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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担保方式划分贷款

发布时间:2025-03-08 11:14:11

Ⅰ 什么是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担保贷款的种类
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一、保证贷款
根据我国《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0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法》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保证的方式;(4)保证担保的范围;(5)保证的期间;(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
二、抵押贷款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4)抵押担保的范围;(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也是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在不具备信用贷款优势条件下的重要补充。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财产权力)的价款优先受偿。移交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成为“质物”。当能够向银行提供质物时,中小企业则很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
《担保法》规定,下列动产或权利可以成为质押贷款的质物:(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担保贷款的范围
担保范围分为法定范围和约定范围。《担保法》规定的法定范围为:
①主债权,即由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等各种信贷主合同所确定的独立存在的债权。
②利息,由主债权所派生的利息。
③违约金,指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时,应付给银行的金额。
④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给银行造成损失时,应向银行支付的补偿费。
⑤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银行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等费用。
⑥质物保管费用,是指在质押期间,因保管质物所发生的费用。

如需另行约定担保责任范围,可在担保合同中予以约定。
担保贷款的作用
在我国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过程中,银行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担保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协调和稳定商品流转秩序,使国民经济健康运行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经济市场化、商品化、货币化的程度已迅速提高。与此相适应,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在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这一方面改善了社会资源分配,提高了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部分经济失衡状态的加剧恶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特定债务得不到清偿,不仅会影响某一企业或某一银行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还会影响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的维持。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客观上要求建立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机制和保障制度。贷款担保就是这样一种机制,它是对借款企业和贷款银行之间特定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它避免或减少了因借款企业不能归还贷款本息而对银行和其他经济活动产生的不良影响,从而促进商品流转秩序的协调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2.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影响经济活动的因素很多,并且许多是无法预测和解决的。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借款企业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从而使银行信贷资产遭受损失。
银行为避免借款企业无力还本付息可能造成的危害,除了在发放贷款时,通过认真征信、预测和分析以规避风险外,另一种有效途径就是建立风险经营管理机制,通过转移风险,共同承担和约束风险来减少和消除损失。贷款担保是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它可以减少银行对借款企业违约的担心,使贷款的偿还有了双重保证,把借款企业不还贷的风险转移
给了第三者。银行贷款的顺利收回有利于银行扩大贷款投放,充分发挥信贷资金的利用效果所以,开办担保贷款有利于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提高银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
3.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在担保贷款中,担保企业作为第三者要以其信誉或财产对借款企业的还贷责任予以担保,因此,当借款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时,担保企业就必须代为清偿。担保企业为了保证自身财产的安全,必然关心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履约能力的变化。为防止借款企业因经营不善而失去还贷能力,担保企业不仅会督促借款企业按期还本付息,而且积极帮助借款企业提高管理、改善经营、克服经营中出现的困难。所以,担保企业的行为有利于促进借款企业加强管理、改善经营管理状况。
4.巩固和发展信用关系
首先,信用关系的健康存在和发展要求有良好的信用制度和偿债还贷秩序。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债务或借款拖欠、赖账等现象经常发生,这些行为严重地干扰了经济秩序,破坏了信用制度的发展。银行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就能通过担保形式的约束建立银行与借款企业之间,借款企业与担保企业之间以及担保企业和银行之间规范正常的信用关系。当某一方违约时,可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调整,从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其次,利用担保贷款有利于银行信用的实现。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资金的循环和周转要求各种形态的资金按比例分布于再生产的相应环节,以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然而,由于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总是存在着资金余缺的矛盾,银行信用作为一种中介信用是调剂这种资金余缺的重要手段。但是,银行并不总能得到充分的信用保证或履约保证,这将影响银行贷款的发放。由第三者对借款企业的还贷能力进行担保,弥补了借款企业信用能力的不足,方便了银行信用的实现。
担保贷款中的常见问题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资格。《担保法》规定,保证人必须具有一定的资格,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贷款却是以一些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由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靠财政拨款进行开支的,它们所拥有的资产,单位无权处理,实际上这种担保就成了无效担保。
保证人不具备担保能力。这类贷款中的保证人,虽然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貌似具有合格的担保资格,但是实质上却不具备担保能力。《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这里的关键所在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为企业贷款担保的情况。如某借款单位是建筑造价事务所,而其法人却是某国家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有的担保人在多个银行担保、相互担保、连环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的贷款到期,不能清偿债务,银行要追究担保人的保证责任和连带责任。而以上种种不合规现象,导至银行对保证人的债权落空,这必然要给银行造成信贷风险。
银行不当操作导致有缺陷担保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担保合同中规定必须有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而一些合同中只有签字或只有盖章;二是在贷款到期未归还时,银行不注重对担保人的催收,催收通知单上往往只有借款人签字盖章,而无担保人的签章;三是有的担保合同期限短于贷款合同期限等。
抵押物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是借款人的抵押物未到相关部门做抵押登记,银行出于种种原因默认这种情况,使得抵押贷款实际上“有名无实”。另外,抵押物没有有关部门的评估价值,导致担保物超值抵押的现象时有发生。
防范担保贷款出现问题的对策
针对以上担保贷款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银行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担保法》及其他法律对担保贷款的具体要求,切实提高担保贷款质量,降低和防范担保贷款风险。
严格审查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包括保证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情况、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情况、偿债能力、信誉程度,并要对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履约意愿严格把关,防止互相担保、连环担保的现象发生。

对抵押物进行详细的审查。抵押物作为贷款清收的第二还款来源,在担保贷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银行应对抵押的物品进行详细的审查。内容包括: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保管权等。《担保法》规定,当事人以特定财产,如土地使用证、城市房地产、运输工具、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时,应当进行抵押登记。如果未进行抵押登记,则抵押合同不能生效。对未经有关部门登记和评估的物品,严禁设定为抵押品,防止无效担保的发生。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和信贷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定期对经营管理和信贷人员进行国家法律法规、信贷业务的培训,及时更新其知识结构,同时加强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针对中小企业寻求担保难的状况,政府部门应牵头,建立中小企业借款担保中心;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和商业担保机构也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构建统一规范的银行客户信用征信系统。作为集信用征集、登记、评估、查询、风险预警于一体的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不仅能实现各银行的资源共享,有效防范信贷风险,而且能够积极地促进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形成。

个人贷款有哪几种

(一)个人按贷款期限可划分为:
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的贷款。)

(二)个人贷款按担保方式可划分为: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质押物可以是债券、存单、个人人寿保险单等。
保证贷款,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为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三)按贷款的用途可划分为:
1.个人消费贷款,指拥有一定收入的公民为实现消费目的,向银行申请借款并提供一定的担保,到期归还借款,支付利息的行为。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旅游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业务品种。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指银行为进一步满足个人日趋多样的消费需求,向个人发放的不指定具体用途的贷款。
3.信用卡透支贷款,指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帐户余额不足消费或购物所需金额时,根据银行与持卡人事先商定的限额自动给予持卡人所需的贷款额度。
4.个人住房贷款,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5.个人质押贷款,指借款人按照其借款的金额将相应的质押物交给银行作为保证的一种贷款。当借款人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借款时,银行就行使对质押品的处置权。

Ⅲ 担保贷款基本分类

担保贷款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按担保方式区分:



2、按贷款期限划分: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标准参照信用放款条款。


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企业应选择信誉良好且有偿债能力的保证人,如能由银行本身作为保证人,贷款成功率更高。同时,抵押贷款在信用贷款不足时,中小企业可通过提供抵押物来获取贷款,以降低银行的风险。


抵押和质押的财产范围由《担保法》明确界定,包括特定类型的房产、动产和财产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类型,如土地所有权、公益设施等。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需详细列出相关条款,包括担保的债权、债务期限、抵押物或质物等信息。


总的来说,担保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途径,通过合适的担保方式和期限,可以有效获取银行贷款支持,但必须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3)按担保方式划分贷款扩展阅读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担保贷款包括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Ⅳ 担保贷款种类有哪些

担保贷款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划分


1. 自然人担保贷款


自然人担保贷款是由个人或者特定的自然人作为担保人的贷款方式。这种担保方式常见于个人小额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稳定的收入和信用记录。一旦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 第三方机构担保贷款


例如由专业担保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贷款。这些机构通常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有深厚的合作基础,为中小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这种担保方式能增加借款人的信用度,降低贷款风险。


二、按照贷款用途划分


1. 购房担保贷款


购房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购买房产,通常由房产开发商或银行提供。借款人需要找到担保人,确保在无法偿还房贷时,担保人能够承担还款责任。这种贷款通常需要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抵押物。


2. 经营担保贷款


经营担保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如资金周转、扩大生产等。企业需找到合适的担保人,通常为其他企业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誉的个人。这种贷款有助于解决企业短期或中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按照其他特定条件划分


除了上述分类,还有一些特定条件下的担保贷款,如反担保贷款、联合担保贷款等。反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需要提供额外的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反担保措施;联合担保贷款则是多个借款人共同寻找担保人进行贷款的方式。这些特殊类型的担保贷款通常应用于特定场景和需求。


总结来说,担保贷款的种类多样,涵盖了个人、企业以及特定需求的多种场景。选择合适的担保贷款种类,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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