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湖南生源地贷款首贷,监护人可以不是父母陪同么监护人为哥哥或姐姐可以嘛
你是办理助学贷款,监护人可以不是父母进行陪同,可以是你的哥哥姐姐,他们作为监护人也可以作为担保人,然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但是得注意担保人以及被担保人的征信足够,征信过低也是不能贷款的。
拓展资料:
(一) 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 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 借款人借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没有约定视为无息借款。虽然按照公平原则,应当保护出借人对借款的收益权。2、不能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② 助学贷款担保人可以是舅舅吗
法律分析:可以,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需要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操作实施细则》 第十条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至少一名见证人。见证人原则上是借款人的班主任、专职辅导员或其家长,其他人作为见证人需经贷款人同意。见证人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向贷款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及复印件;
(二)协助介绍人、贷款人了解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包括借款人家庭地址、父母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并在借款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签章;
(三)协助贷款人了解借款人毕业后的最新去向和有效联系方式;
(四)教育和督促借款人履行按时还本付息义务。
③ 我想问一下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可以是亲戚吗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于在生源地贷款的时候,自己的共同借款人能是自己的亲戚吗?这个问题也是让很多朋友对此表示非常疑惑的,实际上我们要知道,在很多银行去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时候,是可以让自己的共同借款人是自己的亲戚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明显的知道,实际上共同借款人是可以换一个人的,而且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之中,我们也完全可以去这样做,并且共同借款人也可以是我们身边的亲戚朋友,也可以是自己身边比较要好的人。
④ 助学贷款的担保人可以是家人吗
法律分析:申请助学贷款不要担保人,但由于学生没有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则需要共同借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