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贷款可以作为担保人吗有贷款能担保吗
贷款担保人有贷款可以担保吗
有贷款的人可以做担保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自己有贷款可以给别人做担保吗?
1、自己已经贷款的人,同样可以为别人做担保。《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名下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吗
法律主观:
名下有贷款是否能做担保人,要看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对本人的担保能力和征信状况的评估。如果名下有贷款,但是本人的收入还足以替他人担保办理贷款的,信用状况良好的,银行或其他贷款机构可以准许其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吗
有贷款也是可以给别人做担保的,因为能否做保证是由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来决定的,不是自己有贷款就做不了担保人的。只要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通过了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的审核,即使该保证人有贷款,也是具备替别人担保的资格的。
拓展资料:
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担保人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一条
【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四百三十五条
【质权的放弃】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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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本身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可以为别人做担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1、能否做保证担保由贷款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偿债能力和征信情况。
2、贷款买房一般是以房产抵押担保,再要求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是双重保障措施。
3、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⑶ 本人已经有银行贷款,还能再做别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么
有贷款也能做他人银行贷款担保人,决定权在于贷款银行或贷款机构。一般保证人若能偿还自身贷款,且余下收入足以覆盖担保责任,银行通常会同意。只要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及征信情况符合审核标准,即便已有贷款在身,具备担保资格。然而,在为他人做担保时,若对方已有贷款,建议寻找其他担保人。若自身已有贷款,也不宜轻易为他人担保,以防借款人未还款时,银行或贷款机构要求保证人承担债务。
⑷ 自己有贷款还能为别人担保吗
法律分析:即使个人已有贷款,仍然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具备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均有资格成为保证人。然而,是否能够担任担保人取决于贷款银行的批准,银行会通过审查担保人的信用记录来评估其是否适合作为担保人。银行在审查时关注的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而非提供的担保额度。只要担保人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和担保能力,便可以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担保物权已登记在他人名下,当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或其受托人可以主张优先受偿。这些情况包括:(一)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下;(二)委托贷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三)担保人知晓债权人与他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⑸ 自己有贷款还能为别人担保吗
法律分析:自己有贷款的人,也是同样可以为别人做担保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具有代替能清偿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证人。但能否做担保要由贷款的银行决定,主要审查保证人的征信情况后才能确定。银行对担保人审查的是当事人的担保能力而不是当事人提供了多少担保,所以只要当事人资金实力比较雄厚,具有充足的担保能力,那还是可以提供担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将担保物权登记在他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或者其受托人主张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债券受托管理人名下;
(二)为委托贷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权登记在受托人名下;
(三)担保人知道债权人与他人之间存在委托关系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