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内蒙古:毕业生、失业人员等都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担保 贷款 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在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明确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在目前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基础上调整扩大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上述群体中的妇女,应纳入重点对象范围。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 车贷 款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将现行适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调整为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各经办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㈡ 内蒙古赤峰市大学生创业又什么政策支持
内蒙古对大学生创业政策,适用于内蒙古各市、旗县
http://www.yn.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7-07/31/content_10723634.htm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
银发〔2006〕5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办法
(一)扩大贷款对象范围。持有劳动银知弊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锋族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如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均可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向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完善财政贴息管理。对持《再就业优惠证》及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持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失业登记证明的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并于2006年2月10日前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三)探索贷款管理模式创新。在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探索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模式,研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经办银行的新模式。
二、进一步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带动个人就业的倍增效应,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
(一)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猛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该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其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财政贴息、经办银行的手续费补助、呆坏账损失补助等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二)推行创业培训与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积极开发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等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项目。对参加创业培训、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过专家论证通过的人员,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时可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对经创业培训后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了解其经营状况,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加快信用社区建设,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小额担保贷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一)信用社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已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社区各种台账齐全、数据准确并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熟知政策并能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社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承诺书》;社区建立跟踪服务卡,并能积极参与欠款追索工作;社区单独或联合开展创业培训并有一定成效;社区内已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具体信用社区的标准确定及认定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制订。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信用社区贷款考核奖励试点。将试点信用社区当年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即当年实际到期贷款回收额/当年应到期贷款总额×100%)作为考核依据,对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的信用社区,可按社区内当年实际发放贷款金额或当年实际回收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和奖励,用于经办银行的手续费补贴和信用社区的工作奖励。信用社区考核奖励具体办法和补贴、奖励资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确定。
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级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五、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有关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办法按财政部、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省级财政部门应在上一年年底前做出贴息资金预算并报财政部。财政部在每年年初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预拨贴息资金,各城市财政部门按季向省级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贴息审核办法,以保证贴息资金及时划拨到位。
六、相关金融机构应建立区别于其他商业性贷款考核制度的小额担保贷款单独考核制度。在操作规范、勤勉尽责的前提下,经办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可不纳入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不影响经办银行和信贷人员的年终评比、奖励和晋级。
七、除上述内容外,《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94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银发〔2003〕134号)及《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的规定继续执行。
八、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细则,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的新模式。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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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大学生基层就业、创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日前出台了扶持中小企业、设立创业基金等政策。
内蒙古明确提出,对于当年接收大学生比例占全部职工数的15%、签订5年以上用工合同,并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信贷资金等相关服务,并优先享受贴息、补助、担保等优惠政策。同时,从2006年起,自治区财政预算每年列出专项资金,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保险及其他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㈢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㈣ 创业担保贷款怎么办理
前往当地的就业服务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向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提交身份证明、居住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并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提交所有材料后等待小额担保贷款中心派遣专人入户调查。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贷款申请书、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民颤亏工返乡创业证明、本人身份证和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场地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个人征信报告、近六个月的银行卡流水、近三个月的进、销货合同单据等。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材料:贷款申请书、法定代表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场地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简介、最近两个月的工资表、企业及法人家庭资产证明等。
贷款人需要前往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之后前往当地的就业服务局审查,然后经过银行审核后,办理担保贷款。
银行审核的时候会入户调查,当银行审核通过的时候,银行会放款。银行放款后,就业服务局会拨付贴息。
个人创业贷款怎么申请 很多人都有创业梦,但大部分有创业想法的人都面临着创业资金缺乏的问题。启动资金不足阻拦了不少人的创业之路,为了解决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很多银行或贷款机构推出了个人创业贷款项目。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个人创业贷款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办理个人创业贷款,首先贷款用途需要符合创业贷款的规定,必须是用于创业所需,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办理个人创业贷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年龄范围在18-5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 3、办理创业贷款时,如果目前处于创业筹备中,需要提供创业相关证明,如果已经开业,那么借款人需陆闭要持有工商部分核发的公司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4、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创业的`项目要有市场竞争力,或者具有发展潜力,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用于担保的抵押物需要符合银行要求,担保人也要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 6、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借款人才可以向银行提出个人创业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创业贷款申请表,并提供银行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银行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会进行综合审批,审核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约并发放贷款资金。 二、个人创业贷款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资料以及填写相关申请表 2.获取推荐机构组织或有关人员申请项目论证和支持。 3.身份确认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4.银行受理相关贷款申请和认证,并进行审核。 5.办理贷款受理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 ;
1.先搜索进入本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如图所示
2.找到就业失业的窗口打开如图所示
3.把网页拉到下面找到创业贷款如图所示
4.这里有贷款的详细信息,扶持对象
1、省内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各类自主创业人员
5.扶持时间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小微企业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促进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的,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6.个人创业贷款
1、贫困地区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2、对其他地区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
二、合伙创业贷款
按符合条件的合伙人数人均10万元的额度,参照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三、小微企业贷款
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促进就业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在200万元以内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7.个人创业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婚姻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及茄悉神户口本复印件(未婚人员无需出具);
3、营业执照(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种、养殖业承包合同;企业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4、9类创业人员的身份认定材料之一;
5、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或抵、质押物复印件(银行承担全部风险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贷款申请
创业者持申报材料到创业项目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提出申请。网上申请的,按网上流程办理。
2、审核调查
当地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指派专人(两人以上)与经办金融机构一起对申请个人(小微企业)的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调查。。
3、银行放款
经办银行根据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意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发放贷款。
8.点击政策咨询,可以看到不同城市的贷款中心联系电话如图所示
(4)内蒙古创业担保贷款用途审计扩展阅读:
创业贷款的重要意义:
维护社会稳定:为贫困百姓提供金融扶持,可使贫困人口看到希望,创业贷款既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剂良方,又是赢得民心的德政工程。
促进经济发展:创业贷款是百姓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发放创业贷款不仅可以充分运用和发挥好金融的杠杆作用,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帮助百姓脱贫致富,而且还可以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深化金融改革:创业贷款符合国情,是催化金融观念变革、加速民族复兴的推动力,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独特金融产品。
扩大对外开放:中国是贫困人口大国,创业贷款的开办将在信贷扶贫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
㈤ 创业担保贷款今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贷款条件(一)创业者个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申请人须为男57岁、女52岁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贷款扶持对象包括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脱贫劳动力;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上人员在提出贷款申请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内编外人员)、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二是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3.贷款申请人银行诚信记录良好。4.从事合法经营,具备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收入来源合法可靠,具备清偿贷款的能力。5.有工商部门核准并通过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明)或经营场所租赁协议。6.二次申请贷款的人员还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次申请创业项目的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并且带动就业人员达3人以上。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第四条个人贷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第八条个人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2]第十四条贷款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情况;(二)借款人收入情况;(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五)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第十五条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