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买车贷款用房子做了担保,中途房子卖了有影响吗
买车贷款用房子做了担保,如果中途想要卖房子,需要将买车贷款还清,才可以卖的。房子作为担保时,需要将房产证抵押到银行,贷款没还清,是拿不出房产证的,卖方后,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一、房屋过户流程
1.房屋过户由双方直接办理,需要双方到场。如果双方已婚,夫妻双方都应该在场。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最终的过户证明上也要签上双方的名字。如果法人购买私人房屋,还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并在背面签字盖章。
2.带材料到房管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填写表格。表格中重要的是存量合同,合同上的钱款和买卖合同上的一致,确认无误。
3.房管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双方并书面告知交易应缴纳的税款金额和日期,并在15日内缴纳税款。
4.缴纳税款后,可以到房屋管理登记中心领取过户证明,整栋房屋过户生效。
二、担保贷款是在第三方为借款人提供相应担保的条件下发放的贷款。保证可以是人的保证,也可以是物的保证。人的担保是指有还款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的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行和偿还贷款本息时,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担保物是由特定的实物或某种权利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不履行合同,银行可以通过行使对抵押物的权利来保证债权不受损失。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如果担保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批准,不得撤销原担保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车贷款没有还清,房子和车都是不能卖的,是以车贷款还清为前提的。
㈡ 我是担保人,把担保的房产卖了,属于什么行为
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1]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如果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的房屋并做了登记,同时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房屋之行为不发生效力。
(2)贷款担保人卖房扩展阅读:
法官介绍,债务人通常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70%,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但是通过上面的一些手段是完全可以在执行之前就维护好自身权益的,在执行的时候才发现问题,再去主张撤销权,这是非常麻烦的。
㈢ 朋友拿房心贷款,我是担保人,如果朋友把房子卖了!我该怎么办
担保人不用太担心标的资产被借款人处置的问题。
1、房子有贷款,就有他项权利在里面;
2、有他项权利就会登记在房产证上;
3、有他项权利的房产买卖是要先办理去除有他项权利手续的;
4、办理他项权利手续是要债权债务人和担保人都到场的。
补充:因此不需要太担心,但是既然不放心的朋友的就不要帮他担保,当担保人是大事,处理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