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迁安置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 拆迁房能抵押贷款吗
在办理抵押贷款时除了要了解纤让相关的政策之外,还要了解房屋的类型,并不是所有房屋都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毁知局那么拆迁房能抵押贷款吗?拆迁房抵押贷款如何申请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房能抵押贷款吗: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若拆迁房证件齐全,不存在任何纠纷的,则可以抵押贷款,但贷款的利率比较高,贷款的时间比较短,需要在5年内还清所有贷款。若证件不齐全的,则无法抵押贷款。
拆迁房抵押贷款如何申请:
1、贷款申请
贷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
2、准备贷款材料
贷款人及抵押人准备好贷款的材料,其中包括: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等。
3、看房评估
由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
将申贷资料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
5、借款合同公证
贷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文件,并签字、盖手印。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房产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开户、放款。
拆迁房抵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贷款人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房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2、房屋抵押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分别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在贷款之前要先了解贷款的相关知识,这样才能快速进行贷款。
3、房屋抵押贷的款金额要根据贷款人的贷款用途来决定,但是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房产评估值的60%,首套房贷款利率按基准贷款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会根据贷款人的猛销个人资质上浮。
文章总结:好了,关于拆迁房能抵押贷款吗以及拆迁房抵押贷款如何申请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了,有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请继续关注齐家网,后续我们将有更好、更精彩的内容为您奉上。
3. 抵押贷款的房子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通常拆迁公司在拆迁住房前,会张贴拆迁公告,有些甚至会通过媒体进行报道,银行也是很关注拆迁公告的。如果银行在第一时间了解到拆迁的消息,会和借款人联系,同时也会与拆迁办、抵押登记部门联系,会落实好抵押房产拆迁的相关事项,并且也会去办理拆迁登记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4. 拆迁安置房能抵押贷款吗
拆迁安置房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
1、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如果所拥有的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2、如果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3、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可以申请抵押贷款;
4、如果拆迁的安置房没有规定不能转让,期限已经到期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没有区别,是可以进行正常买卖的。
安置房贷款流程: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百分之二十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