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州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有年限要求吗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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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
一、小额贷款产品对象
个体工商户(经营半年以上)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或者公司股东(5人以内)。
二、产品期限与金额
贷款期限为1-12个月,1万元-20万元,最小变动单位10000元。
个人商务贷款;
一、产品定义:
向广大小型私营企业主(自然人)发放的、以房产为抵押担保的、中短期经营性贷款。
二、贷款对象:
1.参与生产经营:个体户、独资企业须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股东,股份超过30%;
2.合法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经营年限:一般12个月,资信状况特别好的,可以放宽到6个月;
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三、授信额度:
1.目前最高300万元,全国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60%或者总行授信标准;
B.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五级分类具体天数
邮政银行贷款业务
一、产品定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广大私营企业主(自然人)发放的、以房产为抵押担保或凭保证人担保的、中短期经营性贷款。
二、贷款对象:
1、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2、年龄,18-60周岁,不含港澳台;
3、个体户、独资企业须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或股东,股份超过30%;
4、合法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经营年限:一般12个月,资信状况特别好的,可以6个月;
6、经营所在地:本地。
三、贷款额度:
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额度最低为10万元,最高100万元。
四、贷款期限:
最低一个月,最高五年,提前还款不收违约金。
五、贷款种类
1、以房产作抵押担保的个人商务贷款;
2、保证人作担保的小额贷款:
2个保证人作担保,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无需抵押。
3、联保贷款:
3名持有营业执照的私营企业主,组成一个联保小组,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人可获得额度10万元的贷款,共30万元。
六、特色优势:
1、贷款利率低:
1年(含)以内6.903%; 1年至3年(含)7.02%; 3年至5年(含)7.488%。
例:贷款100万元,一年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共需支付利息37784元。
七、特色优势:
1、贷款速度快:
*无需抵押的小额贷款,2-3天放款;
*房产抵押的商务贷款,15个工作日放款。
2、循环额度、随借随还:
授信额度确定后,五年之内可以循环支用。
例如:借款人经邮政银行核定授信额度为100万,借款人就象拥有一张10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在100万的额度内,可随时支用,随用随还。
3、还款方式灵活:
*一次性还本付息法,适用6个月以内的贷款;
*等额本息还款法;
*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宽限期为6个月,前6 个月只还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标准等额本息法归还。
4、抵押、担保方式灵活:
*抵押房产:包括个人商品住房、写字间、底层商铺、别墅等。
*产权归属: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名下的个人房产。
*抵押率:最高为抵押房产的60%。
*所在地:本地行政区域。
5、专业服务流程透明。
6、倡导阳光、透明的信贷文明,要求信贷人员严格遵守“八不准”的规章制度,为借款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7、市、郊、县共24个网点受理贷款业务,方便借款人就近申请。
八、申办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配偶身份证(若已婚),户口本,结婚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2、合法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抵押资料:抵押房产的房产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
4、经营或财务记录:企业或个人结算帐户近6个月银行对账单,近期缴税证明、其他反映还款能力或资产实力的凭证。
C. 友信贷款审批了9万让去面签
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会要求用户至公司面签,否则不予办理,属于正规流卜碧程。
友信贷款公司拥有国家工商机关颁发的专业服务牌照,公司秉承简单金融,诚信生活的核心理念,给有需要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该贷款公司的产品十分丰富,有英才贷、工薪贷、生意贷、业主贷等多种纯信用小额贷款产品,且在全国各地都开设了分公司;公司的贷款门槛较低的,放款速度也十分快,可以给有需要的客户提供很大便利。
友信贷款公司旨在提供优质体贴的个性化服务,如果急需资金援助,友信可以为用户办理加急业务,一般在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机构最快可在36小时之后放款;若用户资金充裕也可以办理提前还款的业务,期间也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和违约金;友信贷款公司实行免抵押和免担保的方式,只需根据用户的信用记录和经济收入判定,无需提供任何抵押物或者担保人,只要信用和收入达标即可办理。
面签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面签以前,一定局仔要熟悉所有的贷款资料,以防回答问题时应答不上来或者回答的内容与资料上的内容出现巨大差距。
2、按照约定到指型腊举定地点接受面谈,最好不要迟到。
3、与工作人员面谈时要保持自信,不要紧张,一定要积极配合,不要产生抵触心理。
D. 星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真的吗是骗子吗知道的Q我174843318 。 本人急需资金周转,求助了急
骗子,我刚刚在网络李毅吧看到一个帖子,一个屌丝被骗了1200元。我就来网络这家公司了,想给大家提个醒。不谢。
E. 民事诉讼中原告说被告是因开小额贷款出具的债权凭证吗
现行有效的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第五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六条 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第七条 民间借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第八条 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十五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第十八条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项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F. 小额贷款
一、什么是小额贷款业务
小额贷款是指邮政储蓄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的、不超过对其授信额度的贷款,包括向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或日常消费资金需求的农户小额贷款,以及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的中小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等。
二、贷款细则
1、贷款品种
小额贷款包括:农户联保小额贷款、农户保证小额贷款、商户联保小额贷款、商户保证小额贷款四个品种。
2、贷款对象
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
商户小额贷款的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3、贷款额度
农户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商户小额贷款最高金额为10万元。单笔贷款最低限额为1000元,最小变动单位为100元。
4、贷款期限
小额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月,贷款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贷款期限,并可随时办理提前还款。
5、贷款用途
小额贷款主要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问题。
农户小额贷款具体用途包括:
1、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
2、购买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设备贷款;
3、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
4、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经营户贷款;
商户小额贷款具体用途主要包括:
用于制造业、服务业、贸易和农业等领域,但必须适用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具体包括投资项目、服务业项目、营运资金、购买用于进行贸易、生产或提供服务的轿车、货车、卡车、设备或房产等。
6、还款方式
目前小额贷款产品接受的还款方式有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额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三种方式。
(1)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即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仅适用于贷款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商户小额贷款或4个月(含)以内的农户小额贷款。
(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对于农户小额贷款,贷款宽限期最长为8个月;对于商户小额贷款,贷款宽限期最长为3个月。
7、担保条件
联保贷款由客户先组成联保小组,经调查、审批后,每户都可申请贷款,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贷款必须提供一至两名自然人为贷款提供担保,且满足以下条件:
(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3)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4)有固定职业或稳定收入,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
(5)保证人与借款人家庭之间的经济必须相互独立。
(6)根据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决定不同贷款金额需要的保证人数量
8、申请人条件
农户小额贷款
(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2)年龄18(含)至60(含)周岁,身体健康,已婚,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劳动力;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
(4)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在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规定的小额贷款营业部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
(5)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经营项目规模符合借款人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能力
商户小额贷款
(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2)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3)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从事特许经营的,须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书;
(4)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经营项目规模符合借款人承受能力,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能力;微小企业应已实际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
(5)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在我行规定的小额贷款营业部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
9、需提交的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若使用临时身份证时,则必须同时提供户口簿;农户小额贷款可使用身份证或户口簿,商户贷款必须使用身份证。
(2)借款人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
若为当地户口,一般即认可其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若为非本地户口,则需要提供能证明其居住一年以上材料,如满一年的经营相关合同、住房租赁合同、各类缴费单据等。
(3)申请商户贷款的客户,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证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任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须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农村地区没有产权证明的可不提供。
(5)涉及自然人保证的,应当提交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或收入证明、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10、贷款流程
组建联保小组或寻找担保人→柜台或电话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接受调查→等待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三、其他常见问题
1、贷款利率
目前,小额贷款四个贷款产品均执行15.84%的年利率:
(1)小额贷款为信用贷款,无需任何抵押,该利率综合考虑了资金成本、贷款损失风险等因素。
(2)15.84%为名义利率,贷款10000元,采取等额本息还款,一年实际支付利息在878.61元左右。
2、什么是联保小组
联保小组是指有意愿申请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的客户自愿组成的一个小集体。农户联保小组由3-5户组成,商户联保贷款由3户组成,经审批合格后,每户均可获得贷款。
3、还款方式是怎样的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贷款偿还采用账户扣款的方式进行,贷款发放账户与还款账户为同一账户。
4、可否提前还款
目前只接受一次性全部提前结清,且客户必须到营业部填写提前结清贷款申请书,结清相应的贷款本息
5、办理此项业务客户需多长时间获得贷款
经调查审批合格的贷款,最快3天即可放款。
6、如何确定授信额度
客户的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最高偿还能力及信用评级情况来确定,客户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客户的授信额度。
7、已办理过质押贷款是否会影响小额贷款的授信额度
小额贷款额度与存单质押贷款额度没有直接关系,对于已申请存单质押贷款的客户再申请小额贷款,不占用小额贷款申请额度。
8、贷款逾期怎么办
贷款逾期之后对逾期本息计收罚息,逾期罚息采取按日计息的方式。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50%,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若贷款既逾期又违约,罚息利率择其重者。
9、贷款10000元,贷款期限12个月,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906.55元左右。
G. 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可信吗
全都是骗人。交了利息以后再叫保证金骗你说考研你有没有诚意还款。千万别上当大连是骗子
H. 裸贷、零用贷、砍头息……那些你不知道的“套路贷”!
某天无锡韩女士的银行账户上多出一笔钱,后接到电话说汇错款了。想到平时确实也听到过类似汇错款的事情,好心的韩女士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将2.52万元钱分三次,分别通过 支付宝 、微信、银行柜台汇款“退”了回去。
本想着此事就此了结,没想到一个月后,韩女士又收到银行短信,显示其 银行卡 被扣款3000多元。一头雾水的韩女士立即报了警,随之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犯罪分子利用韩女士的个人信息在一个 贷款 网站贷款2.52万元——没错,就是之前打到韩女士账户上的钱!随后,犯罪分子与韩女士联系,谎称打错款,要求韩女士把钱“退还”。殊不知,一个月后,韩女士便需要为这笔贷款偿还利息了,其银行卡上被扣的3000多元便是第一期的利息。
最终,韩女士向银行进行了申诉,避免了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但对于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而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贷款的,韩女士自己也无从知晓了。
不同的骗术 相同的结局
要你钱没商量
若想不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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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
“实际借到手100万元,可她们三人都被迫写了120万元的借条,最终还了175万元才得以摆脱。”2018年2月12日,提起去年春节前后被小贷公司围堵追账的经历,顾某感觉就像经历了一场不堪回首的噩梦。
因妻子帮朋友在小贷公司担保借贷100万,顾某一家被人追债到家、妻子被限制自由,明明是合家团聚的新春佳节,可他却在到处找亲朋好友借钱。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无锡检察机关共受理此类“套路贷”系列案件21件107人,批准逮捕81人,涉及罪名包括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
暴利引发了“套路贷”系列案件突然爆发,犯罪分子瞄准亟需用钱而又因信用等问题无法获取银行贷款的被害人。对“套路贷”认知存在误区,以为“套路贷”就是高利贷,也是一部分被害人被“套路”的重要原因。
披着合法外衣的小贷公司
据承办“套路贷”案件的检察官杨帅介绍,“套路贷”系列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相对来说比较特别,他们大多以小额贷款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的名义经营,公司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设有从总经理到员工的岗位。
这些小额贷款公司有个人独资,也有合伙设立公司,合伙人之间持有不同比例的股份。但不论以何种方式成立的何种名义的公司,实际上都是披着合法注册的外衣做着“套路贷”的买卖。
2016年初,犯罪嫌疑人方某结识乾宏公司法人代表徐某。这个乾宏公司注册资本208万元,工商登记经营范围为贸易资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等。
然而,事实上,徐某主要用乾宏公司做私人信贷业务。得知方某熟知一种回报率更高的零用贷业务模式后,徐某与方某分别出资50万元、100万元,设立业务部、风控部、签约部、会计部、贷后部等部门,招揽人员,在乾宏公司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营零用贷业务。
根据无锡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情况显示,这些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的零用贷业务模式易复制、传播率高,不需要较高的文化水平,七成以上人员仅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如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梅某某曾在无锡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工作,后自立门户,相继成立4家以信息咨询、投资为名义的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
为增强可信度,迷惑引诱被害人放心贷款,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大多租赁在较为高档的写字楼内,不明真相的被害人见到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办公地点位置佳、摆设豪华,极易被欺骗上当。据不完全统计,上百家此类小额贷款公司藏身无锡市中心一些高档写字楼内。
四种常见“套路贷”模式
经对无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套路贷”类型案件主要有“四种套路”,借此牟取非法高额利润。
很多贷款平台都号称零利息,零费用!这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事,大家一个字都不要相信。砍头息,就是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贷款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比如说借款10000元,下款只有7000元,当然,一周后还是得还10000元,扣除的3000元钱就是砍头息。嗯……简单算一下,年利率超过了2200%。
为什么有些平台,对没有收入的学生贷款那么容易?只要手持身份证拍照上传,基本上都可以拿到贷款。很简单,学生没钱家长有钱,他们看中的是学生背后的家长,学生借款的期限基本上是一个月,还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于是就要求学生上交一些抵押物,比如让学生举着身份证拍裸照,一旦逾期不还,裸照将发给家长,满满的违法套路贷。
有的贷款平台利息不高,看上去其他费用也没多少。然而,一旦你逾期还款,逾期超过一天,利息最多高达30%,平台并不会将这些高昂的逾期费用告诉你,也不会提醒你该提前还款,因为他们要的就是天价的逾期费。
真正可怕的是这种套路贷,一旦你去借款,以行规为由他们会鼓励你签下高于所借款1倍甚至数倍的虚高合同。
比如你借10万,欠条写的却是20万,这个时候骗子通常会说,不会让你真还那么多的,放心按期还款就没事,等你签下欠条后,他们会带你去银行拿走现金,并且留下银行流水。
最后你一旦违约,借款公司会以平账的方式帮你解决,贷款公司会推荐你去另一家贷款公司贷款来偿还他们公司的钱,同时将会再签下更高额的欠款合同。
如果你有房子可能早就成为贷款公司眼中的一块肥肉,按照事先签下的合同,一旦你还不上钱,你的房产就会被低价贱卖,你的家人朋友可能会被借款公司电话轰炸乃至语言威胁、油漆刷墙、钥匙堵孔等软暴力,遭受无止尽的骚扰。
缺钱,想借钱的朋友,千万要理性,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而误入骗子们的陷阱中。
特定人群成被“套路”对象
据检察官杨帅介绍,“套路贷”案件被害人大多为本市低收入、无业人员,年龄在20到50岁之间,被害人名下或近亲属名下有固定房产或车辆,银行 征信 差,缺乏法律知识和金融常识。被害人由于无法从正规渠道借到资金,当获悉无抵押、快速放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贷款后,轻易就落入圈套。
被害人本是因经济拮据才进行贷款,但高额利息及高于实际借款的借条还款无疑于让被害人经济雪上加霜。加上犯罪嫌疑人刻意制造的被害人违约条件、言语威胁、泼油漆、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辱骂或者提起诉讼(虚假)等讨债手段,给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巨大财产和精神损害,甚至造成被害人跳楼、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
2017年4月,被害人吴某经人介绍向小额贷款公司万友公司借款1万元“零用贷”,但却签订了2万元借款合同。万友公司通过网上 银行转账 给吴某,让吴某手持2万元现金和身份证、2万元借款合同拍照,造成吴某已取得合同约定借款的假象,之后将2万元收回,并扣除手续费、利息等费用,吴某实际到手不足1万元。
5月,因吴某没有按照约定于还款日当天15点30分前将款项打到指定账户,万友公司认定吴某违约,要求吴某偿还2万元借款。之后,万友公司非法拘禁吴某要求其还款,期间对吴某进行殴打,并强迫其与该公司讨债人员发生性关系。
提高警惕谨防被“套路”
据了解,很多被害人之所以被“套路”,很大一个原因是误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就是高利贷的升级版,以为只要按时还款就不会出现违约情况。加之犯罪嫌疑人在被害人借款前信誓旦旦保证“按期还款就不会有事”,导致被害人放松了警惕,落入圈套。
“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比高利贷更复杂,套路更深。据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峰介绍,“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而高利贷的目标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从法律后果上来说,“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再缺钱,也不能向‘套路贷’借钱。”徐峰说道,根据目前案件查处情况,“套路贷”犯罪活动暴露出来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挖掘“套路贷”背后隐藏的犯罪链条,加强分析人员串联交织的情况,以防止遗漏罪行、遗漏涉罪人员。在案件办理的同时,加大侵财行为追赃、退赃的力度,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