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担保人需要到场吗
贷款担保人需亲自到场,以确保担保事实的成立,并明确其责任。担保人的到场签字是履行担保义务的基本条件,如果担保人未能到场,将无法证明其担保事实,法律上也将不予承认,导致担保人可能不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确保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这一条款为担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如果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同样适用《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担保人的权益,确保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能够依法追偿。
总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为担保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担保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反担保的规定也为担保人提供了额外的保障,使其在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依法追偿。
②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本人到场吗
③ 担保人签字必须当场吗
是的,必须到场。
到场就是为了证明担保事实,且担保人知悉该项事实,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否则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贷款担保人必须要现场签字的,如果担保人是单位的,则应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贷款担保人与出借人间成立担保合同关系,如果担保人不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或在贷款合同中的担保人处签字,则担保人与出借人间不成立担保合同关系,也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现场在协议上签字,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
④ 担保人必须本人到场吗
这个问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场的。担保人没有到场签字的贷款合同合同有效,但是担保条款不生效。担保合同的那部分无效,借款合同是否要根据是否符合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必须到场签字。银行放款时需要告知担保人,并且需要担保人在现场,因为银行再放款时是需要担保人签字的, 如果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所以,作为担保人必须在协议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甚至要画押,这是履行担保人义务的最基本条件。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⑤ 贷款担保人必须本人到场吗
法律分析:这个问题是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