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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考试经济、金融专业考试金融基础知识
一、消费信贷基础知识
(一)消费信贷概念
消费信贷也称信用消费,就是指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持其他消费的贷款,以解决消费价高和消费者购买力不足的问题。比如,从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贷一笔款用来购买汽车,就是一种消费信贷。
消费信贷作为一种特殊的信贷方式,有着难以比拟的优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使消费者大大获益。用明天的钱,享今天的福;二是消费信贷给银行也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信贷消费在西方国家很发达。比如在美国,居民1/3的消费都是通过贷款来实现的,截至1992年,其未偿还的贷款余额占全部银行贷款总额的25%左右。由此可见,消费信贷作为一种消费模式,正在许多国家大行其道。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消费信贷还很不发达。这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消费信贷的开展,我国居民可以利用消费信贷购买汽车、房子等耐用消费品,从而使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因此,发展消费信贷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发展消费信贷也是完全可行的:
1.消费者的观念不断更新,这为消费信贷的发展创造了前提条件。传统观念认为,“寅吃卯粮”是一种“败家子”行为,是要不得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这种观念正受到巨大的冲击。与老年人相比,年轻人具备更成熟的消费观念,他们更容易接受借钱消费这种新的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的融通是很正常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金。正是由于我国已拥有了相当一批成熟的消费者,才为消费信贷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商业银行越来越倾向于开展消费信贷业务。199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指导意见》。此措施一出台,便引起各大商业银行的强烈反响,它们纷纷表示,要利用好、利用足这一大好政策,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众所周知,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着一个通病:坏账比率偏高,面临的金融风险较大。为了规避金融风险,优化信贷结构,各商业银行纷纷瞄准了消费信贷,这主要是因为消费信贷的借贷者是个人,因此贷款的风险很小。另外,通过消费信贷,还能密切银行和客户的联系,有利于争取到更多的存款。正是基于以上的考虑,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开展消费信贷的力度,中国建设银行1998年末的住房贷款余额已达450亿元;中国工商银行的这一数字更高,达到829亿元。由于商业银行的积极参与,可以预料,消费信贷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前景。
3.从我国的市场态势看,发展消费信贷也是可行的,许多经济学家预测,消费信贷在未来5~10年里将获得很大的发展。西方国家的消费信贷占银行业务的20%,而我国这个数字还不到1%,这说明,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潜力巨大。我国居民有7万亿元的储蓄存款余额,还有大量的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可以说相当一部分居民已具备了购买住房、汽车的经济实力。我国的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市场,如果银行开展农机具的消费信贷业务,肯定会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而一旦9亿农民的信贷热情爆发,将会带来无限的商机。、
不难看出,消费信贷在我国已具备了发展的大好条件。只要合理引导、加强监管,我国的消费信贷完全可以健康、有序地发展,而广大人民也必将从消费信贷中获益。
(二)消费信贷有哪些种类
消费信贷的种类多种多样,有住房、汽车、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根据贷款目的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消费信贷分为以下几类:
1.住房抵押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付款后,由银行代其支付余额,购房人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购房人向银行提供的贷款担保是其新购房屋的房产权。举个例子:张某看中了一套房子,价值10万元,但张某只有5万元。于是,他就可以向银行申请5万元的贷款,期限5年。买到房子后,房子的房产证由银行保存,作为张某贷款的担保。然后,张某每年偿还银行1万元贷款(不考虑利息因素),5年还清。住房贷款偿还分两种形式:等额偿还和递增偿还。一般情况下,贷款人每年要向银行偿还相同数额的贷款,这叫等额偿还。递增偿还贷款的方式是专为年轻人设计的,银行为贷款人设计好利率,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贷款人需偿付越来越多的贷款。
2.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指贷款人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一般地,这种信贷主要用来购买汽车。分期偿还借款也分为两类:一是直接借款,由消费者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逐年还清。二是间接贷款。具体操作程序通过一个例子来说明。张某想买一辆车,但他手头的资金不够,汽车销售商决定帮助张某向银行申请贷款,让其买自己的车。张某申请到贷款后,购得汽车,然后张某向银行偿还贷款。如果张某不偿还贷款,那么,汽车销售商将负偿还责任。间接贷款和直接借款的主要区别就是间接贷款的担保人是汽车销售商。
3.一次性偿还贷款
当个人的借款需要是暂时的,并且不久就能偿还贷款时,银行就提供一次性贷款。举个例子,张某想卖掉旧房买新房,旧房可卖10万元,而购买新房需20万元,其中新房首期付款10万元。这样旧房没有出售之前,张某可向银行申请一次性贷款10万元。然后,用这10万元作为首期付款来购买新房。过一段时间后,旧房出售,张某得款1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在这笔贷款业务中,张某以旧房的产权做担保。
4.反抵押贷款
这是针对老年人设计的一种信贷消费形式。老年人用一辈子的积蓄买得一套房子后,手中的储蓄也就所剩无几了。然而,老人却面临着高昂的消费支出,如医疗费、生活费等。在这种情况下,将产生人不敷出的情况。于是,老人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则一般每月发给老人固定的贷款,以维持其生活水平。待老人去世后,银行可拍卖他们的房产,用以偿还贷款。
我国自从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以来,十分注意推出新的消费信贷种类。如一些银行已在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个人小额存单质押贷款的基础上,又陆续推出了国家助学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旅游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等。
(三)银行、信用社为什么要发放消费贷款
消费贷款是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为调节消费的需要,促进生产发展,加速资金周转,从而扩大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领域而发放的一种贷款。它主要包括住房储蓄贷款和耐用消费品储蓄贷款。
1.银行或农村信用社发放消费贷款首先在于其可以调节消费需求。在人们的消费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些人对某些消费品的需求在其收入上与购买消费品的时间上出现差异。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通过消费贷款的形式进行临时调节,就可以满足部分群众对某些消费品,特别是耐用消费品的需求。
2.能够促进生产和消费,加速资金周转。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产销矛盾,存在着商品积压或脱销的矛盾。通过发放消费贷款,可促进某些群众购买力暂时不足而一时难以销售的耐用消费品能及早实现销售,这不仅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欲望,也有利于企业继续组织生产,加速资金周转。
3.银行或农村信用社通过办理消费贷款,扩大了银行信用领域更好地发挥银行信贷作用,有利于正确引导商业信用和民间自由借贷,有效地抵制高利贷活动,同时也解决了一些企业和单位私借公款的不正之风。
(四)消费信贷方式的设计
目前各家银行已开办了多种形式的个人消费贷款:买房可以申请住房贷款,装修可以申请装修贷款,买汽车可以申请个人购车贷款,购买家用电器、家具等大件耐用消费品可以申请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可以申请旅游贷款,出国留学可以申请教育贷款,等等。除了这些专款专用的贷款外,银行还开办了不指定用途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对个人来说,这项贷款十分合算,以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为例,假设一年期利率是5.325%,若以“按月等额”方式还款,本月偿还部分在下月就被扣除,实际上是一种整借零还方式,最终算下来,实际年利率在3.7%左右,和存款利息大体相当。
另外,各家银行均开办有个人存单小额质押贷款。按照以前的规定,该贷款的起点为5 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品(存单)面额的80%,这些规定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客户的资金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已对个人定期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一是取消了10万元的上限,小额质押贷款摘掉了“小额”的帽子;二是贷款比例由80%提高到90%,这将更大地满足了客户对资金的需求。最近,交通银行还推出了两项便民举措:一是把个人质押贷款的放款权由原来该行的支行放开到各储蓄网点,客户可以就近办理个人贷款业务;二是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照常接受该项业务的申请。
还有许多其他个人贷款方式,现做简单介绍:
1.保单抵押贷款
人寿保险保单由于缴费期限较长,且一般都是均衡交纳保费,因此当保费交纳到一定时间后,就会积累一定数量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以保单做抵押向银行借款。该贷款无须提供其他资信证明或担保,可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付。贷款到期后,还可提供相应的续借服务。
2.信用卡透支贷款
目前多家银行都推出了具有透支功能的贷记卡或准贷记卡,允许进行消费或取现金的透支。根据消费者的资信程度,金卡最高透支额为5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或其综合授信额度的3%;个人普通卡最高透支额为2万元,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5万元。
3.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
居民可持1999年起财政部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凭证式国债,向认购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该贷款起点为5 000元,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并实行利随本清,贷期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的贷款利息确定。若贷款逾期不还,逾期一个月之内,自逾期之日起,银行将按法定罚息利率向借款人计收罚息;逾期一个月以上,银行有权处置质押的凭证式国债,抵偿贷款本息。
4.典当贷款
典当贷款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它是金融机构贷款的延伸和补充。尽管其费率要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但对于急需筹资的人来说,这不失为一种干脆利落的融资方式。典当物品的范围包括:金银珠宝、古玩字画、有价证券、家用电器、汽车、服装等私人财物。典当行一般按照抵押商品现时市场零售价的50%~80%估价,到期不能办理赎回的可以办理续当手续。
总之,面对21世纪知识社会、信息社会的大潮,我们必须转变观念,倡导信用消费,改变过去“积蓄一消费一积蓄”的单一消费方式,积极尝试“贷款一消费一积蓄还债”的新型消费方式,培养善于利用金融品种的意识,逐步提高消费信用水平。
信用是一种要求在未来偿付商品或货币的权利,它是借贷活动的一个方面。信贷是指不发生所有权变化的一种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暂时让渡商品或货币行为。
二、金融机构体系的概念和构成
一国金融机构的组成及其相互联系的整体叫做金融机构体系。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大多数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以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我国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证券、保险、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包括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一般来说,银行类金融机构居支配地位。
银行可分为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专业银行三种类型。三种银行构成现代银行制度。商业银行办理各种存款、放款和汇兑业务,是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中央银行是在商业银行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是一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有“发行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之称。专业银行是集中经营特定业务并提供专门金融服务的银行,包括投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开发银行、储蓄银行、进出口银行等,专业银行的特点是专业化较强、业务范围较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整个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程度通常作为衡量一国金融体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非银行金融机构以某种特定方式吸收资金和运用其资金,并从中获取利润。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消费信用机构和财务公司等。
金融体系的结构是在不断变化的。长期以来,在大多数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有业务分工,如美、英等国20世纪30年代后采用分业经营模式,就是以长短期信贷业务分离,一般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证券业务分离为特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被打破,业务不断交叉,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差异日趋缩小,综合性经营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显。
三、银行类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比较
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构成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占支配地位。
1.银行类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共同点
银行类金融机构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共性表现在两者都是通过某种特定途径吸收资金,又以某种特定方式运用资金的金融企业,它们都以盈利为经营目的,且通过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在经济运行中发挥着融通资金的作用。
2.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筹集资金的途径不同。银行类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存款来筹集资金,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则以非存款方式筹集资金。
(2)开办的业务不同。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式则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的特点,如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股票、债券和期货投资业务,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租赁公司则主要从事租赁业务。
(3)在金融交易中的角色不同。银行在其业务中,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交易角色则比较复杂,如保险公司主要是充当保险人,证券公司则多作为代理人和经纪人,信托公司则主要充当受托人。
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一个经济体的金融机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共同为社会提供全面和完善的金融服务。银行类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导地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在则丰富了金融业务,充分满足现代经济对金融的多样化需要。总之,银行类金融机构运行是否良好关乎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与否,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繁荣与否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