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款人是我,但是钱被担保人拿去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是说明实际情况,拒绝承担担保责任;二是如果银行方面起诉,应该要求银行出具相关贷款担保资料,并要求其证明该资料的真实性,并说明与该资料无关的事实;三是总的来说,银行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可能无须承担担保责任。1、担保贷款案件中的担保人,在被起诉后,除非债务人或者担保人已经全部偿还欠款,否则,永远无法了事。
2、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即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具体担保责任区分下列情况确定: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贰』 借款人跟担保人借的钱一人一半,有协议了还需要写借条吗
如果协议写清楚两人一人一半,两个人都签字盖章了,就有法律效用。可以不用再写借条了。
『叁』 你好,我从银行贷了15万三年免息贷款,然后担保人和我,以及还有一个人一起平分十五万,协议怎么写
不是协议,是需要写欠条。
欠条:
因买到***(身份证号*********)的**产品,总价款15万三年免息贷款,已付0万元,尚欠15万元于某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欠据
为 (事由) 欠 (债权人) 人民币 (金额) 元,立此为据。
立据人 *年*月*日。
(3)借款人担保人贷款各拿一半要打欠条吗扩展阅读:
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肆』 给出款人打了借款条,但出款人把款打到担保人帐上,我承担还款责任吗
如果出借人起诉当然要承担责任,但是可以抗辩并没有实际收到欠款
1、借款人未收到借款,出借人将借款打至担保人卡上的,借款人不应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虽然与出借人达成了借款合同,但出借人并未将约定的钱付给借款人,即出借人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因此,借款人也就不需要还款。
3、出借人将钱直接付给担保人,这属于出借人与担保人之间形成了新的借款合同关系。出借人与担保人之间的这一新的借款合同和借款人与出借人间的借款合同无关。出借人将钱直接付给担保人,不是履行其与借款人的之间的借款合同,而是在履行其与担保人之间的新的借款合同,所以,还款责任应由担保人承担,与借款人无关。
『伍』 个人借款没有打款凭条担保人可以申请取消担保责任吗
如果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里约定了必须有有借入方签字的打款凭条,才可以视同借款完成,而这里说的没有打款凭条,就可以视同借款没有实际发生,那么担保人也就没有担保责任,也就不存在取消问题。
如果合同里规定合同签定的同时,只要借入方在合同上签字,就视同借款完成,那么担保事项成立,担保人是不能取消的。
如果没有具体约定,那么一般都要有打款凭条才算是借款完成了,如果没有,担保人就自动没有了担保责任的。
一般的借款都是要借入人写欠条的,如果是现金借款,就不存在打款凭条问题,只有转账汇款之类的才会有打款凭条,所以,不能单凭没有打款凭条就取消担保责任,而是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的借款给钱方式确定的。
你明白了吗?不明白可以追问