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贷款的起源
从国际流行观点定义,小额信贷指向低收入群体和微型企业提供的额度较小的持续信贷服务,其基本特征是额度较小、无担保、无抵押、服务于贫困人口。小额信贷可由正规金融机构及专门的小额信贷机构或组织提供。小额信贷组织按照业务经营的特点,分两类:商业性和福利性,也称制度主义和福利主义。前者更强调小额信贷管理和目标设计中的机构可持续性,以印尼的人民银行为代表;后者则更注重项目对改善贫困人口经济和社会福利的作用,以孟加拉乡村银行为代表。很多企业在小额贷款里脱颖而出例如紫清金融是一家集财富管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贷款行业投资、小微借款 咨询服务与交易促成综合性P2P领域的领航者之一,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普惠金融与财富管理服务。宜保通专注建筑工程领域资金借贷,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创业及经营资金融通,个人消费贷款的综合网络服务。唯我贷为小微企业和民间资本打造最高速的融资平台,积极探索债权融资领域的最佳途径,致力创建具有特色的高速、有效、合法的网络借贷平台。将出借人和借款人进行自主配对,为国内广大个人和中小企业解决最急需的贷款和融资问题。解决贫困人口问题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所面临的巨大困难,因为,由贫困所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会导致整个国家的动荡,小额贷款通过改善低收人人群的经济状况,可以大幅度地增加社会整体上的有效需求,促进社会投资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小额担保贷款最早起源于孟加拉国。上世纪70年代,穆罕穆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创办了孟加拉农业银行格莱珉(Grameen,意为乡村)试验分行,格莱珉小额信贷模式开始逐步形成。尤努斯提出对资本主义进行改革,原始的资本主义提倡的是竞争和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尤努斯提出改变原有的资本模式理论。因为,首先,任何人都有作为企业家的潜质,即使是一个非常穷的人,也同样拥有作为企业家的基本潜质,所以作为企业家或者资本家,他们无权比穷人更优惠,例如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等。这样对社会上的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由于马太定律的存在,这会导致穷人更穷,富人更富,两极差距逐渐拉大,从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其次,社会价值最大化应该取代现有的利润最大化。应该建立社会价值的取向,使得企业不仅仅局限于贪婪地为股东获利.在这种理论基础上,尤努斯成立了格莱珉银行,提倡贷款应成为一种人权,要建立一个普惠式的金融服务体系。由于资源天然地倾向资本,富人可以利滚利,而穷人没有第一笔钱,就很难摆脱贫穷。格莱珉提供这第一笔钱,并且相信个人的创造力和潜力,而不需要穷人提供任何担保。他构建体系,让穷人结成五人小组进行贷款,利用一层层的信任——邻里亲朋的信任、格莱珉对穷人的信任——提高还贷率。1979年6月,在孟加拉中央银行的指导下,每一家国有银行都应提供三家分行启动格莱珉银行项目。1983年,孟加拉国议会通过了《1983年特别格莱珉银行法令》,正式成立了格莱珉银行。2006年10月,尤努斯因其成功创办孟加拉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荣获诺贝尔和平奖。“格莱珉银行”已成为孟加拉国最大的农村银行,这家银行有着650万的借款者,为7万多个村庄提供信贷服务。格莱珉银行的偿债率高达98%,足以让任何商业银行感到嫉妒。而且,每一位借贷者都拥有这家银行一份不可转让的股份,占据这家银行92%的股份(余额由政府持有),这实实在在是一家为穷人服务的银行、是穷人自己的银行。“尤努斯取得的成就真是卓越非凡。”尤努斯创办的格莱珉银行对传统银行规则进行了彻底的颠覆。在他的银行里,你看不到电话、打字机或者地毯——尤努斯的员工们主动下到村里地头去拜访借款者——他们之间也不签署借款合同,大多借款人都目不识丁。格莱珉银行向客户们收取固定的单利利息,通常是每年20%,相对孟加拉商业贷款15%的复利,这个利率是比较低的。他们的客户都是那些没房没产的穷人,那些还不致穷困潦倒的人则被排除在外。尤努斯发现,把钱借给那些在孟加拉社会里没什么赚钱机会的妇女们,通常会给家庭带来更大的收益:这些妇女们对她们的贷款会更为小心谨慎。贷款申请人还得清楚的了解格莱珉银行的运作方式,这样他们才有资格借款。偿款通常从借款的第二周开始,尽管看上去会有些压迫性,但这也缓减了让借款人承担在年终偿付一大笔钱的压力。借款者要有6~8人构成“团结小组”,相互监督贷款的偿还情况,如小组中有人逾期未能偿款,则整个小组都要受到处罚。借款发放和偿付每周通过一次“中心会议”公开进行。在孟加拉到处滋生着腐败的各种机构中,格莱珉银行以其公开透明的运作而感到自豪。格莱珉模式在50个国家得到了成功复制,如菲律宾的ASHI、Dungganon和CARD项目、印度的SHARE和ASA项目,尼泊尔的SBP项目等,这些项目实施后借款者的生活和收入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据说在我国云南地区也曾有过格莱珉银行的试验。联合国更把2005年命名为“国际小额信贷年”。
B. 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模式
多元化的小额信贷发展模式
小额信贷发源于非正规金融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发展与银行有两种方式的联系:第一种类型是由于小额信贷项目的开展,从小规模的项目逐步成为独立机构,进而发展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例如孟加拉“格莱明乡村银行”和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第二种类型为正规的国有银行引入小额信贷项目,逐步服务于大量中低收入客户,实现正规金融机构中设立专门的小额信贷部门,并按市场机制运作,可以盈利。如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东欧的试点;改革后的蒙古农业银行等。目前,世界各国的小额信贷模式千差万别,以各种方式存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合作组织和正规金融机构等。
1.非政府组织模式:格莱明乡村银行模式是一种非政府组织从事小额信贷的例子。格莱明乡村银行创建于1974年,80年代在政府支持下转化为一个独立的银行,但其实质上仍为非政府组织。到2003年末,格莱明已经拥有1195个营业所、1.2万名员工,并覆盖了312万贫困农户,存款余额2.27亿美元,贷款余额2.74亿美元,基本贷款年利率20%,贷款回收率99.06%,净利润1100万美元。值得一提的是:格莱明为摆脱依赖补贴的负面形象自1998年起不再接受政府和国际机构援助资金的注入,还针对客户需求和同行竞争压力,开始发放额度较大的中小型企业贷款。格莱明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户组织,要求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者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相互帮助选择项目,相互监督项目实施,相互承担还贷责任;在小组基础上建立中心,作为进行贷款交易和技术培训的场所;无抵押的、短期的小额信贷,但要求农户分期还款,定期参加中心活动。对于遵守银行纪律、在项目成功基础上按时还款的农户,实行连续放款政策。经营机构本身实行商业化管理,特别是以工作量核定为中心的成本核算。
2.正规金融机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和泰国(BAAC)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独立营业中心。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以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独立营业中心实行独立核算,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第二年分配给员工。实行商业贷款利率以覆盖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个月内都按时还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为奖励;储蓄利率根据存款额确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这种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农村约3300万农户手中的小额游资,储蓄成为其主要的贷款本金来源。严格分离银行的社会服务职能和盈利职能。银行不承担对农户的培训、教育等义务。BRI-UD高利率和鼓励储蓄的政策,使金融机构实现了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3.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紧密联系模式:印度国有开发银行—印度农业和农村发展银行(NABARD)是将非正规农户互助组(SHG)与正规金融业务结合起来从事小额信贷的模式。该模式开始于1991年,NABARD通过其员工和合作伙伴(亦称互助促进机构,指基层商业银行/信用社/农户合作组织/准政府机构)对由15-20名妇女组成的农户互助组进行社会动员和建组培训工作,农户互助组内部先进行储蓄和贷款活动(俗称轮转基金,类似国内的“会”),NABARD验收后直接或通过基层商业银行间接向农户互助组发放贷款。NABARD对提供社会中介和金融中介服务的合作伙伴提供能力建设和员工培训支持,并对基层商业银行提供的小额贷款提供再贷款支持。在2002-2003财政年度,NABARD共向26万新成立的农户互助组提供约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截至2003年3月,NABARD已累计对国内1160万贫困家庭提供贷款,覆盖全国近20%的贫困家庭。
4.社区合作银行模式和村银行模式:社区合作银行(又称信用联盟)是完全由社员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机构。它由特定的群体或机构组织管理。合作银行是一个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员拥有并管理,每个社员有一票的投票权来选举合作社的负责人。
村银行是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FINCA)开创的一种提供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它采用经济民主化的方式运作,提供市场利率的贷款是其主要业务。村银行与社区合作银行的区别在于村银行不是一人一票,可以一人多票。村银行小组就是由10-50人组成的互助小组,小组成员每周或每两周开一次会,小组会为自己提供三种基本服务:(1)提供小额自我就业贷款来开办或扩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种储蓄激励和一种积累储蓄的方法;(3)建立一个提供互助帮助并鼓励自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系统。村银行小组的成员相互担保彼此的贷款并在组织内部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模式:孟加拉国批发式小额信贷机构PKSF独具特色,是一个成功的自主性批发小额信贷机构,受到了国际小额信贷产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推崇。为了集中管理国内外捐助机构和政府的扶贫资金,并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孟加拉政府于1990年设立了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PKSF),该基金会注册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7亿美元,由国内外赠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组成,其董事会成员由7名独立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员由政府推荐,另外4名成员由15人组成的理事会推选(格莱明乡村银行总裁尤诺斯教授就是董事之一)。PKSF仅对符合其标准的合作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和免于担保的小额信贷批发业务。截至2003年底,PKSF已接纳189家合作机构,通过他们为213万贫困农户提供了1.65亿美元的小额贷款。PKSF通过现场调查,审计和提交会计报表对合作机构实行监督,并帮助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PKSF这一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的设立,促进了小额信贷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推广,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也大幅度减少了国际和国内用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设计成本。正是由于存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小额信贷市场,PKSF的合作机构才能不断创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续发展也得到相应保证.
C. 印度的格莱珉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什么
颠覆传统的银行业——格莱珉银行模式
格莱珉模式颠覆了几百年银行业的法典:借贷给无抵押担保的穷人,同时,能够赢利,可持续发展。过去三十年中,格莱珉银行用事实说明了他们的能力和正确性,那么他们究竟用了怎样的方法呢?
首先,尤努斯教授研究了传统的银行业务模式,发现其中有一些很大的问题,比如:传统的银行与信贷公司通常要求全额还款;在贷款到期时拿出一大笔现金,通常会使贷款人心理上很难受,他们就尽可能地拖延还款,于是,在拖延的过程中,贷款数额越滚越大。最终,他们决定根本不还这笔钱了。如此长期而全额偿还的贷款,也使得借贷双方对早期出现的一些问题不予理会;他们不是在问题出现时解决它们,而是希望随着贷款到期,那些问题会自行消失。鉴于此,尤努斯教授在建立格莱珉银行的还款模式时,与传统银行背道而驰:创立了每周还款模式,每周借贷人只需偿还非常小数额的贷款,在日积月累中,就会不知不觉完成还款。这种还款模式现在看来比较平常,但在三十年前的孟加拉,这的确是一个创举。笔者认为,也正是由于这种还款模式的制定,才保证了格莱珉银行的高还贷率。
其次,在格莱珉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赤贫人群的还贷信心,尤努斯教授和他的同事们还创制了一整套发放和收回贷款的机制:他们要求每个申请人都加入一个由相同经济与社会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组成的小组,而格莱珉银行则建立起一些激励机制,鼓励那些贷款者在各自的营生中互相帮助取得成功。“小组成员的身份不仅建立起相互的支持和保护,还舒缓了单个成员不稳定的行为方式,使每一个贷款人在这一过程中更为可靠。来自平等伙伴之间的微妙而更直接的压力,使每一个组员时时与贷款项目的大目标保持一致;小组内与小组之间的竞争意识也激励着每一个成员都要有所作为。将初始监管的任务移交给小组,不仅减少了银行的工作,还增强了每个贷款人的自立能力。由于每一组员的贷款请求都要由小组批准,小组就为每一笔贷款担负起了道义上的责任。当小组的任何成员遇到麻烦时,小组其他成员通常都会来帮助。”举例来说,一个人想要得到贷款,就必须整个小组先行通过,然后才能申请;如果小组中有一名组员的贷款不能按时地偿还,那么其他组员也就不能再次得到贷款。所以,小组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在保证自己合理利用并努力偿还贷款的同时,帮助和鼓励或监督其他组员合理利用贷款并不断努力偿还,这样他们才有共同的机会和希望。
事实上,要组建一个这样的小组对普通孟加拉人,尤其是孟加拉妇女来说并不容易。他们必须自己找伙伴,做工作,并且只有全员通过格莱美银行的面试后,才能得到贷款。一个小组要得到格莱珉银行的认同或认证,可能花几天时间,也可能要花上几个月时间。为了得到认同,这个贷款小组的所有五个成员都必须到银行去,至少要接受七天有关格莱珉银行政策的培训,并要通过由一名高级银行主管主持的口试,表明他们理解了这些政策。而且,每个组员必须单独接受考试。对此,尤努斯教授认为:“由小组与考试造成的压力,有助于确保只有那些真正有需要,而且对此十分严肃的人,才能够真的成为格莱珉的成员。那些日子还过得去的人们,通常会觉得那些麻烦不值得。即便认为值得去做,他们也通不过我们的测试,还是会被迫离开小组的。在我们的小额贷款规划中,我们只需要有勇气、有抱负的先行者。他们才是能够成功的人。”
第三,格莱珉银行不仅提供小额贷款,而且也鼓励小额存款,这些存款可以在穷人们遇到困难或是寻找其他创收项目时应急。格莱珉银行要求贷款者将所贷款项的5%存入小组基金,这是小组成员们的共同存款,只要满足两个条件(1、其他组员对其申请的数额与用途表示赞同;2、那笔贷款不能超过小组基金总额的一半),任何小组成员都可以从这笔小组基金中得到一笔无息贷款。“在每年数以千计的案例中,小组基金为组员提供的贷款使人们免于季节性的营养不良,得以付医药费、学费,为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的营生重新提供资本,使人们能够节俭而体面地安葬亲人。”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模式,创造了资金回收率100%的奇迹。是国际上公认的、最成功的信贷扶贫模式之一。它以其扶贫面广、扶贫效果显著,且银行自身按市场机制运作,持续发展,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目前全球有59国家正在复制,而且,既有发达国家,又有发展中国家:
非洲(22):布基纳法索、中非共和国、乍得、埃及、埃塞俄比亚、加纳、肯尼亚、莱索托、马里、马拉维、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尼日利亚、塞拉利昂、索马里、南非、苏丹、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桑给巴尔、津巴布韦 亚洲(16):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中国、斐济、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坦、尼泊尔、巴基斯坦、菲律宾、黎巴嫩、马来西亚、斯里兰卡、越南、印度 澳洲(1):巴布亚新几内亚 美洲(15):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圭亚那、牙买加、墨西哥、秘鲁、美国 欧洲(5):阿尔巴尼亚、法国、荷兰、挪威、波兰. 摘自: http://ke..com/view/1263492.htm 网络:格莱珉银行有更详细的相关内容。
D. 国际小额信贷年的发展
小额信贷是信贷机构向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主要是低收入客户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也是扶贫的重要手段。小额信贷在上世纪70年代发端于孟加拉国,是满足穷人信贷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贷款对象仅限于穷人,额度很小,无需抵押。自创立以来,小额信贷受到了穷人的热烈欢迎,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小额信贷发展演化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从70年代的农户小额贷款发展到80年代微型企业的小额贷款,进一步发展到90年代追求商业可持续发展和贷款覆盖率为目标的小额贷款,目前,多元化模式的小额信贷正逐步融入金融体系。
小额信贷的迅速发展反映了对过去金融扶贫方式存在问题的反思。以往,贫困人口被视为不具信用,同时考虑到较高的操作成本及贷款风险,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对低收入阶层提供贷款服务。为弥补这种对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空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及国际发展机构协助建立了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并通过其发放大量低息的农业、扶贫贷款。由于指导思想、政策和项目执行机构存在问题,加上对吸收存款没有予以应有的重视,这类金融机构的扶贫效果往往不如人意。
小额信贷的产生改变了原来由政府发给贫困户补贴信贷的模式,引入市场机制,由金融机构按市场运作。和传统的政府贴息贷款项目相比,小额信贷已显示出巨大的优势:第一,高还款率。成功小额信贷项目的平均还款率在90%以上;第二,高入户率。小额贷款能保证100%的贷款最终达到农户手中;第三,贷款对象是弱势群体,是对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的补充和完善;第四,市场化运作;第五,重视针对贫困妇女的服务。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已在世界上愈来愈多的国家实践。数以千计的小额信贷项目力图把金融服务推进到那些以往得不到此类服务的贫民阶层中去。在世界各地实行的小额信贷模式有多种,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孟加拉的格莱明乡村银行(GRAMEEN BANK),印尼的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及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BANCOSOL)。从事小额信贷业务的机构包括正式的金融机构、非政府组织、社区组织、以及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从发展金融市场来看,低收入阶层、微型企业为扩展金融服务提供了很大的潜在市场。如果能找到比较好的降低经营成本,减少金融风险的方法,小额信贷机构就可以把金融服务推广到穷人中的一部分,并能维持其本身的正常经营及利润。从微型企业的发展来看,小额信贷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一部分初始资金,并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的金融服务。从扶贫来看,存款服务可以帮助穷人增加储蓄,从而克服资金不足及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当穷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的保障后,贷款服务则可以帮助他们发展生产,从而最终摆脱贫困。
E. 小额信贷管理系统的发展
在国际上出现于20世纪60—70年代,最初目的是消除贫困和发展农业生产。资金的发放主要是通过国家的金融机构或合作组织,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技术的改造,贷款的发放对象主要是男性,贷款发放一般是低息、无息、资金来源是政府的补贴及各种公基金。
目前,世界各国都有小额信贷的实践,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小额信贷的运作方式及发展路径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各国提供小额信贷的机构也具有多样性,包括国有机构、国有政策性或发展银行、商业银行、非政府组织、信用合作社以及非正规的社区团体。国际上几种有影响的小额信贷模式有: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泰国的农业和农村合作社银行、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的小额信贷体系等。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小额信贷开始在中国农村进行试点。最初,中国的小额信贷项目是效仿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简称GB)模式。在随后政府推广的小额贷款扶贫项目也是一种借鉴GB模式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有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利用国外资金进行小范围试验,大多数是依靠补贴维持下去的。这些依靠补贴的非政府组织的项目很难有效、迅速的推广他们的经验。这些项目都没能在中国达到一定量的积累。一定程度的覆盖率以及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小额信贷扶贫转向为以政府和指定银行操作,使用国内扶贫资金为主。
F. 小心小额贷款里的大陷阱
远离小贷免遭坑害,拒绝诱惑珍惜生命
如今形形色色的小额信用贷款遍地开花、令人眼花缭乱,随便租间街边房就可无证开张并名目张胆地挂牌经营小额信贷业务、隐藏在写字楼里的无证小贷公司更是不计其数,走在大街小巷、楼道间,房门口处处贴满小额信贷小广告和散发小额信贷广告的人;
网络贷、校园贷更是以诱人的词藻吸引着人们的眼球,甚至正在工作、开会、开车时也无端地被小贷人员打进骚扰电话。这种在印度复制过程中发生了蜕变、并带来非常恶劣 社会 后果的小额信贷,早就被印度和孟加拉国明令禁止,反而在我国却大行其道,且已经给我们带来了同样的 社会 恶果。
在媒体爆出了很多起大学生和企业主因小贷公司逼债而亡的消息后,又惊闻陕西咸阳培华学院一大学生、陕西商洛县一农民、重庆邮电大学移动学院一学生谢波、绵阳某大学一学生均是因小贷公司逼债死亡,再一查网上资料更是令人吃惊:印度一个邦在短短九个月内就有近1.5万人因小贷公司逼债而身亡,有的甚至还是集体死亡,这不得不让人发出质问:这时下流行的各种形式的小额信用贷款,真的像宣传的那么好?一个好的金融产品为何会产生如此恶劣的 社会 后果?难道非得要像印度安得拉邦一样出现集体死亡的恶性事件才能够引起全 社会 的高度重视?
国人历来把欠债看成是一件丢人的事.所以从不愿让人知道自己贷了小贷公司的款,哪怕小贷公司如何地采取非法手段催逼,绝大多数的人都选择忍耐和沉默,如果被逼迫到最后的心理防线崩溃,往往选择自杀。所以,除媒体曝光的以外,一定还有很多不被外界所知的恶性事件正在暗地里发生着。为了避免人们再继续地被小贷公司坑害,现将其华丽面纱揭开,暴露小贷的真面目。
第一、复利计息且利息高:小贷公司的利息高出银行好多倍,而且是复利利息。
第二、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借款人本就承担着高额的资金利息,可由于等额本息的复利计息方式使借款人除了第一个月全额使用本金外,随着还款时间越长,借款人使用的本金却越来越少,但借款人所承担的资金利息却没有丝毫的减少,也就是说借款人从第二个月开始,所承担的本金利息随着时间的延长却在打着滚的往上涨,只不过绝大多数的借款人没有意识到而已。
第三、高额的罚金:利息本就是高额的复利计息,高额的罚金比利息还要高,如果把利息与罚金合并一算,这披着华丽外衣的所谓小额信用贷款比高利贷还要高利贷。难怪有人承受不了被逼得自杀。一、小额贷款公司既然是作为公司,就与其他的公司一样只有经营商品的资格,只不过一个经营的金融产品、一个经营的是实物商品而已,因此,小额贷款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所以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客户(借款人)的一切罚款都是没有法律依据,是非法的。二、小额贷款公司向借款人(客户)推出的小贷产品,其利润来源就是利息,而高出银行贷款数倍的高利息,就已经包含了这个小贷产品的风险成本,如逾期风险和延期还款风险,因此,小贷公司格外收取客户的高额罚金是没有根据的,也是不应该的。
第四、砍头息:一切先对客户(借款人)的借款砍头后再将剩余部分放给客户(借款人)却仍然让借款人(客户)承担全部总额的本金和利息的做法都是非法的。这种做法是非法的高利贷公司所为,客户(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
第五、非法的软硬暴力催收:客户(借款人)有权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精神赔偿的权力。
有的小贷公司,为了达到目的,雇佣 社会 闲散人员对客户(借款人)进行暴力催收,并对其进行人生伤害和侮辱,限制其本人或者家人的人生自由,并实行暴力威胁和伤害,客户(借款人)及其家人应当及时报案。有小贷公司为了达到催收目的,故意将客户信息泄露,并且截取客户通讯信息,骚扰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发送侮辱性和威胁信息,客户(借款人)和被骚扰者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泄露和买卖客户资料和客户信息:有的小贷公司和小贷工作人员,将客户信息在行业内共享,帮助客户(借款人)进行连环贷,增加客户(借款人)的还款压力和负担,达到个人挣钱目的。更加可恨的是一些小贷公司的工作人员之间直接将客户信息资料明码标价进行买卖。
第七、连环贷:由于小贷公司将客户信息买卖和共享,一旦在一家小贷公司贷款后就会有很多的小贷公司给客户打电话,无论他们说得多么天花乱坠,都不要轻易相信,如果被拖入连环贷后,就被牢牢地套在了小贷这条船上,陷入不断地往复贷款之中,想下船都难,这正是小贷公司和小贷公司工作人员想要达到的目的,最后非得逼得你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不可。总之,当今 社会 诱惑太多。但要记住一条:“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如果天上掉馅饼,地上坑定有个大陷阱正等着人们”。特别是一些披着华丽外衣、裹着糖衣的炮弹的小额信贷,真的是令人防不胜防,稍不留意就会上当受骗,被其拖入陷阱而不能自拔。在校学生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加强个人修养,记住传统文化中老祖宗给我们“成有节俭败由奢”的教导;不要盲目相信:“今天花明天的钱”的西方消费观念,要量力而行,“有多大的脚穿多大的鞋”,一旦不小心沾染上小额信贷无法还款,应当本着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以告诉学校和老师,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千万不要走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