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网络APP借贷,借款金额为1000元,到账800,借款周期为7天,到期还款1000元,这属于高利贷,如何解决
根据描述解决方法如下:
1、既然借了就得还,而且得一次性还清,不然利滚利,后果不堪设想。
2、这种高利贷都是不正规的,而且很容易后期入坑,建议不要去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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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社会影响
在监管弱化的情况下,非正规的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这些中国版的影子银行正在经历着“野蛮”式生长,主要体现在“银信合作”和地下钱庄等金融形式上。
“银信合作”是指银行通过信托理财产品的方式“隐蔽”地为企业提供贷款。具体来说,通过银信合作,银行可以不采用存款向外发放贷款,而通过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并向企业贷款。由于信托理财产品属于银行的表外资产而非表内资产,可以少受甚至不受银监部门的监管。
某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影子银行是当前金融管制的伴生物。在银根收紧的当下,他们敏锐地嗅到了潜在的市场机会,这些民间借贷机构抓住这个机会,和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公司“合作”,做起了金融“掮客”的生意。
而公司给予借款人的承诺是,贷款将在15天左右打到所指定的账户。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这类民间机构一般会“两端”通吃: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提高借贷利率来截留一部分利差,另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收取高昂的服务费来盘剥借款人。
❷ 有人欠七天贷没还的吗
以前碰过都还了,多还了七八万利息,朋友都说我傻,后来才知道714是违法的不用还,今年315以后我报复性的撸了20个,就没打算还,正好手机号想换了,撸完直接换号,通讯录亲朋好友打好招呼,接到陌生电话就说不认识,网上高利贷都该死,老子就不还看你能怎样?上门直接报警,现在打黑,法院也不受理714不上征信,唯一就是打电话骚扰你家人,不用怕,跟家人说遇到骗子了,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造成困扰,他们都会相信你的,我现在特别后悔借的少了,应该撸100个平台再撤,大家一起撸起来,反正还不起,就把这些高利贷撸废,不用怕它们,你比它们硬它们就怕你,现在偶尔打开原来的手机,接到一两个电话,就跟这些催收狗聊几句,冷嘲热讽带骂,它们就像孙子一样,跟他们千万不要服软,你软了它们就会变本加厉威胁你,你硬了它们会服软,切记爆了通讯录就一毛钱都不要还,通讯录都爆了你就什么都不用怕了,直接跟它们对骂就好了
❸ 您好。我想问一下。借了7天高炮网贷需要还吗。
借了7天高炮网贷需要还36%以内的合法利息,不然的话搜集相关证据去举报投诉。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网贷高炮指放高利贷的意思
高利贷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10倍以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非法放贷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1、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贷款到期后延长还款期限的,发放贷款次数按照1次计算。
2、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实施符合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但单次非法放贷行为实际年利率未超过36%的,定罪量刑时不得计入: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四)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