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Ⅱ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为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对主合同规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保证范围为限承担保证责任。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Ⅲ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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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Ⅳ 帮别人担保贷款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给人担保贷款被告了应当承担的责任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帮人担保贷款需承担哪些责任和风险?帮人做担保,是否仅是举手之劳?替别人担保需承担哪些责任和风险?又有哪些注意事项?申请贷款要担保是普遍现象银行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是否是普遍现象?记者查询星城多家银行官网发现,虽然贷款品种不一,银行的贷款申请条件却大同小异。以个人经营性贷款为例,中行、浦发、招行帆启等银行均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中信银行的个人经营贷款条件其中一条明确指出,“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财产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保证人担保”。可见,银行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证明是普遍现象。一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个人经营性贷款,其所在银行提供抵押贷、担保贷、信用贷三种方式。如果缺乏抵押,银行通常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担保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员工最受青睐市民曹小姐表示,两年前她在营盘路一家银行咨询贷款时被告知,由于缺乏房产抵押,一年的贷款利率不但高达14.4%,而且需要两位有稳定工作的人,如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担保。要求体制内的人提供担保是否普遍呢?建行长沙某网点一位负责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通常对担保人的工作、收入等有所要求。一般而言,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员有稳定的收入,银行普遍更青睐。银行会对担保人提出诸如工作、收入等要求。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为保证担保人的代为清偿能力,确保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担保有风险“连坐”没商量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有风险?记者就此咨询了长沙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协会会长袁国兴。他表示,担保分为连带责任担保和一般担保,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大轿并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对此,袁国兴指出,从字面上看,一般担保比连带担保责任和风险较小,但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时,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比如借款人财产处置后仍不够偿还债务,担保人也需承担债务。因此,只要是担保就有风险。”为他人借款担保要三思目前,因担保出现的纠纷也不少。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担责的案例并不少。外地就曾出现债务人跑路,担保人存款和工资账户被冻结和划扣的案例。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碍于情面,替别人作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为别人担保,须三思而后行。为他人借款担保需慎重,有公安机关在微博上总结了给人做担保需注意的三点:一要滚迹考察被担保人的诚信度和真实度,不要盲目听信他人引荐、介绍;二是关注借贷资金用途、去向,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三是担保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在为别人做担保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能力进行担保,还有考虑对方是否值得你为他担保,信用怎么样,是否有经济能力进行还款,等等。
Ⅵ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银行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是什么
1、银行借贷的担保人,如果有约定的,按约定范围承担责任。
2、没有约定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人应该具有什么资格
(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