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用社信贷员和贷款人串通欺骗担保人,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区分几种情形认定责任: 如果担保人对于主合同系以贷还贷的事实是明知的,则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对于主合同系以贷还贷并不知情,该担保人不是前一份借款合同的担保人,一般认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对主合同系以贷还贷并不知情,但新旧贷款的担保人系同一人的。分两种情形:前一份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间未满,如果新贷款未归还旧贷款,则担保人对旧贷款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新贷款归还了旧贷款,则担保人对旧贷款无须承担责任,而仅须对新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按主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则担保人既要对前一份借款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又要对新的借款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前一份借款合同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间已满,担保人对前一份合同因保证期间届满而免责,其只对新的借款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拓展资料
借贷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具有代为清偿能力是保证人的基本条件。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对于可作为保证人的“其他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解释》第15条规定了五种类型: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3、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㈡ 被信贷员和借款人合伙诈骗担保怎么办(续贷)
当时签字的时候,你没看借款合同上的金额,和担保书内容吗?如果仅仅是他私刻公章,没有你签名,他冒充签名的话,是无效的,你不需要承担,只要向法院申请核实签名就可以。但后来你签字可就是有效的了,你没有看金额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了!你现在找到当时经办人,他也可以说你是知道的,再说,担保人应该履行的法律责任是借款人不还,担保人必须还的,不是经办人说什么就是什么,追究你责任的也不是经办人,是信用社,信用社没有和你保证只找借款人,更没有书面出具与你无光,你是成年人,怎么这么幼稚呢,你要对自己行为负责的,你最好想办法找到借款人,帮他们象借款人施压,也可以看看具体担保书内容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需要他们起诉借款人,借款人实在名下无财产才需要你还
㈢ 某银行与贷款人合伙诱骗担保人担保,后贷款人携款外逃,当地公正解决困难,求高人指点此案如何得到公正处
首先,须确定《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平性;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一方必须证明签署合同时受到欺骗或者暴力威胁,是非自愿签署合同的,法律才可以宣布合同无效。问题,往往就出在了“非自愿”这个定义上,除开暴力胁迫可以有直接证据外,威胁、蒙骗、欺瞒等等其他行为导致的“非自愿”,当事人无法提出直接有力的证据。如可确定合同无效,则直接解除担保责任,如不能确定合同无效,则走第二步。
第二、既然担保责任不能解除,那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在履行担保责任,代偿欠款后,依法取得原债权,可以以债权人的名义,起诉债务人和其他担保人,追偿债权。如果本案有其他担保人,你完全可以把你代偿的损失,转嫁给没有履行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根据对《担保法》的理解,这种代偿——追偿——代偿的债务传递,最终是把责任追究到借款人身上。不过责任是转嫁了,但是损失能不能得到挽回,还要看被诉人的偿还能力和资产情况,也可能赢了官司但拿不回钱。不过还好,中国没有自然人破产政策,债务的追偿是终身的,并且可以被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父债子偿”(前提条件是,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同时继承债务,继承人不继承遗产也就不继承债务)。
补充:《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当事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000年9月29日公告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一句话,上法院要有证据,就算有证据,法院认不认可还是一说,就算认可了证据,法院是优先保障国家利益,还是优先保障个人利益,这又得一说了,所以,你的责任肯定跑不了,只看是多少的责任罢了。
㈣ 信贷员将担保人信息写错
如确实信贷员作假,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就不成立,也就无须承担保人责任。
贷员明知贷款人身份信息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伪造贷款人信息协同担保...
答:作为贷款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如果贷款当时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并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拒不偿还的,可涉嫌贷款诈骗犯罪
:信贷员是以你的名义作假 所有的资料都是你签署确认 和信贷员没关系,日后查出骗贷 没证据没法证实信贷员参与,而且那会儿也许已经离职,
社的信贷员用我的名字贷款,有一个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信用社已放...
答:首先,这个贷款是你本人签字吗?如果不是,你应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那你就得咨询律师,担保人不签字对你贷款的效力有没有影响,我个人觉得担保人没签字只是说明担保合同无效,不影响你贷款的主合同,所以你得承担还款责任。
㈤ 银行放贷员违规放贷,我被忽悠了,怎么办请好心人帮帮我,先谢谢了。
我做过信贷员。
首先,在证据上你是白纸黑字,写就是说有真实的借贷关系,你自己拿着执照,自己都签了字,法理上相当于你借钱了且用了钱。(虽然你是受害者)
其次,就算你去银监会,要当时的证据,比如当时反映情况后作了记录你有留底吗?
再次,就算信贷员违规,你他只是违规,内部处理了事。你却信用记录上了黑名单,这征信系统是人民银行的,商业银行根本改不了,你很冤枉的要背负这个污点。你自己申请贷款无论到哪个行都麻烦了。
最后,就算商业银行把信贷员处理了,你还是要还钱,他们有专门的部门,不会这么容易拖到两年把你的诉讼时效过了的,他们肯定要保时效,最有效的就是两年内起诉你,虽然你的情况特殊,他们可能就只起诉但不执行你,你反正跟在后面有罪受了,冤枉,委屈,愤怒。但是没办法,惹了这一身骚只是要告诉我们每一个善良的人,朋友是好,但是处多了经济,就不好了,自古有云:亲戚好友不处财。你把他当朋友,他根本没把你当朋友,一开始,他就让你做有悖道义的事。而后有事立马开路,次等无信无义之徒,徒当你吃一窥长一智罢了。
㈥ 借款人和银行人员欺骗担保人担保,担保有效吗
借款人和银行人员欺骗担保人担保,担保无效。因为如果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清偿债务后怎样向借款人追偿
1、保证人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已在判决主文中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依法请求行使追偿权;
2、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履责后可直接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民法典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如果判决中明确了保证人享有追偿权,该保证人的追偿权就已经得到法院的审查和确定。保证人可以依据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可以依据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和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3、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未被债权人主张过权利的保证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㈦ 银行信贷员与贷款人合伙欺骗担保人骗贷一百万元,钱全让信贷员用完了,现银行要拍卖担保人的房子,担保人
如果贷款人不能够履行还款的话,那担保人就需要履行还款,银行会在6个月内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催款,如果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没有进行还款,那银行只能走法律程序进行立案,如果借款人没有抵押物,那只能拍卖担保人的抵押物。
现在你没有权利起诉借款人,因为你和借款人属于在同一个案件里面你们都是被告,你只能等到这个案子结束才可以立案起诉他。
现在你能只能考虑到底是还钱,还是让法院拍卖你的抵押物,如果抵押物大于欠款,你现在就赶紧想办法找人,把你的房子进行买卖处理,才能保证你的损失降低到最低。如果你的房子小于欠款额,那你就让法院去拍卖吧。
人吃一堑长一智,日子还长着呢,别因为这点事去怨天尤人,只怪自己当时没看好这个人,你现在就等着法院那边是怎么办,案情结束,立即起诉借款人,不能让这种人逍遥,以后这种事还是别参与,除非直系亲属。
㈧ 银行工作人员与货款人合伙欺骗担保人怎么办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因此,贷款人编造理由骗取贷款,已构成贷款诈骗罪;银行工作人员合伙欺骗,已构成共同犯罪。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