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瞎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连带责任:连御神中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3、担保(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国家规定担保人依照担保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镇山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贰』 做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不论是给你的直系亲属还是你的挚友做担保都有风险。
1、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
2、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塌升游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团销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3、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笑族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
4、一旦借款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或者借款人走死逃亡,你要负全部偿还责任。
『叁』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
(3)银行个人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扩展阅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肆』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
1、代偿风险
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
2、信用风险
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收到牵连。
3、贷款风险
担保人如果去银行贷款,晌哪好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都会收到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宴铅缓闹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伍』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什么后果
会有以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拓展资料:
第三人和债槐薯桥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铅猛,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被称为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属于债的移转范畴。根据不同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不同类型。以债务承担量为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全部债务的债务承担和部分债务的债务承担。以债务人就其所移转的债务是否还须负责为标准,债务承担可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因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债务的承担,当事人均可自由约定原债务人就移转的债务是否仍承担责任,如不承担,则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如承担,则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场合,第三人之所以为债权人提供担保,通常是基于其对债务人人际关系、偿债能力的评估与预期。债务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由其他人承担,将改变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前提条件与心理预期,增加第三人偿债的风险。为保护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利益,根据本条之规定,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场合,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之行为将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产生何种影响,直接取决于债权人是否取得了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同意。
通常银行贷款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种,在借款人还不上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或者连带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责任是指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贷款之后,担保人需要承担剩余的贷款部分,连带责任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一样,有对债务全部清偿的责任,如果借款人换不上贷款,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
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的后果要根据担保的形式而定,具体为:
1.一般担保。在借贷人和银行之间的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借款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贷款前,担保人可以拒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和还款的要求。
2.连带责任担保。若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若借贷人没有按期还款,则银行有权让担保手含人还款。若没有规定,则银行在对借贷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偿还,直至借贷人没有能力偿还,担保人需偿还剩余贷款。
拓展资料
个人贷款种类:
1、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是个人可申请的最为常见的贷款之一。一方面是因为目前房价普遍较高,很多人只能靠贷款才能买的起房;另一方面,住房贷款利息也是相对较低的,同时额度也较大,期限较长,又相对容易申请等,让住房贷款在个人贷款中备受欢迎。
2、消费贷款
消费贷就是用来消费的贷款,根据消费目的的不同又可分个人家居消费贷、汽车消费贷、一般用品消费贷。其中,家居和汽车消费贷基本都是需要有抵押或担保的,除非你的银行信用非常好,才能申请信用贷款,所以想要申请并不是那么容易。3、经营贷款
经营贷款就是用于企业经营的贷款,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小企业主等就可申请这类贷款。而且当前国家的政策也是鼓励银行向这些小企业者贷款,所以相比以前,申请这类贷款也变的更容易。当然,申请这类贷款多数还是需要抵押、担保或质押的。
4、个人质押贷款
如果你手上持有股票、债券、基金、保单等有价证券,就可以把这些质押给银行,申请个人质押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一般期限较短,因为有价证券的价值可能会随价格发生变化,期限太长会增加银行的风险。贷款额度一般都会在质押物现有价值下,打一定折扣。
分为两种情况。
1、担保人没有偿还能力来还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后,银行会第一时间找借款人本人来还款,若是长期不还款,那么银行就会找到担保人来催促借款人还款,其后还会让担保人来还款,担保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贷款,这种情况是不会坐牢的。最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和借款人一起尽量将所有贷款还清。
2、担保人有能力还款,贷款逾期后,若是借款人有能力还款而不还款,银行会起诉借款人,在让担保人还款时,若是担保人有能力还款,那么在银行起诉后,法院会强制执行,将担保人的房产、车产等低于市价来拍卖,因此,若是拒不履行,那么是有坐牢可能的,另外也会产生罚款。
拓展资料
一: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二:小额信贷审查风险
贷款风险的产生,往往在贷款审查阶段就开始了,综合司法实践中发生的纠纷,可以看出,在贷款审查阶段出现的风险主要出现在以下环节。
(一)审查内容遗漏银行审贷人员挂一漏万,造成信贷风险。贷款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要求调查人员就贷款主体的资格、资质、信用、财产状况进行系统的考察和调查。
(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没有尽职调查,而有关审贷人员,往往只重视文件的识别,而缺乏尽职的调查,这样,很难识别贷款中的欺诈,很容易造成信贷风险。
(三)许多错误的判断是因为银行没有对有关内容听取专家意见,或由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导致的。审贷过程中,不仅仅要查明事实,更应当就有关事实进行法律、财务等方面进行专业的判断。而在实践中,大多数的审贷过程并非十分严谨和到位。
三:贷前调查的法律内容
(一)关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续有效的存在审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业,应当审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无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和资质,查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应当注意相关证照是否经过年检或相关审验。
(二)关于借款人的资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册资本是否与借款相适应;审查是否有明显的抽逃注册资本情况;以往的借贷和还款情况;以及借款人的产品质量、环保、纳税等有无可能影响还款的违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