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务员能否为他人贷款做担保
现实生活中,公务员相对于其他工作性质的人员更为稳定,福利待遇也相对较高,但公务员需要具备更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并且需要更加严格的遵守规章制度,那么,公务员能否为他人贷款做担保呢?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贰』 公务员能不能做贷款担保人
一般来说要看银行的要求,一般银行不行!
还是要求实物抵押,或者该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
但教师,公务员的身份在银行一般要享受较为宽松的政策。比如贷款金额占抵押物价值的份额偏大,审批要求宽松等。
『叁』 公务员可以为企业担保吗
一、公务员能给经营企业担保吗
公务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而给经营企业担保一般是属于营利性活动,所以是不允许的,但公务员可以为亲属等人的债务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第一百零七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罩让孙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
(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想方设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誉资料,对他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信誉不佳,关系再好也不能为其担保。
(三)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物链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
(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三、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一)工程担保收费:
产品与服务计费基础费率投标
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1、保费按担保额每年3‰-5‰计算,签订《委托保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
2、保证金按担保额的10%-20%收取;
3、对于资信状况良好及长期合作客户,可以办理保函授信,授信客户可以享受更多优惠。承包履约
保证担保担滑塌保金额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0%,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工程,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5%。工程款支付
保证担保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金额与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相等。预付款
保证担保预付款保证担保金额与预付款金额相等。保修金
保证担保保修金保证担保金额应当与保修合同约定的保修金相等。
(二)融资担保收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担保费率(年率)收取。
费率:1、一般企业申请融资担保年收费费率为3%。
2、对于高科技企业、IT行业、反担保物不充足的企业以及其他本公司认为高风险的项目,则本公司收取的年担保费率为3%—5%。
『肆』 公务员可以做担保人吗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4)公务员可以给私企贷款担保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