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贷款然后公司破产了怎么办
企业贷款然后公司破产了的处理办法:
1、如果店铺是个体性质,倒闭后必须要偿还贷款,有抵押或担保的话,银行会采取拍卖的形式来偿还贷款。
2、如则毁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名义申请的贷款,贷款全部由股东偿还。
3、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将按照法律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将公司现有财产按照一定比例偿还相关债务。具体解决办法如下:
(1)店铺或公司申请的贷款通常会做抵押或者担保,所以借款人可以先将抵押物折现还给银行,如果不够可以再进行填补。
(2)积极和银行方取得沟通,及时向银行说明还不上款的原因和实际情况,并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提出可行性的还款计划。
很多银行支持贷款延期困谈,因此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是需要借款人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申请。
(3)“众筹”资金,当然是寻求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做筹资准备,但是一定要约定好利率,千万不要走上高利贷的不归路。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孙尺备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明确规定了公司破产清算的步骤,按照该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优先清偿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倒闭后,按照该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B. 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
一、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
土地证抵押贷款流程:1、到当地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值;2、到银行申请土地证抵押贷款,并填写申请表格;3、银行工作人员审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并到当地参观抵押的土地;4、银行审批通过,发放贷款。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用土地证抵押贷款,所需的资料包括土地证原件、土地证权属证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国有土地使用抵押贷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国有土地抵押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是进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并不收费的。
程序为申请—审查—受理—发出备案批文
申报材料:
1、《评估报告》一份(必须具备在我局备案并同意的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土地评估报告备案表》三份(委托方意见要签字盖章);
而你说的代理费应该是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收的?
评估机构要按照"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开展评估服务工作,收取合理费用。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土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额,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目前一般宗地评估收费按《宗地地价评估收费标准》,1.5‰应当正常。
三、划拨土地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抵押的风险防范
国有划拨用地是可以抵押的。划拨用地要设立抵押,有效抵押的担保率不能超过评估地价的总值扣除补交出其转让金余额的70%,也不得超过其评估地价总值的45%。那么划拨土地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划拨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有哪些
划拨土地抵押贷款要办哪些手续
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手续所需资料及程序
所需资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请书(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
3、土地评估报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材
5、曾经设定抵押权的土地,重新办理土地抵押权利证明书正本和银行开具的还款证明;
6、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二、办理手续:
无论是通过出让方式取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进行抵押。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划拨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并依法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他项权证》,同时为约束政府对划拨土地依职权任意出让开发的行为,建议由政府出具同意抵押并确保在抵押期间不得出让第三方开
2.在接受国有划拨土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该宗土地出让金数额核定确认书,并注明有效期(需覆盖抵押期间)。在确定该宗土地抵押价值时,因首先剔除已核定的土地出让金。
3.审慎地接受历史存续时间长、职工负担重;经营状况不佳的老地抵押,以防止老国企破产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落空的现实
4.如果贷款偿还资金来源全部为整理、开发储备土地的出让收益,并且信贷资金地整理开发,建议将整理、开发的储备土地纳入还借款本息。
以上就是关于划拨土地的抵押权问题实际上是在产权制度方面由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由于划拨土地的取得并未支付对价,地方政府对于土地仍然有法定的支配权,即可以随时收回。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问题,应当慎重决定,量化风险,从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