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银行不良贷款核销,个人担保责任还在吗
核销了一般担保人不会留不良记录。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咨询贷款银行。具体的会不会留不良记录是银行的征信系统说了才算。
❷ 不良贷款核销担保人会留不良记录吗
核销了一般担保人不会留不良记录。但具体的情况还是要咨询贷款银行。具体的会不会留不良记录是银行的征信系统说了才算。
❸ 不良贷款转让是什么意思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单户对公不良贷款转让和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那么不良贷款转让是什么意思呢?
不良贷款转让是什么意思?
不良贷款转让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将不良贷款出售以获得资金,而获得不良贷款的一方则获得了对不良贷款的追偿权,不良贷款转让实际上转移了债权债务关系,但在名义上欠款人还是银行的债务人。通过不良贷款转让这一方式,可以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
举个例子,假如现在A银行有1亿的贷款难以收回,这时候为了尽快获得资金,就可以将这一亿元的贷款以5000万的价格出售给催收公司,催收公司就可以对这一亿元的债务进行追偿,追偿得到的资金归催收公司自己所有,如果一亿元全部收回来了,那么催债公司就净赚5000万。
并不是所有的不良贷款都可以转让,目前不参加试点的不良贷款类型还包括: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贷款,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贷款,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贷款;
【2】精准扶贫贷款、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等政策性、导向性贷款;
【3】虚假个人贷款、债务关联人涉及刑事案件或涉及银行内部案件的个人贷款、个人教育助学贷款、银行员工及其亲属在本行的贷款;
【4】在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有限制转让条款的贷款;
【5】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贷款。
【6】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限制转让的其他贷款。
以上就是有关于不良贷款转让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❹ 贷款中借新还旧不通知新保证人,保证人能免责吗
业务实践中,在主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如前所述保证合同存在三种情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办理借新还旧业务中,第三种情形下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新贷款合同若更换或增加了新的保证人,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就必须履行对保证人的通知义务,在通知中明确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使用用途是偿还旧贷款。否则,保证人将以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欺诈为由,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人民银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银行办理借新还旧应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 二是属于周转性贷款; 三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 四是贷款担保有效。 因此,银行在具体业务操作中,要严格坚持标准,规范借新还旧的手续,在新旧贷款不是同一保证人或者旧贷没有保证、新贷有保证的情形下,应采取措施告知保证人新贷款的实际用途是用于归还旧贷款并取得相应的书面证明。具体的措施包括: 1、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或直接载明用于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而不应该规定为“流动资金、企业用款”等不明确的用途; 2、在保证合同中明确记载主合同的编号、贷款用途为“以贷还贷”;3、要求保证人出具其知晓所担保的贷款系用于偿还旧贷的声明书,该声明书应明确记载保证合同的编号、被保证人、新贷借款合同编号、旧贷借款合同编号及新贷系用于偿还旧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