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担保人找不到怎么办
一、贷款担保人找不到怎么办
贷款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债务人可以将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等财产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朋友贷款,我做的担保,现在人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补充回答:
首先你是贷款人,你需要还贷。如果不还,银行会把你的案子递交处理,而不会采纳你把钱借给别人的情况,因为借钱和贷款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到时候你还是要还银行钱,可能还要加滞纳金等等。
其次,你借款给你朋友,有借条,就要开始索要。如果找不到人,最好在一年内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进行财产保全。
这是两个案子,是分别处理的。对你来说,按现在的境况,只能很无奈地先自行把贷款还上,否则会危及你的信用度,银行上诉到的时候,你是被告,而不是你的朋友!
交友要慎重,这是2万圆给你的一生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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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的情况要走法律程序。下面是可能跟你的情况有关的贷款担保规定,希望对你有帮助。
根据贷款担保第一节第六条法律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
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
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
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
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
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
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
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
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
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
人未对债务人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
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
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
证责任。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
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
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三、贷款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
贷款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
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四、在信用社替别人担保,贷款人还不了,我该怎么办?
怎么办,你还呗,没有别的办法,要不然他们就会强制执行,不知哪天把你抓去,在里面呆上一星期再出来,一年执行个几次。
我老公就是给别人担保,然后贷款的这个人不还,没办法,我们给还了,还了己经六年了。更可气的是,这个人把钱给了他的亲戚用,后来暴出他的这个亲戚欠了银行一百多万,后来他不管了,耍赖了。但是我们是给他还的钱,和他的亲戚没关系。
我们要他还钱,他就耍赖,说不是他花的钱。自己买车买房,就是不还钱。遇到这样的事,自认倒霉吧。
如果欠款人只是一时还不上,帮他还了,以后再慢慢还你,就算帮他一把,如果这人有良心,他会感激你的。
㈡ 朋友贷款,我做的担保,现在人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
1、你的情况中,担保问题与借条问题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的问题,不连带。
2、你的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则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在担保期限内债权人只有先起诉债务人并等法院判决下来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不能偿清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不能偿清的部分。
3、若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在担保期限内,只要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就有权向担保人要求还款,而不需要走法律程序了。
4、你的借条问题:那是另外一个和担保无关的普通民事借款问题,该协商协商,该起诉起诉,都是可以的。
㈢ 给人担保贷款找不到人怎么办
贷款找不到担保人怎么办㈣ 朋友贷款买车我当的担保人,现在他人找不到了.我需承担什么责任
会,法律规定,被担保人不偿还债务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时候,由担保人负责还债所有债务。银行首先是要你继续偿还,如过你不偿还,他们就会按照当时的担保书上说的那样(比如是冻结你的资产或扣除工资),当然他们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㈤ 帮朋友担保的贷款,现在找不到他人了,派出所找我,我该怎么办
你应负有还贷款的连带责任,可以借助派出所寻找借款人。
㈥ 我给别人担保的贷款,现在贷款人找不到了,怎么办啊
找不到担保人的,可以找银行指定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如果不愿意找第三方担保公司,则只能与开发商或售房方协商退房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