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信用社贷款十年了法院受理吗
在信用社的贷款已经超期10年,正常情况下法院是不受理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贰』 信用社十年前担保现在还用还吗
法律分析:如果贷款人未能还款的,就还是需要还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闹仔慎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液敬,但是法律另有戚指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叁』 欠信用社贷款10年没还,现在需要还吗
法律分析:欠信用社贷款10年没还,现在是需要还的。如果一直欠款,个人征信报告中的不良行为是无法消除的,而且信用社会将欠款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强制还清欠款。如果欠款人还不清,名下财产可能会被拍卖用来偿还欠款,甚至会因恶意逾期被处以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肆』 十年前在信用社贷款五万 没有抵押 并且是自己配偶担保的 期间也没补办手续 交利息会有什么后果
这笔钱楼主确认是自己贷的,那么银行的记录会一直留在那里,至于为什么十年了没有还,可能有以下因素。
1你的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导致银行无法联系上你。
2你没有能力偿还。
可能还有其他原因,比如自己内部系统的问题,但是总而言之,账还在那里,期间发生的本金及利息都在那里,甚至还有滞纳金。
银行的钱你必定要还的,没有不还的道理,否则轻则被纳入失信人员,重则入刑,哪怕是过去了十年。但是十年滚下来,本金及利息可能是一笔大额数字,你并不是没有谈判的条件。你可以和银行谈一下,归还正常的本金及利息,滞纳金不主张偿还,并且降低一定的利息(不付利息可能性应该不大)。
『伍』 十年前担保别人贷款至今未还清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所以借款人不还钱,你应该承担还钱责任。但因为已经有10年之久了,你先核实,你朋友的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如果超过还款期限两年,你可以主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而拒绝还钱。如果你们约定过了保证的期限,超过保证期限,你可以主张已经过了保证期限,拒绝还钱,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那么就只有6个月的保证期,那么超过6个月可以拒绝还钱。所以你可以通过上述主张请求法院撤销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陆』 有些人在农村信社贷款过了十多年,银行也不催还款,是怎么回事
农村信用社是比较常见的,国家给村民的养老退休金,退耕还林款等都是通过该信用社进行,在家里没有钱,需要用钱的时候也可以到银行进行贷款,但需要有一个担保人或者有在村委会开的证明。那为什么会在此银行贷款十多年银行也不催款的事件呢?在法律层面上,他们明知道借钱是需要偿还的,但是十多年并没有进行还款,这属于恶意违约,甚至可能还会被判定为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