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置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如果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贷款流程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发票、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㈡ 安置房能否抵押贷款
法律分析:安置房是可以进行抵押来贷款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拆迁的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权,并且没有特殊规定不能对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转让的期限已到期的,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资金问题时,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来申请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