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创业贷款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 毕业 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创业资金不够就需要用到创业贷款,下面我为大家推荐2020大学生创业贷款,希望能帮助你们!
记者14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我市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继续延长失业 保险 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支持企业降本增效。
50%
对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
10000名
用三年时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10倍
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责任余额,可扩大至担保基金额度的10倍。
15万元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
年内登记失业的困难企业失业人员
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持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存在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在补缴欠费或按规定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申请返还;对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支柱产业企业,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将返还标准上浮10%—2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经认定备案后,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落实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单户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量大、担保费率低于2%的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建立困难企业帮扶台账。对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制定裁员方案,明确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履行法定程序。困难企业具体认定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进行。
加强企业用工支持服务,积极构建招聘对接平台。对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企业,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企业失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就业意愿,适时为其举办专场招聘服务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登记失业的困难企业失业人员,均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企业一次性吸纳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10人(含)以上就业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500元的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符合条件创业的大学生
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创业贷款
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激励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提高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 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
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责任余额,可扩大至担保基金额度的10倍。健全担保基金代偿机制,对个人借款人确实无法偿还的创业担保贷款,由担保基金、经办金融机构按8∶2比例分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政策,市财政按当年全市新发放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补助。
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持续加强贷款运行监测,强化贷款发放回收,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贷款质量。
鼓励各区县(开发区)与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等多方协同,建设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标准化创业孵化基地,并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优质、高效、低收费或零收费的“一站式”创业服务。按我市现行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管理办法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强化创业孵化载体能效提升。实行创业孵化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对孵化效果不佳的取消资格;加强创业孵化补贴资金跟踪,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用;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改进创业明星评选推荐工作,每年评选10名“西安市创业明星”,奖励资金增加至每人3万元。
培训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人员
按我市现行相应补贴标准1.5倍给予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 教育 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支持。
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批准认定制度,采取政府招投标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竞标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或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我市现行相应补贴标准的1.5倍给予补贴,其他补贴标准不变。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再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贴,每期不超过2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员范围扩展到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缴费条件为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师短期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高级工及以下给予培训机构每人1000元培训补贴,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0元培训补贴。
见习人员
3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就业见习
完善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从2019年起,实施“三年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将见习人员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放宽至3至12个月,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落实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见习人员就业。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我市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区县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以户籍地不在常住地为由拒绝为其提供上述服务。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发放物价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此外,建立西安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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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第四条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发展,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开放情况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高校毕业生到孵化器创业给予租金补贴。(科技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五条 便利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完善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强化对大学生的技术创新服务。各地区、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以及科研仪器、设施等科技创新资源可以面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提供低价、优质的专业服务,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科技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❸ 创业担保贷款四个台账是什么内容
即担保基金管理台账、贴息资金管理台账等。创业担保贷款四握誉个台账内容是担保基金管理台账、贴息资金管兄仔理台账、基本财务管理台账和段尘段基础业务管理台账。要求各级担保机构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质量管理,做实、做细小额贷款“四个台账”工作,使小额贷款真正成为全民创业的助推器。
❹ 青岛个人创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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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市(区)支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青岛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分(支)行,青岛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各区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发[2006]2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青岛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由青岛市财政局筹集,专户存储于小额担保贷款承办银行,专项用于小额贷款担保。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青岛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运作,担保费按贷款本金的3\%收取,费用从青岛市促进就业资金列支。
贷款担保基金年度代偿率的最高限额为20\%,对限额以内,贷款担保基金自身无法承担的代偿损失,由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弥补。青岛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出具的担保为不可撤销的担保。
二、小额担保贷款范围
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有固定经营场所,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持有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人员和本市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都可申请贷款。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
(一)个人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3万元以内(含3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采取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还款。
(二)失业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贷款额度控制在5—20万元。其中对吸纳失业人员5人以上、10人以下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吸纳失业人员10人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吸纳失业人员以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为准,且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采取前6个月按月付息,后18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方式还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按期还本付息者,期满还款后,可申请再次贷款。有逾期还款记录者,取消再次小额担保贷款资格。
四、贷款贴息
(一)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及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享受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二)对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市财政给予50\%的贴息。微利项目是指从事商业、餐饮和修理等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零售商店、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五、反担保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依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可采用房屋抵押或保证人担保。其中,抵押房屋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产权人以及同住人同意;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贷款金额在7万元以下的(含7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7万元以上14万元以下的(含14万元),需2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需3人担保。担保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六、贷款提报材料及审批程序
(一)提报材料
1、从事个体经营申请人需提报以下材料:
(1)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明及复印件;
(4)反担保证明;
(5)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创办企业(包括合伙经营实体)申请人需提报以下材料:
(1)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2)贷款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4)《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山东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款票据》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贷款申请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5)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还贷能力报告;
(6)对创业1年以上的企业,需提交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7)反担保证明;
(8)验资报告
(9)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
1、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附表1)。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力资源网络系统确认其是否已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现场考察经营项目、核实抵押物和保证人,于5个工作日内签署贷款和微利项目审查意见。申请人持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签署意见的申请表,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区就业服务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属的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和抽查工作,并对微利项目进行认定。
创办企业或合伙经营的申请人,贷款金额在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附表2)。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经营项目、核实抵押物和保证人,于8个工作日内签署贷款和微利项目审查意见并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属的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和抽查工作,并对微利项目进行认定。
创办企业或合伙经营的申请人,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持相关材料到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附表3)。由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属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考察经营项目、核实抵押物和保证人,于10个工作日内签署贷款和微利项目审查意见。
2、经审查同意贷款的,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属的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贷款申请人、保证人办理反担保手续。
3、贷款申请人持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签署意见的贷款申请表及贷款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到银行申请贷款。经办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贷款资格、贷款用途、还贷能力等进行审查,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请人答复。经办银行同意贷款的,申请人和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同意贷款的,经办银行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向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反馈办理情况。
七、贷款贴息程序
(一)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微利项目贷款应贴息金额。计算贴息的时间按照经办贷款的结息时间确定。
(二)经办银行于每季结息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就业服务中心所属的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出贴息申请,并附借款人《再就业优惠证》(或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贷款发放凭单和明细表等。明细表应包括每笔贷款的项目名称、贷款金额、发放时间、期限、借款人名称和户籍所在地、还款日期等内容。
(三)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其提报的材料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单位支出拨款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资料,汇总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到市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市财政部门核准后,市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到市财政国库支付局办理结报手续,将资金拨付经办银行。
(四)经办银行应按季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
八、相关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经办银行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失业人员创业。
(一)人民银行责任:
指导承贷银行按规定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督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监督承贷银行按照担保基金余额5倍发放贷款。
(二)承贷金融机构的责任:
按规定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查,严格按照担保基金1:5比例放贷,并按照贷款管理程序做好贷款催收工作。按区、街道办事处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台账,月后5日前向人民银行报送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附表4、5),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人民银行报告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回收和管理工作情况。
(三)财政部门责任:
负责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程序进行监管。
(四)劳动保障部门责任: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市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市就业服务中心对各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对申请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抽查不低于20\%,对申请人创办企业逐一核实反担保;对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金额进行审核并负责担保基金代偿借款的起诉追缴工作。
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合伙经营实体或吸纳失业人员的小企业的资格、项目和反担保的审查工作,对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报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进行核实,做好贷款催收工作,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
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辖区内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指导填报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考察贷款项目、核实反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向区就业服务中心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跟踪服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登记台账,定期走访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生活情况,积极进行贷款催收工作。
九、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回收激励机制
为加快信用社区建设,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按照贷款回收情况,对区、街就业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其中对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回收率达到90\%以上(含90\%),低于95\%的,按当年贷款回收额的1.5\%奖励;对贷款回收率达到95\%以上(含95\%),低于97\%的,按当年贷款回收额的2\%奖励;对贷款回收率达到97\%以上(含97\%)的,按当年贷款回收额的3\%奖励。奖励资金从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对贷款回收率低,担保基金代偿达到贷款发放额20\%的区或街道,停止办理贷款业务,督促追还代偿贷款,贷款回收率达到80\%以上方可恢复贷款发放。各区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和回收情况纳入促进就业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本《通知》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和李沧区。五市三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条件的区市可将被征地农民、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库区农村劳动力纳入贷款扶持范围。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青银发[2003]167号文件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❺ 陕西省往届大学生可以申请创业贷款吗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我省出资5000万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大学生申请的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息,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担保费在创业基金中列支,大学生不再支付。贷款分为担保贷款和免担保贷款两种形式
今后,大学生创业缺少资金的问题将不再困难,贷款时面临的户籍问题也将放宽,高校毕业生贷款创业变得比较容易了。昨日,《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管理章程(试行)》正式出台,省政府先期投入5000万元设立高校毕业生(简称毕业生)创业基金,毕业生合伙创业最高可贷款50万,贷款期间还有专门的导师“一对一”指导帮扶。
据悉,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由省政府先期投入5000万元设立,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简称省人才中心)负责管理,以委托贷款的方式,经指定的商业银行向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放贷。省人才中心在委托贷款经办银行设立创业基金专用账户,用于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确保专款专用。专户孳生的利息并入创业基金。
此次创业贷款,在户籍方面有所放宽,减少了贷款手续,缩短贷款时间。并针对一些比较好的项目,给出了免担保的优惠。
哪些大学生可申请贷款?
高校毕业三年(项目相对成熟的可以放宽至五年)以内、本人档案在陕西省内各级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参加过创业培训,获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具体包括:
1.省内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在省内创办企业;
2.非省内户籍、本科以上学历、在省内创办公司制企业,所创办企业属于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行业;
3.高校毕业生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或其他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的运作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的经济实体;
4.对有过“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优先扶持。
据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从鼓励大学生创业要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从事新兴产业的目的出发,在创业的产业类型上,鼓励开办公司,鼓励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电子、IT、网络、文化创意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的行业。
在贷款期限内计利息吗?
与以前的小额担保贷款相比,此次大学生创业贷款在贷款额上有了提高,而且担保手续更加灵活。大学生的创业贷款在贷款期限内不计息,创业贷款所产生的银行手续费、担保费在创业基金中列支,大学生不再支付。
此次贷款分为担保贷款和免担保贷款两种形式。
担保贷款包括:
1.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选择本章程规定的担保方式,提供有效担保,可申请3-10万元贷款。
2.合伙经营性贷款: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创业的,借款人数不超过5人,经委托方审核合格,可申请50万元以下的贷款。
免担保贷款包括:
对于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免担保项目评选办法(试行)》的项目,经专家论证、评审等级为优秀的,可申请3-10万元的免担保贷款。
贷款期限有多长?
创业贷款期限一般为3年,对于经营周期较长的项目,经审批可延长至5年。而创业贷款的还款额设一年的宽限期,即创业贷款自放款之日起一年内不还款,第二年起按月等额还款。创业贷款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不得挪用。
贷款后是否有监督?
为了确保贷款安全,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的担保机构负责分阶段对借款人、担保人、担保资产进行调查、审核与评估。在贷款发放后,对贷款的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定期分析,落实企业还款资金来源,纠正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并督促企业改进。根据调查情况,定期向省人才中心报告。
同时,还设立创业导师帮扶制度,对借款人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借款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创业导师的费用由财政拨付,大学生无需承担。
如何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省人才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为规避贷款风险,省人才中心及推荐项目的市级人才中心负责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控,为借款人建立档案专户,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借款人未全部还清贷款之前,档案不得迁转。还建立专人跟踪回访制度。每季度对项目的生产经营、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如实登记。发现违约或有恶意逃避债务嫌疑的,通知经办银行采取预防措施。
省人才中心对未偿还债务的借款人,采取电话通知、上门追索和按相关程序冻结档案等多种措施进行催收。担保机构协助省人才中心进行贷款催收。贷款到期前采用提示、警告等方式催促借款人按期还款。对于连续3期或者累计5期未按约定日期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可采取处置担保资产、追究担保人相关责任等措施追偿贷款。
同时,经办银行还要实行专人,建立创业贷款台账,对贷款进行管理。贷款到期前一个月要提示借款人按期还款。对到期未还款的借款人,按照银行的相关规定,建立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如果借款人死亡,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将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报批审核后核销。
弄虚作假有什么后果?
为保证创业基金的良性运转,在别的方式不能保证资金需要时,省财政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给予后续补充,力争创业基金(含贷款余额)维持在5000万元的规模。
审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应采取专项检查和审计的方式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挪用、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