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❷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和责任 具体责任分析
有时候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会需要担保人作为担保,贷款才比较容易申请下来。那么作为贷款担保人有些什么风险,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❸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
1、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
2、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塌升游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团销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3、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笑族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4、一旦借款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负全部偿还责任。
❹ 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作为 贷款担保人 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 连带保证责任 。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二) 担保人的责任 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 免除保证责任 。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 先诉抗辩权 ,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 申请强制执行 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 没有这种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的规定向债务追偿。
❺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
(5)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和责任扩展阅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