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银行贷款担保人存有哪些风险?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以下风险:1.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费用和逾期费用。当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满足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条件时,债务会转嫁至担保人身上,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违约金,若贷款机构找不到还款人,担保人需要承担这些费用。2.接受贷款催收电话。担保人会不断接到催收电话,以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3.影响个人征信。担保行为会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中,如果借款人逾期,担保人也会有污点记录,影响其个人信用。4.承担法律风险。金融机构有可能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长时间不还款将由担保人和借款人共同承担责任。
如何认定担保人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承担责任的范围。1.一般担保:在经过诉讼后,若借款人仍无法承担偿还能力,担保人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代替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2.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出借人)不受债务人(借款人)有无能力限制,当债务人未履行偿还义务时,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第六百九十八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时,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进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应当了解各自的法律责任和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㈡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所承渣饥配担的风险:
1、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_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如指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肢誉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六条__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㈢ 朋友想要贷款,想要我做担保人,我都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在我们身边有时候会遇到朋友借钱,帮对方做担保的,有的人处于朋友情谊会同意去做担保人,那么大家知道做担保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以及会有哪些风险?小编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为您答疑解惑。
6、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合同有约定那么需要依照约定执行。 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7、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㈣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别人贷款,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承担责任,清偿到期债务。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㈤ 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贷款担保人的风险包括: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信用记录受损、追索债权困难等。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主要来源于其保证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和财务责任。以下是相关风险的详细解释:
1. 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时,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这意味着担保人需要代替借款人偿还贷款,否则贷款机构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欠款,影响担保人的财产和信用记录。
2. 信用记录受损:作为贷款担保人,其信用记录与借款人紧密相连。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导致逾期或违约,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到影响。这可能会影响到担保人未来的信贷申请和其他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3. 追索债权困难: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通常会先向借款人追讨债务。但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机构可能会转向担保人追索债权。这个过程可能会涉及法律诉讼和长期追讨,给担保人带来很大的麻烦和成本。
因此,成为贷款担保人需要谨慎考虑。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担保人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和贷款用途,并仔细阅读担保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担保人也应评估自己的财务状况,确保在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时,自己有足够的财力进行偿还。
㈥ 给人担保有什么风险
成为他人银行贷款的担保人,意味着当对方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自掏腰包为其还款。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
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人保,即保证,它以人的信用(信誉)作为债权实现的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其设立属于意定,需要保证人和债权人订立书面的保证合同且无需移转标的物的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