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期限是一年整,担保人担保期限是二年,这样的约定合法吗
担保期限分为约定担保期限和法定担保期限。
如果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在借条上面约定了具体的担保期限,那么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就需要遵守。
如果是法定担保期限,法定担保期限分为“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这两种情况,所以法定期限也不相同。
《担保法》第25条和26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法解释》第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② 房屋他项证登记的期限与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期限不一致的问题
问题一:如不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不生效,借款人仍可以发放350万贷款,但是这是无担保的贷款,相当于信用贷款。
抵押权基于公示(即登记)生效,抵押合同有效,不等于抵押权生效。
问题二:
两个日期都有效。只是抵押权的期限以他项权证登记的期限为准。
③ 贷款期限与抵押期限有不同吗
贷款期限是根据具体您办理贷款的情况确定的:
采用单笔方式的,贷款期限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含);
②贷款期限加抵押房产房龄原则上不超过40年。
采用循环授信方式的,贷款期限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授信期限加抵押房产房龄原则上不超过40年;
②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含)。
④ 最高额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期限为什么不同
法律分析:这两个期限不同很正常。最高额抵押合同上的债权期间一般指债权发生期,即受该抵押合同之抵押权覆盖的迹如源债权的最后发生期限。而贷款合同的债权期间是指单笔贷款的具体起讫日。只要贷款合同的债权起日(应指实际发生的起日)在最高额抵押合同规定的债权期间内(债权发生期),则都受抵押权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橡乎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姿态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⑤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期限和贷款还款期限可以不一致吗
您好,如果您打算在我行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加抵押房产房龄不超过40年。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抵押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到期日。
若您仍有疑问和意见,欢迎登录在线客服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招商银行的关注与支持!
⑥ 银行贷款合同上写的年限和房管局登记的抵押贷款年限不一致有影响吗
一般不会有影响的
⑦ 抵押期限比房贷期限长怎么回事
抵押期限比房贷期限长2年不要紧的。银行有2年追溯期,你还清贷款后可以拿银行证明办理抵押注销。
⑧ 借款合同期限与抵押合同期限必须一致吗
借款期限由双方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期限。但双方没有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借款合同,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⑨ 贷款担保合同与担保承诺书日期不一致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在贷款担保合同上和担保承诺书上日期高掘铅不一致,但保合同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日期严重不一致的话,那么是没有效果的,如果散握只差一两天的时间戚好,那么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