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担保人被黑户后会影响子女吗
法律分析:
因担保被拉黑不会影响子女。因给他人贷款担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没能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而被银行拉入黑名单的话,并不会对子女造成什么影响。主要是个人会受到影响,个人信用会受损,之后去申请信用卡、贷款可能很难办下来。而子女仍然可以正常生活,办理信贷业务也不会受到什么阻碍。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的话,对子女是有一定影响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而升学、考试、入团等情形是没有影响的。对本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只能选择二等以上舱位等情况。
担保人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担保人年龄必须在18-65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担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衍生问题:
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哪些?
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对于连带责任担保而言,债权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贰』 担保人上黑名单会影响子女政审吗
法律分析:不会,任职资格限制中规定: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也就是只对失信本人有限制,对其子女并无规定。所以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肯定会被限制考公务员的。但是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的。
法律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第三项 任职资格限制中规定: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也就是只对失信本人有限制,对其子女并无规定。所以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肯定会被限制考公务员的。但是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的。
『叁』 父母贷款没还被拉黑名单,会影响孩子高考吗具体怎样影响
会有影响的,将被限制录取。
以来自温州市苍南县的小程(化名)为例,2018届高考生。由于发挥出色,他的分数足以考上北京的一所知名大学,填报的是学校的特殊专业。校在资格审查时发现存在执行案件尚未结案,请立即处理,否则将可能不予录取。
2017年3月,经银行向法院提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可是法院多方努力,穷尽执行措施,执行款仍然没有全部结清。程君虽然借款的担保人,但他同属于债务人,要承担还款的义务,最后也因此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未曾想,他的老赖身份竟然差点让儿子失去求学的机会。
(3)父母贷款担保人黑名单扩展阅读: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要求规定:
1、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2、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3、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