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担保人被拉黑名单怎么办
法律分析: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属于担保人违反了担保合同,未履行担保责任,通过法院诉讼形成担保债务后未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义务被列入了黑名单。
只能履行法定义务才能消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中,你所签的从合同亦无效。如果你在担保中无过错,也就不用为该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将你拉黑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要求银行对此行为予以纠正。
B. 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后会有什么限制
担保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有:1、申请贷款受到影响。担保人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担保人后来自己申请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贷款困难,银行申请贷款直接拒绝。2、信用卡不能处理。如果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就不可能申请信用卡。银行在审查申请人的资料时,看到被列入黑名单,一定会直接拒绝。3、个人正常生活受影响。进入不信任的黑名单,乘坐飞机和高速铁路有一定的限制,也不去星级酒店消费,很多高消费场所都不能消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