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贷款买房
你这种方式不合适的,因为这种贷款期限短,利率高,贷款额低
建议你和房主商量一下去办理一下二手房贷款,手中有公积金的话那就更好了,对于房主来说只是拿到房款的时间可能会晚1个月左右,但对你来说那就太合适了
给你些二手房贷款知识,不明白的地方再咨询我吧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在贷款前,你要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福利,贷款的利息比商业贷款低很多。商业贷款一般是可以和公积金一起,做成组合贷款,如果你要贷很多款,但是你的公积金余额有不多,这时可以组合贷款。
确定自己的公积金后,就是去选房子。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你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 。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 ,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由你自己的情况来决定。
在贷款的时候,要有担保,比如你要贷10万,那么你得提供公积金5万元的担保,你可以找你所在的城市的朋友,合伙起来公积金总的余额加起来超过5万就行了。提供担保的方式除了公积金担保外,还有存折担保和房产证担保,但这两种比较麻烦。存折担保,如果要贷10万,得由11万的存折,而且存折到期不能提取;房产担保,得看你所提供房产的面积有多少,太小了也不行,而且只能是本地区的。
担保是别人给你担保,自己的帐户钱是可以取出来的。每年可以取一次。所以说取钱和贷款是两个不相干的过程。
办好了贷款,银行会给你一个账号,公积金中心会给你算每个月需要还的钱,你只需要每个月20前,将钱汇入这个账号就行了。
你也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必须得贷款满1年。提前还款可以少给利息。但是具体规定还得看你和银行签订的合同。
假如只是进行商业贷款
依照自身承受能力决定还款金额
衡量资金承受能力遵守以下三条准则:
1.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
2.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
3.现金、银行存款等可应急的资金需可维持三个月以上的日常开支以备不时之需。
需要提示的是,大部分银行都提供房贷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同时提供还贷组合方式。如果发现目前采取的房贷还款方式并不适合,应该咨询专业人士,选择合适的组合方式进行变更,以免伤害到自身信用,或者使得负担、压力过大。
尽量提高首付层数可规避利率风险(非固定利率房贷)
以50万元贷款15年期为例,首付为2成,利率为6.12%的要比利率为5.51%多付23572.43元;当首付为3成时,增加额为20625.87元,即在首付确定的情况下,利率带来的增加额与首付成反比。首付成数越高,利率提高后,利息增加额越少。所以购房者不妨考虑提高首付比例,降低成本。而且如果首付提高,对于购房者也可减轻月供负担:假设利率为5.51%,首付3成比首付2成减少购房支出73585元,每月还款额减少408.81元;利率为6.12%,首付3成比首付2成减少购房支出76531.84元,每月还款额减少425.17元。
银行设置等额本金、本息贷款门槛
目前,大部分银行在提供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贷款时,有收入限制。相对来说,等额本金贷款由于初始还款额较高,门槛也较等额本息高。
举例来说,15年期20万元贷款,等额本息每个月还款额大约为1707元,大部分银行需要贷款人每月收入高于3000元。同样贷款,等额本金还款额,首月偿还2200元,银行就将门槛自动抬高至4000元。选择哪种贷款方式,也要考虑到不同方式对贷款人收入的要求。
你还可以参考http://..com/question/1375071.html
都挺不错的
参考资料:http://..com/question/576321.html
㈡ 别人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承诺贷款后一人用一半,下款后联系不上对方。我该怎么办
替人担保的危害有多大?
替别人担保贷款,但是借款人却匆忙跑路,担保人只能被动扛起背黑锅,甚至会不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借款人一般选择的担保人都是亲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钱之后按时还款,自然双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现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踪的情况,担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亲人之爱、朋友之交却瞬间变成“相爱相杀”对簿公堂的戏码。
中国人一直都是比较好面子的,而且绝大部分担保人对于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借款人不还款会产生什么后果,碍于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会顺水推舟给他人做了担保。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下,担保人的职责和后果。
一、担保责任分类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一般担保: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二、担保人可能遇到的风险
在未同意作担保人前,我们需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贷或借款人因逃避债务而提供假资料或无法联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贷未还清时,银行或金融公司可能会控告担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产。如果债务超逾3万元人民币,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人共同进行担保仍有风险。因为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需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应担保人追债。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担保。如果担保方式属于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如果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无需用于偿债。
说了那么多,那么担保人究竟能不能当呢?对此小编的建议是:三思而后行,能不做就不做,千万不要碰这趟浑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一定要先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经济能力,确定借款人的清偿能力,减少做替罪羊的几率;再明确担保内容,比如借款的金额和用途以及担保的方式和保证期限等问题;最后还需在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证明。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如果发生身份证丢失,及时进行补办,在复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复印的用途。定期通过维信(周全数据)来查看是否存在异常信息,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银行机构投诉并反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㈢ 买房分两个银行贷款担保人怎么办
一.关于银行贷款两个担保人是不是责任也平担的问题?
1.按照你的问题回答:银行对于个人贷款的担保都是连带责任的,您父亲和另一个保证人都要承担保证责任,在银行诉他俩中没有平担一说需要另诉。
2.主要看他俩谁更有履行能力。本金加利息一般不会全部由一个保证人承担的,但是按您所述的情况,您父亲的个人账户有足够承担保证责任的钱,那么有一定的可能,暂时先由您父亲全部承担。
3.少承担的方法:向您叔叔主张追偿,毕竟他才是债务人。虽然他穷,但是有收入即可。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另诉,向另一个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平均承担。另诉前建议做好调查工作,如果另一保证人将可供执行的财产转移了,虽然能赢得诉讼,但是您家还是拿不到钱希望对您有帮助。
二.两个担保人应该怎样负法律责任
1.在借贷担保中,担保人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下面是担保法对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因此,你最好确定下那2个担保人的担保是哪种性质的担保。
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何分担
1.多个保证人的责任分担:《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2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4.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5.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7.《担保法》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根据《担保法》第12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四.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1.,首先,一般银行做担保贷款,都会根据贷款申请额度对该笔贷款的担保人资产做详细的评估,只有保证人的资产价值评估大于担保的该笔贷款申请额度,且没有不良的征信记录你才能获得担保资格。
2.一般做保证人,银行信贷会要求出示房产证、行车证、存款流水等资产证明,还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财务部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并留复印件作为附件放进信贷档案送到主管信贷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3.贷款担保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专门格式的保证合同,一种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证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5.另外,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还需注意以下几点: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
6.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7.在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贷款活动中,常常有协议以新贷还旧贷的情况发生。基于主合同主要内容变更,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的原理,以新贷偿还旧贷属于主合同变更,保证人除该变更协议知道并应当知道外,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旧贷的保证人又为新贷作保的话,那么保证人的责任不能免除。
五
㈣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疑惑,救急!!!
在贷款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就要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这要看担保合同是承担一般责任还是担保方无限连带责任,一般责任的清偿比率是百分之多少,我不记得了,但是无限连带责任就是你一定要把债务百分百还完.
在偿债的时候,自然是借款人承担第一责任,但是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或者与银行借款到期而筹措不到借款时,担保人的责任也就很大了.
借款人的家属(妻子)还款的希望不大,银行方面的责任到时候银行肯定会推得干干净净的,就算有责任也会被律师推成没责任的.
法律判决方面很抱歉我无法作答了!
㈤ 关于银行贷款担保人的问题,请尽快给矛答复
取决于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前者只有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担保人才承担还款责任;后者则银行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而不论借款人是否能够偿还。
担保人只有公房,则法院无权处理该房屋。
退休工资可以作为被执行的财产,但必须保障退休人的基本生活。
㈥ 担保人主动还款一半可以吗
担保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主动还款一半,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只还款一半的话,从法律层面来说,这是违约的,一旦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具有连带责任的,需要承担全部的还款,只主动还款一半是不可以的。
拓展资料:
1、担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保证,作为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如果到了还款日,借款人没有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后,借款人依旧不能足额还款,贷款方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种为连带保证,如果到了还款日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贷款方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来偿还债务,不需要等到强制执行之后。
2、如果没有明确规定担保方式,轮此一般都是连带保证。不管是哪一种担保,借款人无力还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担保正桐迅人都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但是担保人也可以看自己担保的债务是否过了保证期,如果过了保证期限,在借款日过了6个月以后,担保人就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了,可以抗辩,拒绝举此承担债务。
3、《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确定为连带担保责任后,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一个人,还可以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起诉。
㈦ 贷款担保人保额有没有法律限定
没有上限,不过贷款是根据主贷人和担保人的资产计算的,比如一个房子能贷100万,加上有人担保可能就贷到120万,担保是有风险的,如果朋友不是多好的话还是不要去做这种事情
㈧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由于债务人远走他乡,属于“住所变更导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情形”,所以银行在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后,法院对其厂房进行强制执行后仍不足偿还债务的,担保人负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成为担保人的先决条件: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此,在未同意充当担保人之前,你须了解下列可能发生的后果。
a)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限制,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在成为别人的担保人之前,还要注意下面几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有经营业务往来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如果对被担保人的信誉不了解,就不要为其担保。
2.在订立保证合同时,要注意争取做一般保证人,以行使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3.要注意运用反担保。反担保又叫求偿担保,即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可要求债务人对担保人作出清偿。实践证明,反担保不仅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而且可以促使债务人积极履行义务。
以上就是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且由“信用管家”搜集整理,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