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额贷款公司收到法院执行的还款怎么拿出来了姐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收到法院执行的还款怎么拿出来了?领取执行款是比较简单的。您只需要本人凭身份证即可。财务部门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查询,然后先找到案子的执行法官,他会给一张领取执行款的单据,法官在上面签字。拿着单据到法院财务室,财务室工作人员会给一张现金支票,签字即可。执行单据交还给执行法官就可以啦,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㈡ 提供反担保的解除查封申请书
法律分析:反担保的解除查封申请书,需要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担保金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该保函生效和失效的时间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㈢ 担保公司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法院可否冻结
法院有权冻结担保公司在银行的保证金账户。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的保证金特点,担保保证金属于质押财产。该质押财产是针对担保公司所开展的全部担保业务的质押财产,其质押担保的比例是债务总额的五分之一,贷款方对保证金账户中的存款按债务总额的五分之一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可以视实际情况冻结保证金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或执行案件时,依法可以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冻结和扣划的某项资金属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
人民法院审查后,可按以下原则处理:对于确系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不得采取扣划措施;如果开证银行履行了对外支付义务,根据该银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
如果申请开证人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是外汇,当事人又举证证明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时,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冻结措施。“
我国现行法律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冻结和扣划问题有明确规定,而对银行信贷担保保证金的冻结和扣划问题尚未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
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者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者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㈣ 抵押车被锁定可以解除吗
当车主急需用现金时,可以选择向金融机构贷款并提供不动产抵押,这种车辆被称为抵押车。抵押车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国家认可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进行抵押,另一种是民间金融公司借款质押。如果车辆被锁定,需要解封,可以到车管所进行解封。解封需要被申请人履行判决或提供其他担保。如果判决已经实际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带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这样,车辆的查封状态就会被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车的来源渠道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国家认可的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进行抵押,另一种是民间金融公司借款质押。另外,车辆被锁定后,需要到车管所进行解封。如果判决已经履行完毕,可以到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法院下达解除裁定书后,可以拿着裁定书到车管所解封,这样车辆的查封状态就会被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车被锁定后可以到车管所解封,但不能通过竞品平台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