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有一个朋友向银行贷款,要我做担保人,帮还是不帮
替别人担保贷款,但是借款人却匆忙跑路,担保人只能被动扛起背黑锅,甚至会不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借款人一般选择的担保人都是亲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钱之后按时还款,自然双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现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踪的情况,担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亲人之爱、朋友之交却瞬间变成“相爱相杀”对簿公堂的戏码。
中国人一直都是比较好面子的,而且绝大部分担保人对于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借款人不还款会产生什么后果,碍于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会顺水推舟给他人做了担保。所以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下,担保人的职责和后果。
一、担保责任分类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一般担保: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二、担保人可能遇到的风险
在未同意作担保人前,我们需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贷或借款人因逃避债务而提供假资料或无法联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贷未还清时,银行或金融公司可能会控告担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产。如果债务超逾3万元人民币,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人共同进行担保仍有风险。因为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需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应担保人追债。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担保。如果担保方式属于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如果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无需用于偿债。
说了那么多,那么担保人究竟能不能当呢?对此我的建议是:三思而后行,能不做就不做,千万不要碰这趟浑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一定要先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经济能力,确定借款人的清偿能力,减少做替罪羊的几率;再明确担保内容,比如借款的金额和用途以及担保的方式和保证期限等问题;最后还需在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证明。
最后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如果发生身份证丢失,及时进行补办,在复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复印的用途。定期通过威信周全数据,来查看是否存在异常信息,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银行机构投诉并反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2.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银行贷款担保人 的风险有: 民事责任 、民事 连带责任 、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合同 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 担保人 、 债权人 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 质押 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 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 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 有朋友向银行贷款请我去做担保人,请问担保人会承担哪些风险
给别人当担保人不影响自己房贷的。为他人担保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考察被担保人的诚信度和真实度,不要盲目听信他人引荐、介绍;第二,核实对方提供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不要让被担保人给的一点蝇头小利所迷惑;第三,关注借贷资金用途、去向,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第四,即使是担保也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千万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
4. 做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担保人有什么危害
您好
做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担保人有很多风险,具体如下: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在成为他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人有经营业务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
另一方面,还要摸清贷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财产多少和负债数额的大小决定的。故在提供担保时,首先要看被贷款人能支配的财产是否可以偿还贷款。再者要摸清贷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贷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5. 贷款的时候让我做担保人有风险吗
只是做紧急联系人没有什么风险,但是你不要签任何担保方面的承诺。
所谓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贷款人时联系你。你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但是如果你签了担保一类的协议的话,那就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所以不要签任何协议。
拓展资料:
一、定义:贷款(电子借条信用贷款)简单通俗的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
二、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额还款的一种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多数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即借款人将贷款额平均分摊到整个还款期内每期(月)归还,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到本次还款日间的贷款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每月的还款额逐月减少;
(3)按月付息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期限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适用〕,贷款按日计息,利息按月归还;
(4)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金额为1万或1万的整数倍,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书,其中还款金额与还款年限是发生变化的,但还款方式是不变的,且新的还款年限不得超过原贷款年限
(5)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即借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金额,偿还后此时贷款银行会终止借款人的贷款,并办理相应的解除手续。
(6)随借随还:借款后利息是按天计算的,用一天算一天息。随时都可以一次性结清款项无须违约金。
三、贷款的“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
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