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的时候做担保人,银行会打电话给担保人吗
贷款的时候做担保人,银行会打电话给担保人。
银行会打电话核实担保人信息,而且因为如果贷款人出现不还款时需要担保人来还款的。如果是大额的担保还会考察担保人的企业等一些信息。
定义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 贷款人在合同期间多次续贷银行不通知担保人
贷款人在合同期间多次续贷银行不通知担保人,有一种叫最高额贷款合同的可以回圈周转,不需要再通知担保人的
担保人的责任在担保事项未结束前是一直存在的。
就你所述,银行失去的是诉讼时效,如果现在银行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
而不是说你的担保责任没有了。
根据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首先看约定,如果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担保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借款人或责任人(取款人)追偿。
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按你这种情况,保证人免除担保责任。
担保到贷款还清为止,如果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还钱,如果拍卖了贷款人的抵押物不够贷款额的话,还要拍卖担保人的。
触犯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之一之规定,涉嫌骗取贷款诈骗案。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贷款人和担保人是夫妻,儿女,爸妈关系的情况下,银行是不会给你放贷,
一般情况下,贷款都是有抵押的,比如说房产,如果你父亲和银行签了房产抵押合同,那银行在贷款到期的时候拿不到钱会收了你家的房子。如果不是贷款抵押,那要看你父亲贷款是为了家庭生活还是别的,如果为了家庭生活,那么你母亲也有连带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2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更详细的债务担保条款华债网查询得到。
债权人不通知担保人继续放贷属于属于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对加重部分并不再承担责任。
现在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了,不过如果你名下有财产,银行可以申请法律冻结你的那部分财产,当然,你妈妈的钱是你妈妈的,和你无关,从法律上来说.
要是签字而且指模都与担保人符合,那担保人就要承担合同里所写的责任
3. 我帮别人担保但是贷款人跑了,现在银行只叫俩个担保人还钱,为什么不叫货款人和
保证人就是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责任,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说债务到期后,若债务人不能还债,才轮到你(保证人)替他还债,并且你也只还债务人不能还的那一部分,债权人不先起诉债务人是不能向您要钱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来找你(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你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追索你替他还的部分。
注意:
1、合同中必须约定好是一般保证 还是 连带保证,如果没约定 或 约定不明,《担保法》上推定为连带保证,于你(保证人)很不利。
2、你也可以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即为多少额度的债务承担保证)、保证期间(保多少时间,建议尽量从短)
4. 给别人担保贷款签了担保合同这期间银行不给担保人打电话了解违法吗
你给别人贷款提供担保,并且签了担保合同,这期间银行没有给你打电话了解情况,属于工作有瑕疵,工作不严谨,不是违法行为。
一般来讲,在签署贷款担保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要在现场监督,并询问相关的问题,确认担保人的身份是否合格、真实、有效。如果没到现场,也应该及时电话联系担保人确认相关信息。
按照事实重于形式的原则,既然担保合同已经签订,就应该认定合同有效,不因银行工作人员工作有疏漏而免责。
5. 别人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承诺贷款后一人用一半,下款后联系不上对方。我该怎么办
替人担保的危害有多大?
替别人担保贷款,但是借款人却匆忙跑路,担保人只能被动扛起背黑锅,甚至会不幸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借款人一般选择的担保人都是亲朋好友,如果借款人借钱之后按时还款,自然双方合作愉快;一旦出现上述借款人借款失踪的情况,担保人就成了替罪的羔羊,原本的亲人之爱、朋友之交却瞬间变成“相爱相杀”对簿公堂的戏码。
中国人一直都是比较好面子的,而且绝大部分担保人对于担保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模糊的,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替人作保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以及借款人不还款会产生什么后果,碍于往日的交情和面子,就会顺水推舟给他人做了担保。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下,担保人的职责和后果。
一、担保责任分类
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一般担保: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二、担保人可能遇到的风险
在未同意作担保人前,我们需清楚可能发生的后果:
1、可能被控告。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借贷或借款人因逃避债务而提供假资料或无法联系或借款人死亡但其借贷未还清时,银行或金融公司可能会控告担保人。
2、可能被宣判破产。如果债务超逾3万元人民币,担保人可能被宣判破产。
3、多人共同进行担保仍有风险。因为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需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应担保人追债。
4、死亡也不一定能免除担保。如果担保方式属于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如果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无需用于偿债。
说了那么多,那么担保人究竟能不能当呢?对此小编的建议是:三思而后行,能不做就不做,千万不要碰这趟浑水。如果遇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一定要先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再去考察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经济能力,确定借款人的清偿能力,减少做替罪羊的几率;再明确担保内容,比如借款的金额和用途以及担保的方式和保证期限等问题;最后还需在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反担保证明。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尤其是身份证、户口本等重要证件,如果发生身份证丢失,及时进行补办,在复印件的上一定要表明复印的用途。定期通过维信(周全数据)来查看是否存在异常信息,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向银行机构投诉并反馈,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