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吗
符合成立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合法的,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一般是不存在风险的。小额贷款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更为便捷、迅速,适合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与民间借贷相比,小额贷款更加规范、贷款利息可双方协商。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拓展资料:
小额贷款是什么意思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过程一般需要做担保。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地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目前也有针对上*族提供的的个人小额贷款数额一般在1000-5000元不等,大部分不需要抵押,但信用、信息审核比较严格。
小额贷款具体步骤
1.由借款者向开办小额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住址证明、稳定的收入来源证明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
2.银行收到贷款者的申请后,对贷款者进行审核;
通过银行的审核、审批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者成功拿到贷款。 以上就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吗的相关介绍,对小额贷款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具体的流程,不同的银行贷款的规定也是有所不同的,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按照规定来进行手续的办理,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找法网的律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2. 小贷公司最近整顿
随着监管红线的不断收紧,小贷灶穗公司的撤退也在加速。2021年,多省市地方监管部门主动对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摸排整顿后,一些“空壳”、失联等违规小额贷款公司被清理。进入2023年后,又将有22家小贷公司倒闭。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地方小贷和网络小贷监管政策的发布,小贷行业仍将继续洗牌,地方小贷机构仍要回归原有业务,以合规为根本。
22家小贷公司正式“出局”
具体来看,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月4日披露《关于同意取消芜湖市兴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1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经营资格的通知》,芜湖17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正式取消。
就在芜湖17家小额贷款公司正式“走出去”的同一天,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关于取消南昌市5家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的公告,其中包括南昌市东湖区郑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光小额贷款”)、南昌市东湖区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信小额贷款”)。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两地披露的22家小贷公司中,注册资本在2000万至2亿元不等。其中,邦信小贷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2亿元。2020年5月注销,目前处于注销备案阶段。而郑光小贷从2018年初开始“非正常经营”,2021年6月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还有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因欠税、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陷入经营风险。
根据两地监管部门的要求,相关企业应依法办理工商注销或变更。继续保留市场主体的,可以依法催收现有贷款,但企业名隐茄卜称不得含有“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字样,经营范围不得含有“经营性小额贷款”。自《小额贷款业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发生新的贷款业务的,按非法贷款处理。
零点研究院院长余百成指出,地方小贷公司的业务纳樱一般以本地为主。一方面受到当地经济波动和自身实力的制约,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因此,近年来生存压力大,甚至一些地方小贷公司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违规机构的清退,也体现了小贷行业监管的不断规范。
“小额信贷作为地方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异化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乱象。因此,有必要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进行清理整顿,释放明确的监管信号,既能消除小额信贷的‘顽疾’,提质增效,又能使小额信贷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易观国际高级分析师苏补充道。
基于合规性
2021年12月,甘肃省华亭市公安局发布《华亭市鑫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通告》,表示该公司拆借资金基本来源于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督促借款人主动还款。
此外,根据央行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报告,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一直在持续下降。截至2021年9月底,中国共有6566家小额贷款公司,而2020年底为7118家,三个季度减少了552家。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贷款规模和小贷公司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这也是近年来各地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整治的结果。2021年底,央行发布《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号文件,明确将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监管范围
苏指出,从监管政策的内容来看,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对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责分工认识不一,一些机构和活动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基于此,未来将各类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中央与地方的协调性加强,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更加明确,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
现在简单地分析一下借了小贷公司钱不还会存在那些弊端。
1)影响征信。现在有很多在小贷公司贷款了的都会上征信,而你不还,很容易上征信黑名单。而上了征信黑名单,影响很多,导致你有很多事情都办不了。这个不是能用钱解决的。
2)影响家庭或周边的人。你欠债不还,是肯定有专业催收公司催收的,而且这个催收要看你逾期时间长久,一般逾期几天的会打电话提醒你还款,态度一般都还友好,但如果你逾期时间很长,就不会有这样的态度了。他们会打你周边亲戚朋友的电话,对你本身影响也不好。
3)对自己本人影响不好。最严重的就是上门催收了,等到那个时候,周围的人都知道你欠债不还了。面子挂不住,而且觉得你人品也不好 以后不会有人再借钱给你。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抱有这种侥幸心理,毕竟弊大于利,为了一点小钱不值得。而你欠钱,交给催收部门了,他们都是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训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他们会有一百种一千种方式让你还钱,所以不要等到那个时候后悔莫及。
现在都是文明社会,让世界充满爱,共同努力。
二者的主要区别:
(1)经营性质不同
银行是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的金融机构,而小贷公司与银行相比较本质区别就是不吸收存款,只专一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在贷款的专注力更具优势。即便银行起步早,但业务繁多难免会分散专研,而只针对一个方面的小贷公司就会更加深入探索、研究、发展,逐渐使业务行业成熟。
(2)业务范围不同
在贷款业务上,银行贷款主要是以大额为主,抵押贷款是银行发放贷款的主要贷款形式,而小贷公司主要是以小额、信用为主。现在还在往无抵押无担保的趋势发展,而对借款人的考量主要是:还款能力和信用程度。因此,这也成为吸引众多用户的重要因素。
另外小贷公司有如下优势:
(1)门槛较银行较低,服务群体更广泛
银行对企业及个人的抵押、担保情况要求较高,而小贷公司调查时更注重申请人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占比以及申请人的信用状况,所以借款人的申请就不易被拒,群体也更加大。
(2)放款速度快
银行贷款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少则半个月,多则几个月。而小贷公司最快几个小时内就可以拿到贷款,便捷的同时还节省麻烦,理所当然引人选择。
(3)还款更灵活、更便捷
银行的贷款一般最短1年,高则3-5年,而小贷公司则会根据客户的特点,采用不同的贷款周期和还款方式,让客户能够体会更人性、更贴心的服务。
除此之外,相对于民间贷款、不正规贷款公司,小贷公司的利率并不高,和银行贷款对比又有许多优势,所以比较划算。而且在良性竞争下,利息也在不断下降,这点对借款人是极为划算的。另外小贷公司还有国家政策支持,近年来,小贷公司在支持“微小”方面的贡献率越来越高,国家也开始在政策上给予小贷鼓励与支持。2017年国家财政部为了引导小贷公司健康发展,在税收方面给予了高度支持,更加巩固了小贷公司的继续发展。
3. 小额贷款公司合法吗
您好,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当然是合法的。建议您了解一下度小满有钱花,毕竟度小满平台借钱是方便好用的。度小满旗下的信贷服务产品有钱花,面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无抵押、无担保的信贷服务,借钱就上度小满APP(点击官方测额)。有钱花消费类贷款日息低至0.02%起,年化利率低至7.2%起,具有申请简便、利率低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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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小额贷款公司需什么手续
小额贷款公司需要的手续如下:
1. 工商营业执照。这是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的凭证,需有公司名字、工商注册号、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2. 金融许可证。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金融机构,需获得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3. 税务登记证。小额贷款公司需向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以便合法缴纳税款。
详细解释:
小额贷款公司是为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及个人的短期资金需求而设立的金融机构。在设立过程中,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手续以获得合法经营的资质。
1. 工商营业执照:这是任何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证件,上面会明确公司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提供小额借贷服务,需在此范围内经营。
2. 金融许可证:由于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因此必须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并颁发金融许可证。这是对公司金融业务的合法许可,也是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重要凭证。
3. 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是证明公司合法纳税身份的文件。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缴纳各种税费,持有税务登记证可以确保公司合规纳税,避免税务风险。
完成以上手续后,小额贷款公司就可以合法地开展业务了。为了确保手续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所有文件都需要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同时,公司也需要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确保业务合规运行。
5.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终止
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资格终止,主要分为解散和破产两种情况。当公司遇到以下任一情况时,将面临解散:一是公司章程中预设的解散条件达成;二是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解散,如合并或分立需求;三是遭遇营业执照吊销、强制关闭或官方撤销;四是法院依法宣告公司结束运营。在解散阶段,小额贷款公司需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和注销程序。
而当小额贷款公司遭遇法定破产,它将按照相关企业破产法律进行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旨在清理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同时停止其经营活动。
对于那些合规运营且信用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们在自愿的基础上,有机会将其转型为村镇银行。这种转变需符合《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以实现业务模式的规范升级。
6. 现在小额贷款公司违法吗
现在小额贷款公司不违法,并且还很多的这种公司,他们是合法有工商执照的,但是在办理贷款时要注意,因为有“公司不太一正规,一定要注怎合同要看好在办理。
7. 银保监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严禁用于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
9月1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业务经营,提高服务能力
(一)改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守放贷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股东借款等业务。
(三)适度对外融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
(四)坚持小额分散。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贷款余额最高限额。
(五)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六)注重服务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合理确定利率。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八)严守行为底线。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九)强化资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资金管理,对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入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方可放贷。放贷专户需具备支撑小额贷款业务的出入金能力,应当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备,并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放贷专户运营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放贷专户资金流水明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限定放贷专户数量。
(十)完善经营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稳健经营原则制定符合本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制度,包含贷款“三查”、审贷分离、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等。贷款风险分类应当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
(十一)规范债务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债务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人身自由,非法占有被催收人的财产,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散布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十二)加强信息披露。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债务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告知借款人应当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未到期偿还的责任。
(十三)保管客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客户信息,不得未经授权或者同意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
(十四)积极配合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经营报告、财务报告等资料;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并如实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三、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
(十五)明确监管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落实。除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外,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地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部分监管工作。
(十六)完善准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把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关,对股东资信水平、入股资金来源、风险管控能力等加强审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寓监管于服务、提高审核效率,为市场主体减负。
(十七)实施非现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依法收集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审计报告等数据信息,定期向银保监会报送监管数据信息;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分析和评估。
(十八)开展现场检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采取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询问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人员,查阅、复制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复制业务系统有关数据资料等措施,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查清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加大监管力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对依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建设监管队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按照监管要求和职责配备专职监管员,专职监管员的人数、能力应当与监管对象数量、业务规模相匹配。
(二十一)实施分类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价制度,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合规情况、风险状况等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二十二)加大处罚力度。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及未达到处罚标准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十三)净化行业环境。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二十四)开展风险处置。针对信用风险高企、资本及拨备严重不足、经营持续恶化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风险处置。
(二十五)依法市场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清算过程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督。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其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
四、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二十六)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各地通过风险补偿、风险分担、专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成本,改善金融服务。
(二十七)银行合作支持。银行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融资。
(二十八)加强行业自律。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通知印发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