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业银行的股东,信贷人员能不能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
商业银行的卡商业银行的股东,现代人员当然是不能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因为这也是金融的规定的,所以当然信贷人员当然是不可以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的,因为这样担保也不是,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② 股份制银行的股东可向本银行贷款
可以,也就是关系人贷款。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只要提供有效的担保,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可以贷款。
③ 企业间相互担保违法吗
法律分析:企业间相互担保不违法。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④ 我是公司股东,公司为其他人担保贷款,我再贷款会受影响吗
公司股东可以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是个人民事行为。反之公司不能给公司员工贷款提供担保。
⑤ 公司向银行贷款法人和股东配偶是否要签连带担保
亲,银行会审查公司的情况,然后视情况会要求公司的经营者(一般是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然也有可能会要求其他参股的股东也作出类似的担保。
完全可以,法律允许,具体看银行审批,银行认可经济实力的就会审批通过
您好:贷款涉及抵押担保的话,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对外担保需要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参看公司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是呀,各家银行在合同、协议等条款上,很多都是霸王条款,所以,签订需谨慎呀!
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之时借款人所欠银行的贷款应由担保人承担,担保人有义务要求借款人归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自然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夫或妻共同债务并不仅限于此种情形。但其他那些债务还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弥补这一疏漏,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作出过二次司法解释。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称旧解释)第17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银行同意你继续贷的话,是必须要由担保人签字的。因为合同已经发生了变更,原来的贷款合同会被新的贷款合同所取代。
如果银行同意继续贷的话,是必须要由担保人签字的。因为合同已经发生了变更,原来的贷款合同会被新的贷款合同所取代。
如果已经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就应当依约承担担保责任,与是否退出无关。
需要。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