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还能给别人做担保人么
可以。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Ⅱ 鍏绉閲戣捶娆炬媴淇濅汉鍙浠ユ媴鍑犱釜浜虹殑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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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有公积金贷款能不能当担保人
法律分析:根据目前的规定,有贷款在身的话,也是能做公积金担保人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对担保责任的承担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或者约定的担保责任范围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主张仅在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超出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主张仅在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Ⅳ 有公积金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吗
可以,但是满足相关的申请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手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乱历、(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毕陪磨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