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额贷款公司能跨行政区域经营吗
小额贷款公司不允许跨行政区域经营,主要由于以下几个原因:(1)运营成本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的自有资金是有限的,规模越大运行成本越高,能够用于赢利的资产就越少,实现财务可持续发展就相对困难。所以从成本的角度看,成立初期规模不宜过大,稳步扩大经营规模是必须的,但是要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2)管理因素。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机构是当地的金融办。而县级组织都设立了“协调小组”来帮助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成长,既是为小额贷款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监督其合法经营。所以如果跨行政区域的话,对其的监督协调和管理会比较困难。(3)风险因素。在一个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容易把握。
2. 网络小额贷款跨省可以不用归还
法律分析:没有规定不需要还,只是规定不得跨省经营。
法律依据:《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已经跨省级行政区域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本办法规定的过渡期内完全达到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要求;逾期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前款所称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年。过渡期内,未取得跨省级行政区域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将跨省级行政区域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和贷款户数控制在存量规模之内,并有序压缩递减、逐步清零。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依法实施监管,可以采取本办法规定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