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房产抵押,公司担保到银行贷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主要看借款人是谁
借款人为个人,同时贷来的款项也是个人使用,不用入账。
借款人为个人,贷来的款项是公司使用,公司入账科目一般为其他应付款。
借款人为公司,个人使用,其实差不相当于公司贷款后放贷给个人了,应该计入其他应收,一般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及时出现也不能让放款银行知道,因为这样就是改变贷款用途了。
㈡ 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以他人名义贷款
如果A还贷不及时或者干脆不还,银行会选择向B追索,并收回做担保的A的房屋,把B列入黑名单,有不良记录后,B以后在所有银行都无法贷款。而A以贷款买的房屋如不是担保物,则不会被追索。如果现在B想将有关事情责任划分清楚,可以:把A作为担保人,签定协议并公证,但是B的黑名单无法解决,谁的贷款出问题,谁进黑名单,约定也没用,银行只按贷款人算
㈢ 给别担保抵押房子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人的银行卡吗
给别人。提供担保的时候像这种抵押房产的是不需要你提供任何的银行卡号的。因为借款人不是你到时候钱也会打到这个借款人的账号里面。但
㈣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义贷款,抵押他自己的房产获得贷款,请问对我有什么风险有什么办法免责
如果他自己有房产的话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名义贷款,可能没有用公司名义贷的多。如果用你公司的名义贷款,如果发生欠息或者本金还不上都是你公司承担主要责任,并且会影响公司的征信,以后公司在办理很多业务都会有影响,或者犹豫征信有问题而直接办不了。贷款人就是主要责任人,很难免责的。
㈤ 帮别人用房子担保抵押贷款别人不还会扣我的工资吗
如果是连带保证是会的,担保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必须等判决下来,被保证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让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失效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于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六个月。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担保人是否是债务人
债务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人,而担保人是指为债务提供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所以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3、 担保人的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
首先债权人起诉,拿到胜诉的判决后到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的人才会到银行调查,然后才会冻结你的银行卡。如果担保人的银行卡被冻结,就只有只有先还债于债权人,然后到银行去解冻,如果是与事实不符合,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诉。
4、 担保人该如何起诉借款人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才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㈥ 朋友想借用我自己公司名义贷款,抵押他自己的房产获得贷款,请问对我有什么风险有什么办法免责
有一定风险。
由于贵友人的房产不属于你公司,所以实质上,应是由你公司借债,由贵友以房产提供担保(具体是将房屋产权证质押在你处还是银行处,请告知),你公司再将借款借予贵友人用。风险在于:
1、你公司是借款人,是还款的第一责任人,即使贵友人是担保方,也只有当你公司无法还款时,才会向其追偿。如果贵友无法将借款本息还给你,并将房产资产用作他途,比如另外质押或转让,使得债务难以清偿,那么你只能还款后向其追索。
2、该笔借款从你公司转借他人是否合适,存疑。如此举违反贷款合同的约定(具体看合同是怎么签的),那么你公司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话说企业间的资金借贷(非商业信用)理论上是不允许的。我的理解,你公司是不是在银行的信用较好,容易借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