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给我担保贷款10万元,我又借给公司用,现在无力偿还
1、按照借款合同,你是借款人,借款期限之前,你应但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这是没有异议的。
2、按照你与公司的约定,实际借款人是公司,利息实际支付人也是公司;但是你与公司之间必须有书面协议来约定这一事实;
3、如还款到期,你必须偿还借款及利息;但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你确实无力偿还时,由担保人(你公司)替你代偿;
4、从实际上看,你既没用款,用没付利息,不会受任何损失,这比较有利于你;但法律上看,关键是要有证据。如果公司能还款还可以,但是公司不能偿还的话,借出方(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你和公司均负有还款义务。这也就是风险所在,只要此笔借款不还清,你仍旧具有部分还款义务;至于你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只能向公司追偿了。
② 个人为公司担保贷款问题
公司还不上,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可以要求你还款,直至还清为止,这当然会连累你的家庭。如果贷款程序、手续完备,企业提供贷款资料真实,你所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你的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骗贷,提供虚假信息等),而你作为股东又参于并知情,这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这种事以后最好不要做,这是原则问题。
③ 为全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利好吗
为全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利好。1.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且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云时空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2.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果全资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子公司若想为母公司债务提供担保,则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而控制股东必须回避表决,故全资子公司无法形成决议,因而实际上不能提供担保。
拓展资料: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要从这几方面来考量
1.对子公司而言是相对利好的。母公司的担保为子公司增加了信用,更方便子公司融资、开展业务等。
2.对提供担保的母公司而言则不是利好。因为提供担保假设子公司出现违约,则会增加母公司的债务,增加负债。其次还有可能也会造成声誉的不良影响。
3.看担保的类型。假如是纯借贷关系的担保,就不一定是利好甚至是利空;若是因为项目投资需要资金,这类型的担保大致算利好的。
4.看担保的金额。如果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担保应该正常,但要是超出合理范围的担保则有风险。
当然这其中还会有很多细节,例如担保的方式、附带连带责任与否,期限等等,都会有所影响的。但无论那种,对被担保方来说总体是利好大于利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