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银行的钱还不了,给我担保的企业有风险吗
贷银行的钱还不了,会对担保企业产生负面影响,担保企业的信用会变差,还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企业享有先诉抗辩权,债务企业的财产没有被强制执行用于还债之前,担保企业可以拒绝还款,而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企业需要跟债务企业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债权方的还款要求,担保企业不能拒绝。
一、担保责任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二、需要偿还债务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落款捺印等。当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法院会怎么判
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贷款人归还贷款。
担保人要看担保协议里面约定的担保范围,如果是连带保证,就要对整体债务负责,如果约定了担保范围,就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
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2、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 个人担保公司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 银行贷款还不起担保公司还吗
法律分析:担保公司是向银行担保贷款人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如果贷款人不偿还的话,担保公司应首先向银行偿还贷款,然后再向贷款人追偿。根据规定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 有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无力偿还咋办
到法院诉讼解决。金融借款过程中,借款人找到担保公司担保,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又与担保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当借款还不上时,银行会同时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判决生效后并在自动履行期届满后借款人仍未还款的,银行可依法向该审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执行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