如果把个人的视角放的更高些来看待,若没有P2P的话,急用钱的人如果去找线下的那些高利贷公司,那借款成本更高,套路更多,更容易被坑;作为出借人来说,也少了一个门槛很低且收益还不错的理财途径。

线下也有好的理财途径,比如定融类,私募类,信托类,问题是这些理财的门槛特别高,作为小散户的老百姓来说能投的起吗?如果自己投不起,把钱放银行,每年拿3个点左右收益率,而富人因为本金多,放定融,私募,信托类,也不算冒进,每年即使8%的回报率,随着时间的推进,富人只会越来越富,而财富雪球这个效应之下,穷人的雪球太小,在差距之下也只会越来越穷,穷人要想迈入富人那个阶层,难度会越来越大。正因为P2P的存在,才给了穷人一个更快迈入下一阶层的台阶,有了这个台阶虽然在爬的过程中可能会摔倒,但如果没有这个台阶要想爬到上一层,就更难。

总有很多网络愤青嘲笑“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股市,_丝死于P2P”,其实那类人啊,绝大多数连信托、股市,P2P都没买过,他们看到的可能就是某某信托的某款产品违约了,土豪踩雷血本,拍拍档然后没投的自己多聪明,其实他们忘了看后续,产品即使违约了,但后面有各种措施做担保,最后绝大多数本息都回来了。P2P也如此,刚有一个平台出现流动性风险或者去刚兑,不明事理的“大神”们又在嘲笑,你看那谁谁谁又踩雷了,多傻啊,然后再来个你看我从不投P2P,才不会上当受骗,自认为自己很聪明,其实那些可能存在的损失仅仅是别人赚的部分利息,或者即使伤到本金,也很小。投资环境好的时候呢?投资人吃肉,你就只能站在边上闻闻肉香味。

如果没有P2P,线下的民间借贷会更加泛滥,更缺乏监管,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会更多。去年山东辱母案的线下民间借贷堪称经典案例,那个里面的放贷利率之高和小企业主们真实的现状,岂止是一个“惨”字。

3、P2P是取缔or发展?

因为最近监管政策非常多,动不动就来一个政策,搞的部分出借人误以为国家会取缔P2P,其实这是一种错觉。

P2P在2015年及之前是顺其自然发展的,但到了2015年随着e租宝的爆雷后,国家加快了监管和整治力度,在2015年12月份的时候,就出台了《网贷暂行办法的意见征求稿》,出意见征求稿的时候,几乎就注定国家要出台专门法律来保护这个行业,个人也是看到了国家准备立法来保护P2P后,然后才开始建的个人微信公众号:大佛聊互联网金融,到了2016年8月24日下午,网贷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给出了12个月的过渡期,让各大平台依据网贷暂行办法进行整改。

简单说,管理带来的成本其实要远高于取缔的成本,有关心有管理其实发展的才更好。

4、关于互金专项整治

最早在2016年4月份就开始要求各地要进行互金专项整治,但是当时只有一个意见征求稿,体系尚在征求试验阶段,因为2015年及以前的e租宝它的线下理财门店就是大街小巷都是,所以进入2016年上半年时,当时主要整治打击的就是P2P线下理财,首付贷那一块。网贷暂行办法出台以后,后面又才来的十三条红线等。

但是2018年7月4日时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其实关于这一块的整治延期了多次,个人认为,只要还有我们都认为风险很高的平台存在,这个专项整治就会继续坚持下,未来存活下去的高风险平台将极少。

5、关于明年的备案

关于专项整治和备案的关系,打个比方,就像你开了一家饭店,监管的说你先整治,把卫生打扫干净,然后我们再给你发卫生许可证。

现在网贷平台就存在类似的现象,您连专项整治都还没结束?你叫我凭什么给过备案呢?如果我给了您过备案,而您的专项整治又不合规,那该怎么办呢?所以这一块未来的先后顺序应该是先专项整治,检查结束后没啥问题,再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期,观察期过没啥问题,可能才会考虑是否过备案。

现在又返回到最近深圳和杭州地区要求的,平台待偿余额和出借人总数不得增长上面。

前段时间自查报告提交了,部分平台也接受了行政方面的检查或者复查,查的时候也没啥问题,这个时间点监管层再给你来一个要求您的借贷余额不得增涨,甚至要求下降,其实借贷余额下降的过程,往往会伴随着逾期坏账率的急剧增加,这个相当于是给企业去杠杆的过程,这个也是考验平台的一个观察期,如果这个去杠杆的过程都没遇到太明显的问题,以后再给您过备案,平台抗风险的能力就会大大增加。到时候通过监管层秋风扫落叶式的整治后,最后给出借人剩下的绝大多数平台也都是抗风险能力很强的平台,只要出借人站在长期的角度考虑,你就能明白监管层的良苦用心。

如果非要问这个观察期是多久,其实大家可以参考体制内那些被列入考察对象,或者重点培养对象人的升迁时间,像这类观察期,一般都是按年来计算的,今年12月底时,部分平台完成了现场行政审查,里面即使没问题的,未来的考察期估计都要用年来计算,所以明年P2P备案延期估计也是大概率事件。

6、未来的P2P会怎样

国十条坐实了股东责任制以后,平台老板再跑路的成本就越来越高了,现在各个地方的金融办甚至要求平台高管每周去汇报,实控人每月要去金融办汇报情况,对大股东的限制非常多,用心的读者大家可以看看,进入十月份以后即使有遇到问题平台,有几个老板选择跑路的?绝大多数都没有,而是变相的选择去刚兑,或是项目分两三年兑付,无论是去刚兑还是展期的,他们或多或少都在不停的回部分本金和利息,跟以前那些动不动老板跑路,平台被立案,然后出借人资金锁定三五年,三五年判完后再给你返回个1-3成的相比,强太多了。其实监管层也不希望有问题的平台直接爆雷或者直接立案,用那种方式去处置平台的资产,效率和成本都太高,另外对自己头上的业绩和社会影响都很不好,对投资人也不利。对问题平台不立案,让平台老板负责去善后处理代偿的债权,不断的清理代偿余额,从而减小平台爆雷对社会的影响,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这种模式未来也会成为一种常态。这样的话即使我们目前在投平台未来真遇到实在经营不下去了,这类的退出模式其实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也会比较小,尤其是对业务真实的平台来说损失会更小。其实自融,庞氏类的平台在今年去杠杆的过程中,绝大多数都把问题暴露出来了。

最后,随着监管的不断加码,未来网贷风险只会是不断降低降低再降低,无论对哪个财富阶层的人来说都可以配置部分资金,有更好理财渠道的就侧重其它领域,把P2P作为资金短期周转用的工具;没有更好渠道的,在P2P里面适当加大投资,做好精选分散,忌贪,忌懒,忌笨,其实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作者简介:乐山大佛,互联网金融专栏作家。欢迎大家关注个人微信公众号:大佛聊互联网金融(ID:lsdf628)。

Ⅲ 小贷公司最近整顿

随着监管红线的不断收紧,小贷灶穗公司的撤退也在加速。2021年,多省市地方监管部门主动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摸排整顿后,一些“空壳”、失联等违规小额贷款公司被清理。进入2023年后,又将有22家小贷公司倒闭。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地方小贷和网络小贷监管政策的发布,小贷行业仍将继续洗牌,地方小贷机构仍要回归原有业务,以合规为根本。

22家小贷公司正式“出局”

具体来看,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月4日披露《关于同意取消芜湖市兴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1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芜湖1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正式取消。

就在芜湖17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走出去”的同一天,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取消南昌市5家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的公告,其中包括南昌市东湖区郑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光小额贷款”)、南昌市东湖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小额贷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两地披露的22家小贷公司中,注册资本在2000万至2亿元不等。其中,邦信小贷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2020年5月注销,目前处于注销备案阶段。而郑光小贷从2018年初开始“非正常经营”,2021年6月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还有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因欠税、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陷入经营风险。

根据两地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继续保留市场主体的,可以依法催收现有贷款,但企业名隐茄卜称不得含有“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字样,经营范围不得含有“经营性小额贷款”。自《小额贷款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发生新的贷款业务的,按非法贷款处理。

零点研究院院长余百成指出,地方小贷公司的业务纳樱一般以本地为主。一方面受到当地经济波动和自身实力的制约,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因此,近年来生存压力大,甚至一些地方小贷公司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违规机构的清退,也体现了小贷行业监管的不断规范。

“小额信贷作为地方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异化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乱象。因此,有必要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进行清理整顿,释放明确的监管信号,既能消除小额信贷的‘顽疾’,提质增效,又能使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苏补充道。

基于合规性

2021年12月,甘肃省华亭市公安局发布《华亭市鑫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告》,表示该公司拆借资金基本来源于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督促借款人主动还款。

此外,根据央行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报告,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一直在持续下降。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共有6566家小额贷款公司,而2020年底为7118家,三个季度减少了552家。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贷款规模和小贷公司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也是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整治的结果。2021年底,央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号文件,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监管范围

苏指出,从监管政策的内容来看,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责分工认识不一,一些机构和活动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基于此,未来将各类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性加强,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相关问答:小贷公司贷款不还案例

现在简单地分析一下借了小贷公司钱不还会存在那些弊端。

1)影响征信。现在有很多在小贷公司贷款了的都会上征信,而你不还,很容易上征信黑名单。而上了征信黑名单,影响很多,导致你有很多事情都办不了。这个不是能用钱解决的。

2)影响家庭或周边的人。你欠债不还,是肯定有专业催收公司催收的,而且这个催收要看你逾期时间长久,一般逾期几天的会打电话提醒你还款,态度一般都还友好,但如果你逾期时间很长,就不会有这样的态度了。他们会打你周边亲戚朋友的电话,对你本身影响也不好。

3)对自己本人影响不好。最严重的就是上门催收了,等到那个时候,周围的人都知道你欠债不还了。面子挂不住,而且觉得你人品也不好 以后不会有人再借钱给你。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抱有这种侥幸心理,毕竟弊大于利,为了一点小钱不值得。而你欠钱,交给催收部门了,他们都是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训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他们会有一百种一千种方式让你还钱,所以不要等到那个时候后悔莫及。

现在都是文明社会,让世界充满爱,共同努力。

相关问答:银行和小贷公司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

(1)经营性质不同

银行是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小贷公司与银行相比较本质区别就是不吸收存款,只专一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在贷款的专注力更具优势。即便银行起步早,但业务繁多难免会分散专研,而只针对一个方面的小贷公司就会更加深入探索、研究、发展,逐渐使业务行业成熟。

(2)业务范围不同

在贷款业务上,银行贷款主要是以大额为主,抵押贷款是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贷款形式,而小贷公司主要是以小额、信用为主。现在还在往无抵押无担保的趋势发展,而对借款人的考量主要是:还款能力和信用程度。因此,这也成为吸引众多用户的重要因素。

另外小贷公司有如下优势:

(1)门槛较银行较低,服务群体更广泛

银行对企业及个人的抵押、担保情况要求较高,而小贷公司调查时更注重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占比以及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所以借款人的申请就不易被拒,群体也更加大。

(2)放款速度快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少则半个月,多则几个月。而小贷公司最快几个小时内就可以拿到贷款,便捷的同时还节省麻烦,理所当然引人选择。

(3)还款更灵活、更便捷

银行的贷款一般最短1年,高则3-5年,而小贷公司则会根据客户的特点,采用不同的贷款周期和还款方式,让客户能够体会更人性、更贴心的服务。

除此之外,相对于民间贷款、不正规贷款公司,小贷公司的利率并不高,和银行贷款对比又有许多优势,所以比较划算。而且在良性竞争下,利息也在不断下降,这点对借款人是极为划算的。另外小贷公司还有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小贷公司在支持“微小”方面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国家也开始在政策上给予小贷鼓励与支持。2017年国家财政部为了引导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在税收方面给予了高度支持,更加巩固了小贷公司的继续发展。

Ⅳ 小额贷款风险数据排查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7月12日,江苏省金融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的通知》。 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和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前期全省小贷公司真实性抽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小贷公司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排查处置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小贷公司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结合有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件关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违规违法经营专项风险排查整治,构建日常监管检查与专项风险排查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小贷公司实施分类处置,监督已经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及时规范完成市场退出。 (一)重点检查排查内容 1. 审批管理。排查辖区内小贷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开展业务、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备案)擅自变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金、营业场所、公司名称等;已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是否按要求规范完成市场退出。 2. 股东资质。排查小贷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核查股东是否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合法资金出资入股;是否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股权;穿透审查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未经许可开展金融业务。 3. 外部融资。排查小贷公司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直接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股东借款资金是否为股东自有合法资金;是否未经批准(备案)通过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4. 实际利率。排查小贷公司实际贷款年化利率(实际利率= 小贷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所有与贷款相关的息费/所发放的贷款本金)是否超过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息费、保证金或者设置高额逾期利息、罚息等行为。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逾期处理等关键信息是否事前向借款人全面、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5. 贷款管理。排查小贷公司是否建立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充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是否诱导借款人超自身偿付能力过度借贷;是否超出批准经营业务范围或者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是否存在关联贷款、拆分贷款、冒名贷款、现金收支、账外收取息费、账外经营、(变相)抽逃资本金等行为;是否向涉嫌非法放贷的个人或者单位发放贷款;是否涉及“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 6. 不良资产清收。排查小贷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是否符合《关于规范金融业不良资产清收行为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9〕4号)有关要求;是否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非法方式催收贷款。 7. 业务合作。排查小贷公司开展第三方合作情况,是否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是否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是否将核心业务(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回收贷款、贷款催收等)外包;是否接受无融资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或者变相增信服务;第三方机构是否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8. 涉案涉诉。排查小贷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情况,是否因“扫黑除恶”、“互金整治”、非法集资等被调查或立案审查。排查小贷公司法律诉讼情况,重点关注小贷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情况,是否涉及省外司法诉讼;了解小贷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业务纠纷、处置不良资产等情况。 (二)分类处置措施 各地要按照《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罚细则(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2〕58 号)、《关于建立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市场退出机制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4〕36 号)等文件要求,对存在违规违法经营的小贷公司开展分类处置。具体分类处置措施为: (1)整改类。存在违规经营行为,但未达到市场退出条件的;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已不具备经营基本条件,但股东愿意充实资本金、改善经营状况的。由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后,保留经营资格,允许继续经营;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纳入退出类。 (2)退出类。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且股东不愿或者无能力改善的;违规违法经营达到市场退出情形的;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终止经营资格,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各地要监督已经终止经营资格的小贷公司及时完成市场退出。对已被终止经营资格后,仍以原小贷公司名义经营相关业务的,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二、引导合法合规经营 (一)坚持发展定位。小贷公司要围绕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坚持“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和“灵活、便捷”的业务特色,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监管要求,进一步做优做精主营业务,更好地为“三农”、中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二)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小贷公司可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鼓励小贷公司按照目标客户差异实行差别化利率,优先向优质客户发放低利率贷款。 (三)规范设立分支机构。农村小贷公司原则上仅限在注册地设区市范围内开展业务。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监管评级 AA级及以上、注册资本金达到原注册地和分支机构设立地综合要求,分支机构设立地应具备新设小贷公司条件),经原注册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备案,报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可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由其所在地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原注册地监管部门协助监管。 (四)规范经营行为。小贷公司要严格按照各项监管要求开展业务,全面、真实填报经营数据信息,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各类风险情况以及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不得违反《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扶优限劣工作意见(暂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103 号)相关规定进行融资、开展业务;不得超出批准的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客户分类,不得通过虚假 客户分类方式提升相关业务占比;规范开展各项创新业务,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诱导客户;不得接受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个人或者单位委托发放贷款(股东自有合法资金委托贷款、政府部门以委托贷款方式托管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政府性资金、企业集团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开展的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除外);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不得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要充分了解贷款客户偿付能力,有效防范借款人过度借贷行为;严禁账外向贷款客户收取息费、保证金等;严禁涉及“高利贷”“现金贷”“首付贷”“套路贷”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不良资产清收要依法合规,严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以暴力、恐吓、侮辱、骚扰等非法方式催收贷款。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一)明确监管职责。各设区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具体负责辖区内小贷公司的监管工作,审核股东和高管人员资格,审核转报上级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备案)的申请事项,审核(备案)除银行贷款外的融入资金,审批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营业场所、组织章程、高管人员等变更事项,建立并落实举报制度,组织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工作。各地要将真实性、合规性检查作为监管工作重点;突出防范行业外溢性风险,加强对有外部负债小贷公司的日常监管。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办)的监管职责分工由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确定监管人员。各地要根据《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员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苏金融办发〔2013〕74 号)要求,结合辖区内小贷公司发展情况合理配置监管力量,明确本单位小贷公司监管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监管人员,每家小贷公司要明确一名主监管员和一名辅助监管员,监管人员(包括监管工作负责人、具体监管人员、主监管员、辅助监管员等)应签订监管责任书。小贷公司监管人员要勤勉尽责,按照监管员工作规则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定期通过业务监管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监测分析辖区内小贷公司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监管人员对所监管小贷公司监督检查不力,对违规行为不予制止,对重大风险隐患知情不报,或者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所监管小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及时处置风险。各地要加大日常监管频度和现场检查力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对日常监管和专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要及时处置化解,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监管部门。各地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沟通对接,了解小贷公司及其股东涉案涉诉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小贷公司是否合法合规经营;加大与当地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全方位掌握辖区内小贷公司的运营状况,协同处置违法违规机构。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地要积极开展监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征信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积极辅助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监管技术,积极借助业务监管系统监测预警和统计分析功能辅助进行监管,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Ⅳ 规范联合贷:多家银行叫停“银保小额贷”


在以联合贷为主要业务的网络小贷公司受到政策打击的同时,银保小额贷也被纳入清理范围。
今年三季度,银保监会针对银保机构乱收费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规范银行和保险公司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行为,重点领域覆盖了小微企业信贷、制造业贷款等。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由于银保小额贷款融资成本较高,消费者投诉也比较多,而商业银行亦存在转嫁风险的情况,遂该业务被监管严格限制,目前多家银行已叫停。市场对此颇有争议,认为一批资质相对较差的客户将很难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其将面临更高的融资成本。
银保联合贷
基于普惠金融的要求,商业银行一直在加大客户的资金可获得性,但一批资质稍差的客户尚难达到信贷门槛,“银保小额贷”由此被作为一种创新产品在部分银行推出。
所谓“银保小额贷”,即贷款客户在信用不达标的情况下,通过购买保险进行增信,商业银行在放款之后,保险公司对该客户的信贷违约进行兜底。
“银行的贷款利率并不高,年化仅7%左右。但保险公司的保费费率大概是信贷资金的14%,使得总体的融腊嫌资成本超过年化20%。”一家股份制银行人士透露。
他表示,这项业务已开展几年了,客户范围大多资质有瑕疵且授信金额较小。“在这项银保合作中,银行的收益并没有特别高,而保险的费率是通过精算得出的,所以都没有问题。但是,融资总成本加起来偏高。”
据他介绍,由于该项业务的违约率偏高,融资总成本偏高,导致投诉也稍多一些,这引起了监管的重视。“监管在普惠金融中持续要求银行压降利率为企业减负,这项业务反而成了一个反面典型。”
今年9月,银保监会在清理银保机构乱收费的行动中,“银保小额贷”进入了监管视野。在当时下发的关于规范股份制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在信贷领域业务合作的监管提示中,监管提到了部分银行在与三方机构银保合作业务中,存在不承担信用风险却坐收高额费用、风险审批形同虚设、沦为提供资金的通道等情况。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如果银行有转嫁风险的情况,那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仅是资金的提供方,这与其经营理念相悖。”一位轮银手接近监管的人士认为。
他表示,银行在面对信贷和客户下沉时,需要提高自身风险管控能力,以此筛选客户、降低客户成本。“通过合作模式转嫁风险并没有降低企业负担,也不是监管推行普惠金融的初衷。”
“银保小额贷款实际上的规模还不小,这与市场的需求相关。部分中小企业确实达不到银行贷款的门槛,但却有比较强的资金需求。银行也想通过银保合作将之纳入到放贷体系中,这对于企业而言不是坏事。”华东一家股份行部门负责人称。
“银行直接放款的不良可能会很高。”他认为,融资成本和风险是成正比的,保险公司通过精算出来的保费和违约情况是相匹配的。
“叫停”之后
由于银保监会下发了监管提示,多家股份行对于“银保小额贷”陆续叫停,而一些地方性银行则收缩了该类业务。
今年5月25日,银保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要求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不得强制转嫁费用。
通知指出,从增信和内部考核两个环节为企业减负。大部分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足够的抵押物,一般会通过引入担保等增信措施向银行融资,但也相应增加了融资成本。若加上一些不合理要求,可能推高这一环节的成本。
通知明确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由银行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应全额承担;由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的费用,银行不得强制或以合同约定方式向企业转嫁;由企业独立承担的费用,银行、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支出。银行不得强制企业购买保证保险,不得因企业购买保证保险而免除自身风险管控责任。
“由于保险公司在业务中承担的是风险兜底的角色,公司的保险费用按照违约率来计算接近年化15%,但是这种被监管视为了不合理收费。”上述股份行人士称,这可能与投诉也有很大关系。
该人士告诉记者,该行9月底就暂停了该类贷款,并且终止了与保险公司的相关合作。存量产品仍然按照约定运行,暂时不会受到影响。但关键问题是这一批资质稍差的客户今后的融资怎么办?银行单独进行授信也会担心坏账过高。
事实上,搏源对于“银保小额贷”被叫停,市场上也存在一些争议。对于银行而言,在监管引导下可能只是少了一款产品,但是这部分产品对应的客户,其融资的难度可能更大。
“银行不做这些人的生意了,他们去找小额贷款公司?去做高利贷?这都不好说。至少高利贷的融资成本肯定是高于年化20%的。”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他认为,监管在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融资利率、减少融资额外费用方面的政策对企业很有利。但企业的资金可获得性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融资成本。“最好的结果是银行和保险双方都能让利,或者银行能够直接将资质稍差的客户纳入到贷款体系中,而不是将产品直接叫停。”
“银行可能也会通过创新开发一系列的产品,尽量做到降低企业负担,能够让企业的资金需求得到满足。”上述股份行人士称,这些产品都需要根据有相同特征的一类客户来设计,普惠金融的覆盖面肯定比以前要广得多。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责任编辑: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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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贷款监管期

法律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Ⅶ 网贷高利贷在哪里举报,

一、举报方式:

1,可打12377举报热线电话举报。这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举报电话(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2,可以在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进行举报好亏投诉。

举报链接:违法违规投诉(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

二、举报注意事项:

1、投诉分为个人和机构,分别对应不同的举报页面;

2、平台为实名投诉,非实名投诉将被视为无效投诉;

3、举报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投诉公司、投诉网址、投诉APP名称、投诉类型、投诉详情、附件。

4、投诉类型包括畸形高利贷、不当催收、侵犯个人隐私、其他;

5、投诉详情需要写明日期、标的、投资额度、收费等情况,如果有聊天截图、合同等文件证据,可以打包上传至附件。

以上信息填写的越详细,越有利于协会核实,所以大家尽量填写完整和真实。

(7)小额贷款清理整治扩展阅读: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

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兆首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

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

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友猜神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Ⅷ 小额贷款经济环境分析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9287.99亿元,行业从业人员8.31万人,机构7680家。

贷款余额方面,本季度全国小贷行业较6月末的9240.81亿元增加47.18亿元;较3月末的9272.21亿元增加15.78亿元。进入2019年以来,这是该数据首次呈现上升趋势。

本季度全国小贷行业从业人数和机构数量并没有出现反弹,延续了之前的下降趋势。

本季度全国小贷公司从业人员较上季度下降0.17万人,但仍守住了8万人的门槛。

与上季度相比,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减少117家,环比下降1.51%;较去年同期的8332辆下降了7.83%。

小贷行业洗牌的时候

今年搭岁以来,包括安徽知岩睁省、吉林省、河南省在内的多地开始清理整顿小贷公司。

5月4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安徽银保监局,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七类”机构的监管和市场准入审核,取消6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资格。4月22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表示,已清理出228家严重违法违规的小额贷款公司。1月8日晚间,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布6则公告,取消18家小贷公司试点资格。

9月29日,银监会、央行发布《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普惠金融报告》),指出营运资金规模小,覆盖客户太少,难以实现规模效益。小贷公司为了快速实现高收益,往往不注重基层客户的开发、维护和服务,不注重培育自己的商业模式。他们往往偏离“小额分散”的道路,步入简单粗放的类银行模式,以“大客户”和“有钱人”为目标,直接与商业银行竞争。但他们的资金成本、利率水平、风险控制能力,都不是商业银行能比的。

官网,来自北京小贷行业协会的消息透露,在该协会9月18日举办的2019年北京市小贷从业人员培训活动中,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刚也指出,小贷公司现在普遍以房贷业务为主,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存在同质化。

专家:小贷生存环境依然严峻,本季度贷款余额小幅上升属于正常现象。

据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董事长兼董事会主席贝多光介绍,中国有7000多家小贷公司,目前仍在运营的数量更少。“有些公司还有工商注册,但已经没有业务了。小贷公司生存环境依然严峻,放贷主要靠资本”。

不过,在央行小贷行业的本季度数据中,贷款余额略有回升。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从去年开始,全国的P2P网贷机构都严格执行‘三减’。与此同时,大量的P2P公司遭到雷劈或清盘,意味着他们“放弃”了一部分市场空间。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填补这些新兴市场空间。第二,小贷公司实际上是区域性金融机构,受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各地也在响应中央的号召,支持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帮扶和信贷。作为服务农村金融的重要参与者

今年一季度小贷行业从业人数降至8.72万人,突破9万人门槛。但本季度最新数据显示,小贷行业从业人数虽然持续下降,但并未突破8万人的门槛。对此,毕认为,数据反映了市场的一种心理,小贷行业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陈文还注意到,近年来,小贷公司出现了所谓的“使命漂移论”,一些小贷公司开始偏离“小额分散贷款”的原则,开展类似于银行的客户群体业务。

之所以出现这种变化,按照陈文的解释,“是‘小额分散’信贷的原则出现了问题,即收益如何覆盖成本,纯信贷的风险维度比较高。小贷公司基本只能用自有资金放贷,匹配的银行等机构资金量相对较少,而一般监管允许小贷公司的杠杆枣好率为1.5倍。而大量小贷公司无法充分利用其1.5倍的杠杆,因为银行不愿意与他们合作。这类小贷公司只能使用一些处于灰色地带、类似私募债的融资工具。这样,他们的融资成本就是两位数。”

除了融资成本,“小贷公司后期维护运营成本和人力投入都比较大,维持24%的年化贷款利率。一些纯信贷业务的小贷公司,收入和成本都摊不平,尤其是在当前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加大的情况下。因此,陈文从套期保值的角度出发,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使命漂移理论”是其存在的基础。

“《条例》,小贷公司将是重点提及的机构。目前在法律上,小贷公司还没有完全被定义为金融机构,身份比较模糊,包括融资渠道狭窄。”陈文认为,从小贷公司的融资渠道来看,未来《条例》的发行将是小贷行业降低融资成本的一个利好。

关于小贷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车宁认为在于场景。“线上进一步切入线下,线上线下更加融合。技术上,前期粗糙的数据驱动会转向更注重数据安全,符合数据安全监管要求的创新,这样这种创新才能商业化。”

毕严光也将场景化视为小贷公司未来的出路。“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小贷公司曾经是最多的

明确的优势在于放贷速度比较快。未来小贷行业回归小额分散的本质,小贷公司可以利用很多场景去完成针对个人、小微企业的大零售转型。场景化将是小贷公司未来的优势所在。”

“应充分发挥小贷公司在金融领域‘毛细血管’和拾遗补缺的作用。小贷公司和银行两者覆盖的客户群,还是不太一样的,这也是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调整的一个过程。”贝多广对于小贷公司的作用,给予肯定。

相关问答:贷未来安全吗?

贷未来是众多网上P2P平台之一, 目前这种平台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同时也有大批这类公司破产跑路. 互联网金融只是刚刚起步, 很不规范, 更缺乏有效监管和法律法规不管别人吹的多好, 自己的钱还是以保守投资为宜, 再说了, 贷未来与期货挂钩, 你知道期货的多险有多大吗? 什么可查资金,第三方存管都不可全信请采纳。

相关问答:小贷从业人员和贷款中介从业人员,未来何去何从?

2018-2019年可以说是P2P行业的大寒冬,随着政府监管力度加大P2P公司接连爆雷倒闭,上海和深圳两市近几个月完全清退P2P公司。随着行业大洗牌P2P未来的处境将会越来越艰难,能存活下来的已经所剩无几。P2P前景已经不明朗,我重点说下贷款中介。一、贷款中介简介

贷款中介就是就是跟金融机构合作或拥有融资渠道的中介机构。这个行业兴起了很多年,需求一直很旺盛。那很多人会说中介要收手续费为什么不直接去找银行。这是因为对于大部分有资金需求的普通人来说,并不十分清楚市面上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利率、手续,自己瞎忙了半天还不一定能贷到款,找中介反而能节省时间和方便,主要也是信息差。

二、贷款中介从业人员

在贷款中介机构中大部分从业人员都是有多年贷款融资经验的金融从业者,在银行或金融机构都有一定人脉(像黑中介、高利贷、那种小中介随便成立个小公司或工作室产品杂又乱的除外),所以可以根据客户自身需求量身打造融资产品并能提高贷款成功率和额度。

虽然银行的贷款产品类型差不多,但是每家银行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可能同一类型贷款产品对于不同银行或支行给出的贷款期限、金额、利率、通过率都会有差异。

三、案例

那么说了那么多贷款中介是如何能够帮到需求客户呢,我举几个例子:

1、有一个客户申请了多家银行按揭贷款都被拒绝了,银行给出的理由是综合评分不足,如果自己去问银行是不会给出具体的答复的。那么贷款中介通过渠道了解到客户整体资质不错,但是因为经常出差,经常忘记准时还信用卡,都会晚个几天还款,这是主要原因,那么中介机构跟银行沟通后给客户制定了个方案:客户可以在按揭银行存入一笔资金做为存款并购买最低限度的理财产品,成为银行的理财客户,同时说明之前逾期原因并提供还款收入来源的相关证明,最终贷款成功,不然购房的违约金损失更大。

2、目前很多人喜欢使用信贷、信用卡类产品,那么为什么有的人好批又能拿到高额度,有些人难批借款额度又低呢。主要就是现在这类产品已经对接信用大数据,不论是银行还是金融机构在你申请时都会对客户的借款行为、信用数据情况及客户周边信用环境进行评估,如果客户本人或周边很多亲朋好友有大数据黑户的情况,将直接影响信用评级,所以信用数据的分析及方案的制定同样需要专业的贷款中介帮忙,省的自己忙了一通还吃力不讨好。

一个行业的存在必有其合理性和价值,这个价值应该体现在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积极作用,所以无论银行或金融机构也好、贷款中介也好都有其重要性,是相辅相成的。

综上所述贷款中介是金融机构产品服务的补充和延伸,近几年很多银行也在跟很多本地的大型中介机构签署合作协议,正式成为银行产品的代理机构,这说明市场还是认可贷款中介这个行业的,虽然贷款中介这个行业乱像横生,但是未来也是向更加正规化创新化的方向发展,那些野路子的中介处境会更加艰难甚至被淘汰,所以客户在有贷款需求时也应该主动去辨别中介机构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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