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取消银行担保人
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下。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附:如下。
法律条文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㈡ 房贷担保人可以取消吗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房贷担保人是不可以随意取消的,如果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明乱定,如果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橘派会自动解除。
另外,在担保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过程中,撤销担保的关系。
房贷担保人有什么要求
(一)法律规定的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5、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二)作为住房贷款担保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账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他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或撤销担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担保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圆槐贺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㈢ 贷款到期担保人不想担保
法律分析:
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清,可以要求银行出具担保责任解除通知书。如果担保期限没有到期,贷款也没有还清,担保人无法单方面终止担保义务,所以担保人如果不想担保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签订担保合同后,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撤回担保。如果债权人不同意就不能撤销。但如果主债务无效或者有骗取担保等情形时,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衍生问题:
保证期间是多久?
保证期间一般是有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的,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