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双方都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如果离婚怎么办
首先需要明确,银行有无贷款或者担保与能不能离婚没有关系。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任一方在有银行有贷款或者担保的,对离婚不会产生的影响,夫妻双方仍可以正常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至于在离婚后,因该贷款或担保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位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责偿还,不会因离婚而免除一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2. 帮老公担保贷款离婚后怎么办
如果是双方共同签字的贷款,或者一方贷款另一方事后同意的,为夫妻双方共同债务。离婚要平分。但是贷款合同是要求双方偿还的,妻子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妻子在帮丈夫还贷后可追偿。
一、担保人担保期间离婚债务怎么办
1、担保人在担保期间离婚的,如果是担保债务是个人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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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朋友向银行贷款,我和另一个人给他做了担保,他借款之后和他老婆离婚了,他的老婆有责任还款吗
1、关键问题是,法院调解之后是如何处理的,有没有出具调解书?如果出具调解书了,就要严格按照调解书执行,也就是说,调解书中的还款人有谁,就要求谁来还款,如果你们没有被列入到调解书的还款人中,就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没有出具调解书,是你们和银行私下和解的,那么如果没有按照私下达成的还款协议进行还款,银行还有起诉的可能性,这种情况下,银行大概率会将你们保证人以及他妻子同时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3、没有房本的自建房屋,抵押的话没有人会接受,同时法院也没办法直接强制执行,依然会找贷款人和保证人还款;
4、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在贷款时,他妻子是以保证人签字,或者同意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贷款,那么离婚对于贷款偿还没有影响,也就是他妻子不能摆脱还款责任。银行在起诉时也会将他妻子一并起诉。
总结,在有调解书的情况下,银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调解书的情况下,银行会将贷款人和你们保证人以及他的妻子一并起诉,要求承担还款责任(前提是你们保证人是连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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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人离婚了是否可以担保
可以担保的,村镇银行的信用贷款多以担保人担保提供增信为主。
担保人一般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征信良好;
2、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提供较为充足的还款条件;
3、担保人资质经银行审核,以通过审批为准。
5. 夫妻双方都给别人做贷款担保人,如果离婚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间借贷的处理方式: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并且该协议还应当满足主体适格、不违反法律规定、出于自愿等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男女双方离婚的,对于贷款的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若贷款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因此,对于贷款的处理要看此笔贷款属于夫亮闭耐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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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时双方具有敬春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
3、 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态氏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及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者让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在此情形下,法院判决确定的是双方各自分担的债务的份额,也仅具有对内效力,并不能因此而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变更为按份债务的确定力。
4、 离婚后,一方因清偿超过自己分担部分的给付额,致另一方同免对债权人的清偿责任,有权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其各自分担的部分。此即连带债务人间的求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 夫妻中的一方私自为他人做了贷款担保,离婚后责任在双方吗
一、夫妻没有离婚时,有一方私自为他人担保贷款,离婚后另一方没有责任承担后果。
结婚时决定的一切现实存在感都不会成为离婚后的责任感,这也是婚姻世界的一种距离感,没有关系的两个人已经互不相欠,不需要承担双方存在的经济债务了。
比如有一方私自担保了他人贷款,已经没有商议就办理了贷款,这也是信任他人给予的存在感,当离婚时,另一方已经没有任何连带责任。
其实不离婚,也没有任何另一方的责任,只有担保贷款有了风险时,会有夫妻之间存在的家庭责任,没有了婚姻作为现实责任,承担风险的只有担保者。
离婚了,一切关系内责任已经不存在,风险也不会有了,只有一人与那贷款人有责任之间的共识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