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额贷款恶意催收怎么投诉
法律分析:向银监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投诉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如果构成暴力伤害、非法拘禁,或者以爆通讯录、电话轰炸方式严重影响到借款人的日常生活的,也可以选择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❷ 河北唐山一法官被小额贷款逼债结果如何
唐山市一法官被高利贷逼债,几欲轻生。该法官称:自己帮姐夫程某某与其朋友姚某某筹建公司,向亲朋及小贷公司借了200多万元,经营一段时间后,姚某某见利,将其姐夫踢出公司,贷款也不予偿还,导致其被小贷公司追债,生不如死。报案一年多了,警方也未告知是否立案。
梁庆松称:公司总共投入了近500万元,成立了11个月,主要是往唐山的两个酒吧送酒,姚某某在公司成立之前就花了90多万,特别在其经营期间,招待费最多的一个月花了7万9千多。
梁庆松还称,姚某某亲自开车强堵公司大门,强行赶走公司员工,并换上自己的亲信。并对外宣称唐山利红商贸有限公司从此与自己姐夫再无关系,公司全部归姚某某所有。
梁庆松说:“姚某某强行霸占公司以后,拒绝退还我姐夫的所有的投资款及以我名义给公司所借的所有款项。现在我还每月要给他们公司偿还5万左右的贷款利息,每月5万元,对于普通公民来说绝对是个天文数字。我现在每天过着被银行和小贷公司催债的悲惨生活,只要到期不还贷款,小贷公司的专门催款人员甚至用难以启齿的文字贴满我住所的小区和楼道,我都有好几次轻生的念头,真是生不如死。”
据悉,2017年6月5月,梁庆松的姐夫以姚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到唐山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报案,至今案情无任何进展。对此梁庆松表示:自己曾是一名法官,在司法战线工作了10多年,十分熟悉办案流程,并且国家也有明文规定,对于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应在七日内给予回复。自己牵涉的案件并不复杂,但公安局接受控告后,审查一年多了仍未任何回复。由于某种原因,自己在去年辞去了法院的工作。
合伙人称,财产侵占不实
昨日晚上,大白新闻电话联系到了姚某某,问询此事时,他表示,公司是梁庆松与自己合伙开的,与其姐夫并无关系。对于侵占财产的问题,姚某某说:“我手中有证据,能证明梁庆松从北京找到一家公司把钱拿走了。什么时候接收的帐,我这儿每一笔证明都有。事情讲究证据,我也将材料交给了公安和法院。这钱根本就没到我手里,没有任何手续的,我怎么可能拿走公司的钱?我是一个老百姓,我不懂法,但如果我犯了法,我早就进监狱了,也不可能在这接你的电话。”
警方仍在调查取证
既然当初贷款,就要承担后果。
消息来自凤凰网。
❸ 我被小额贷款公司骗了,该怎么办
被小额贷款公司欺骗的,应该及时报警,也可以采用法律的形式向法院起诉。
“套路贷”犯罪已成为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一大隐患。以广东省为例,广东高院对外集中发布一批“套路贷”典型案例。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各级法院共审理涉“套路贷”刑事案件30起,涉案人数139人,10人被判处十年以上重刑,财产刑4530万元。
通过发放高利贷、采取非法手段追债等方式,多次在珠三角等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对无法归还高利贷的借款人采取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恐吓、殴打等暴力手段追讨债务,并恶意叠加债务,借机侵吞房产或其他财产。
(3)小额贷款犯罪控告信扩展阅读:
碰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套路贷”违法犯罪分子大多会披上各种合法外衣,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伪装,以“无抵押、当天放款、零首付”等为噱头,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款合同,以转单平账的方式或提起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财物。
往往采取与被害人签订虚高的借款合同,并约定很多苛刻的还款条件;一旦被害人到期偿还不了债务,便会逼迫被害人签下新的借款合同来偿还旧债,从而形成表面看似合法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套路贷:路数多得你“伤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