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自己填还是担保人填
都要巧橡填。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上孝散旁面有借款人填写区域及担保人填写区域,这两个区域是必须要填写的,即本人和担保人都要填写。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掘羡核表是进行银行大额贷款必须要填写的审核表。
❷ 个体工商户创业贷款报告怎么写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⒈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境外就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⒉小额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⑴上述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可申请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⑵上述人员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控制在10~2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含5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吸纳失业人员数量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为准。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前12个月按月付息,后12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其中:一年期以内贷款可以采取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
⑶对贷款期限不足两年的,按期还本付息后,可申请给予剩余期限的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⒊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贴息?
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微利项目是指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各类经营项目。
⒋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的方式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保证人担保等。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需2人担保。担保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报哪些材料?
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①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或在人力资源“一卡通”系统中确认是自谋职业状态);③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⑵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⑶反担保证明;
⑷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境外就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反担保证明;③与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和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方面的有关协议和合同;④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4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需复印首页、索引、卡片),房产证需复印完整,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
创办企业申请人需提报材料:
⑴申请人本人资料:①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伤残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随军家属应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随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⑷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还贷能力报告;⑸对创业1年以上的企业,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⑹反担保证明;⑺验资报告;⑻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用A4纸一式复印四份,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营业执照需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需复印首页、索引、卡片。房产证需复印完整。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本人。
⒍如何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从事个体经营或境外就业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创办企业的市内四区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自谋职业扶持金政策
⒈申领范围和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不含已享受过自谋职业扶持金或自谋职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人员)。其中,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的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从事个体经营的返乡农民工的营业执照开业时间须在外出务工回乡之后。
⒉自谋职业扶持金拨付标准及管理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市内四区按每人40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两年内纳入自谋职业就业管理。对申领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人员,申领期限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月份;对两年内中止自谋职业、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效资质证明失效的人员,按剩余扶持期限的月数退回自谋职业扶持金后,可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中心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对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应按实际退休时间与扶持金发放期限的剩余月数按比例退回扶持金。
⒊如何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
申领自谋职业扶持金的人员,可到本人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自谋职业扶持金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⑴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⑵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⑷失业人员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⑸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