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妻子婚前房屋抵押贷款,老丈人担保,如果还不上,女婿有连带责任吗
具体要看贷款用于做什么,如果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样就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债务。如果是妻子个人贷款的,这属于个人债务,与男方无关。
Ⅱ 离婚了房子是按揭的,分给前妻了,可是她不过户怎么办,现在贷款我换
可以和前妻签一个协议,在协议里写明您帮她归还的贷款属于借给她的钱,并写明她需要在什么时候给您还这个借款。如果她不愿意和您签订协议的话,那您也不要担心,您可以不支付贷款,在您不还贷款的时候,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在必要的时候会对房子进行拍卖。
因此,这种情况下,您不要担心,先主动和对方协商,告知她不还贷款的后果,有能力的话可以帮她还,但要签订协议。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第五十条 抵押当事人因履行抵押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地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抵押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Ⅲ 离异前房子过户给前妻了,当时买房欠的房贷我还有责任还吗
这个问题涉及好几个方面的小问题,一个你当时贷款是以自己个人名义贷款,还是以夫妻共同贷款?你们离婚的时候对这笔贷款的债务是怎么安排的?对债务的安排有没有告知贷款的银行?如果你们没有跟银行签补充协议,那么你依然是合同上的贷款人,因此你还是要承担对银行的还款责任。银行要告只会告你,不会告你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