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就业创业证怎么贷款找哪一个部门
就业创业证怎么贷款
法律分析:毕业生首先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随后向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提交身份证件、《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银行审查同意借款后,将与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一般提交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银行将给出答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创业贷款怎么申请
1.提交申请资料以及填写相关申请表
2.获取推荐机构组织或有关人员申请项目论证和支持。
3.身份确认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就业服务机构取得身份确认并在《开业贷款申请书》的身份确认栏签章
4.银行受理相关贷款申请和认证,并进行审核。
5.办理贷款受理银行获得贷款担保意见后,即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按银行信贷规章制度要求,办理贷款人的个人(或单位)担保手续和贷款手续
办理个人创业贷款,首先贷款用途需要符合创业贷款的规定,必须是用于创业所需,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办理个人创业贷款,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年龄范围在18-5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住所,和生产经营场所;
3、办理创业贷款时,如果目前处于创业筹备中,需要提供创业相关证明,如果已经开业,那么借款人需要持有工商部分核发的公司营业执照、行业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4、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创业的`项目要有市场竞争力,或者具有发展潜力,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用于担保的抵押物需要符合银行要求,担保人也要具备良好的个人信用;
6、满足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创业担保贷款办法
(一)失业人员贷款受理。1、个人贷款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等材料;合伙贷款召集人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培训合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指导填写。2、初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在社区的配合下,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给予初审意见,将贷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工作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4、贴息。贷款人还本付息后,持还款计划表、存折复印件或还款凭证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核对贴息金额和贴息比例后,指导填写《贴息申请表》,按季度汇总贴息名单,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二)青年大学生贷款受理。1、个人贷款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大创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等材料。合伙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召集人持《大创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大创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在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工商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指导填写。2、初审。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给予初审意见,将贷款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完成初审工作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3、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4、贴息。贷款人还本付息后,持还款计划表、存折复印件或还款凭证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核对贴息金额和贴息比例后,指导填写《贴息申请表》,按季度汇总贴息名单,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局审核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贷款人。以上是创业担保贷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